建村[2008]141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農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部署和要求,2006年我部確定了46個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要求聯系點各縣結合當地實際,積極探索推進村莊整治的有效途徑,切實搞好村莊規劃建設管理,逐步改善農村人居生態環境。兩年來,各地以配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改造危舊的農村住房,整治公共環境,治理垃圾、污水等為重點,開展了各具特色的村莊整治工作,村莊面貌發生了可喜變化。為進一步推進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工作,增強示范帶動能力,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工作的重要意義
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是以縣域為單位,有序推進村莊整治、有效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和實現“村容整潔”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做好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工作,是踐行科學發展觀和強化政府改善農村民生責任的具體舉措;是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服務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形成城鄉協調發展局面的重要途徑;是推動村莊整治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生態環境的積極探索。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在建立健全村莊整治有序推進、防偏糾偏、長效維護、經費保障的體制機制方面大膽探索,將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工作深入下去。
二、深入推進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工作的基本要求
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工作要按照城鄉統籌、以城帶鄉,政府引導、農民主體、社會參與,科學規劃、分步實施,分類指導、務求實效的原則,充分依托縣域小城鎮的經濟社會發展優勢,改善農民最基本的生產生活條件,逐步提高農村人居環境質量,促進縣域城鄉經濟社會文化和諧發展。
(一)科學制定縣域村莊整治規劃
各縣要立足縣域實際,充分認識農村人居生態環境治理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結合縣域村莊現狀特征及未來十至二十年內村莊空間變化趨勢,科學編制縣域村莊整治布點規劃,提出分期分批予以整治的村莊,納入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中組織實施。對于具備一定規模、有較強發展潛力、將長期保留的村莊,須確定為村莊整治候選對象;對于傳統農業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地區和城郊地區規模較大的、村民整治意愿較統一的村莊,應列為優先整治對象;對于確實需要撤并的、人口持續減少的村莊,也要妥善解決留守村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需求。
(二)深入指導實施方案編制
村莊整治實施方案是推進村莊人居環境改善的基本依據。各聯系點要指導擬整治的村莊,依據現有經濟實力、發展水平及村民的實際需要,合理編制村莊整治實施方案;在尊重村莊現狀格局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已有建筑、設施和自然人文環境,完善和改造村莊的基礎設施,逐步改善村莊公共環境;立足當地實際,統籌考慮村域及居民點范圍鄰近的山、水、林、田、路等生產生活要素,反映村莊規劃的綜合性和地域性、民族性、鄉土性;合理規范農民建房行為,防止農民住房依河靠路蔓延建設、無序發展,制止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規劃隨意建房行為;積極指導整治村莊開展廢棄宅基地和房屋的復墾、整理工作,推進農村建設用地的集約節約利用。要指導擬整治的村莊,正確把握村莊整治的工作方向和重點,按照公益性、急需性和可承受性的原則,科學確定村莊整治的項目和時序;按照2008年8月1日起實施的《村莊整治技術規范》(GB50445-2008)要求,確定整治項目,提高整治資金使用效率。
(三)有序推進重點項目整治
持續改善農村人居公共環境。要在村內道路、村莊供水建設和溝渠池塘、人畜分離治理的基礎上,重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治理。推行“戶分類、村收集、鄉運輸、縣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方式,實施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就地回收利用,減少轉運量和集中處理量。要做好糞便無害化處理,發達地區規模較大的村莊可因地制宜推行集中收集與處理。位于重要流域和水資源保護區的整治村莊,要建設符合要求的污水處理設施。
提高村莊的安全與防災水平。村莊整治要高度關注農民住房的質量安全,加強農民住房建設安全選址,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可能發生洪災、山體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擊等災害的區域。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現狀農民住宅和公共建筑,要在尊重相關利益主體意愿的基礎上組織加固、拆除和遷建。完善村內消防設施,確保整治村莊有消防水源和必要的消防設施。
保護村莊的鄉土、地域和民族特色。村莊房屋和公共環境的整治,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配置,要突出地方特色,體現農村風貌。要尊重傳統村落的規劃布局特點和歷史文化風貌,兼顧當代農村生活生產方式和建造方式的改變,使整治后的村莊特色鮮明、總體協調。防止隨意填埋村內池塘河流、盲目取直和拓寬村內道路。
(四)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要完善農民自主參與的決策制度、投工投勞制度、賬目公開制度、監督檢查制度、項目驗收制度等,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防止包辦代替和盲目決策。嚴格保護農民的合法宅基地權利,保障農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堅決防止以新農村建設名義,在村莊整治中搞違背農民意愿的大拆大建、隨意拆遷農民住房。各縣要在尊重農民權益、征得農民同意的基礎上,適度有序合理開展對嚴重影響村莊交通、安全、環境的個別農戶的宅基地、房屋的整治。村集體組織制定村莊整治實施方案凡涉及農宅拆遷的,必須征得相關農戶的書面同意;拆遷農宅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科學評估、合理補償、簽訂協議,及時公示拆遷補償標準與安置方案;凡未經農戶同意,未落實新建擇址和未得到妥善安置的“五保戶”、特困戶,一律不得拆除其房屋。
(五)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積極作用
村莊整治必須堅持發揮各方面積極性。要暢通社會參與村莊整治的渠道,鼓勵社會各界以多種形式參與和支持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要積極開展縣直單位掛鉤幫扶和駐縣企事業結對幫扶活動,廣泛動員社會參與,引導各方面社會力量支持村莊整治。積極開展骨干人員培訓,幫助他們掌握村莊整治的有關知識、標準和方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宣傳村莊整治工作,向農民普及村莊整治相關知識與適用技術。
(六)努力構建多部門協調的工作機制
建設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主動聯系和協調發改、財政、農業等部門,建立村莊整治的部門協調工作機制。村莊建設規劃和村莊整治實施方案的編制,要注重與土地利用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相銜接。要通過部門協調機制對村莊整治推進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會商與聯合督察,及時糾正基層工作的偏差,解決出現的問題。
三、深化縣域村莊整治工作的體制機制改革與創新
深化村鎮規劃管理機制改革。要按照《城鄉規劃法》的基本要求,根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實際進展,科學編制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村莊建設規劃,在實踐中不斷深化和完善村鎮規劃編制內容。要不斷完善村鎮規劃管理制度,規范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發放,方便農民辦事。要通過村莊建設規劃,有序引導有條件地區農民相對集中建房,逐步解決農民建房占地過多問題,推進宅基地的集約節約利用。加強舊村改造、空心村治理、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引導與利益協調。
積極完善縣鄉村鎮建設管理體制。根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改革農村建設管理和服務機制,探索建立村莊建設管理派出機構,完善鄉村建設管理員制度,真正做到“有錢辦事、有章理事、有人做事”。積極發展為農村服務的縣級設計單位、有執業資格的從業者和為農房建設服務的個體工匠。依托現有縣、鄉質檢站、安監站的組織體系,建立農房建設服務與監管的組織機構。按照城鄉有別、依法自愿的原則穩步推進農民住房登記發證工作,在“一戶一宅”的政策框架下,研究建立相對集中建設公寓的農民住房財產權益保護模式。要采取多種措施有步驟、有區別地逐步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安全住房,研究國家住房制度框架下長期穩定的農民住房發展政策。
完善村莊整治的資金籌措和投入機制。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財政的原則和要求,加大公共財政對村莊整治的支持力度,在年度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明確縣鄉兩級政府、村集體組織及村民在村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中的責任,建立資金籌措與分攤機制,防止產生新的鄉村債務和加重農民負擔。要多渠道協調籌集扶持資金,整合現有的交通、土地、農業、水利、林業、扶貧等專項資金,充分發揮政府性資金的引導作用。有條件的地區,可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建設、誰管理”的原則,鼓勵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民營資本參與村莊整治,切實保護其產權利益。積極探索建立垃圾、污水處理收費制度。按照城鄉統籌思路,縣城及中心鎮應逐步將周邊村莊納入城鎮市政配建及管護系統。探索引入市場運作方式,建立村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投入和管護的長效機制。
不斷創新多種形式的農民參與機制。要堅持農民自愿、注重實效、民主決策的原則,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引導農民群眾參與村莊整治。可采取特許經營和獎勵、補助等形式,鼓勵農民通過投工投勞、入股合作、自建自營等多種形式參與村莊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逐步建立農民自愿參與、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管理、政府協調服務的組織形式,保護農民參與的積極性。對于農戶自用為主的項目,應遵循“自建、自有、自管、自用”原則,政府以“民辦公助”的方式給予補助;并允許按照平等協商、互利互惠、有償服務的原則,向其它農戶延伸服務,保障經營者的合法收益。
四、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試點工作落到實處
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十分艱巨和緊迫。各聯系點必須從全局出發充分認識推進縣域村莊整治工作的意義,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把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明確各級責任。省級建設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聯系點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開展工作,組織督查。縣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村鎮建設職能,制定縣域村莊整治實施方案,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考核體系中,加強對基層的督促檢查。鎮、鄉政府負責組織轄域內村莊整治實施方案的編制,并經縣級人民政府核準后實施。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整治項目實施。
(二)抓好落實工作。要建立技術支持、駐村指導、骨干培訓、以獎代補等政府幫扶制度,逐步形成村莊整治有序推進、防偏糾偏和持續改善的長效工作機制。各縣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按照本意見要求,抓緊落實縣域村莊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要經省級建設部門審查后報送我部。各縣要力爭經過5至8年的艱苦努力,全面完成縣域內選定村莊的整治任務。
(三)強化監督檢查。要嚴格執行村莊整治實施方案分級審查制度和農宅拆遷管理制度。村莊整治方案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并公示后,經縣級有關部門審查后方可實施。各級村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的指導和督促,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我部將對縣域村莊整治聯系點實行動態管理,組織開展不定期檢查,凡工作不力的將取消聯系點資格;對于工作成效顯著的將給予表彰和補助。
各省、市的村莊整治聯系點、示范點可參照本意見開展工作。省級建設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并注意保持政策的連續性。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與教訓,有關典型材料要及時報我部,以便推廣借鑒。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