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質〔2019〕21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根據年度工作部署,2019年7月2-12日,我廳組織開展了2019年第三次全區建筑市場暨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層級監督建筑起重機械專項調研。現將調研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調研內容主要包括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使用運行、維修保養和日常管理情況;施工、監理、安裝、產權(租賃)等起重機械安全使用責任單位履職情況。調研涉及14個設區市和28個縣(區、市)共84個在建項目的建筑起重機械,其中塔式起重機71臺、施工升降機45臺、物料提升機29臺。調研發現,現場起重機械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項目有46個,占調研項目總數的54.8%;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塔式起重機有35臺,占調研塔機總數的49.3%;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施工升降機有17臺,占調研升降機總數的37.8%;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物料提升機有14臺,占調研提升機總數的48.3%。
調研情況表明,我區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管理形勢處于可控狀態。大部分項目能夠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6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定》(桂建質〔2015〕6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政府令124號)的要求,對起重機械設備實行安全管理。有少數項目存在現場起重機械設備的運轉和安全裝置有較大安全隱患、參建各方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資料有待完善等問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履行職責方面。
⒈ 項目起重機械設備超過設備使用年限仍在使用。如廣西超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凌云縣中學第四教學樓項目,現場型號為SS100,出廠編號為0856的物料提升機,出廠日期為2008年11月,設備已經達到報廢年限但仍在使用。
⒉ 項目起重機械設備未經過安裝檢測合格即投入使用。如廣西壯族自治區永福縣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永福縣錦繡江山花園小區15#樓、19#樓、22#樓、二期地下室項目,22#樓塔式起重機未經檢測合格即投入使用。
⒊ 項目起重機械設備雖經過安裝檢測合格但未經過聯合驗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設備的安裝檢測合格報告日期在聯合驗收日期之后。如廣西榮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合浦縣藍海•歐景花園二期10-13#樓項目,13#樓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流程不正確,未出具塔機安裝檢測合格報告即已進行設備聯合驗收。
⒋ 項目起重機械設備第三方檢測過期,未及時進行年度定檢。如浙江中樂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防城港市桂海•世紀廣場四期項目,1#樓塔式起重機檢驗報告有效日期為2019年2月5日。
⒌ 項目起重機械操作人員無上崗操作證件,或操作人員操作證件過期或無效。如廣西地大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防城港市港口區江濱小區二期(粵同•江濱雅軒)1#、2#樓項目,2#樓塔式起重機操作司機唐啟慶證件過期未復審,施工電梯操作司機甘少勤已經55歲,年齡已超齡,且證件過期未復審。
⒍ 項目存在多塔同時作業但未編制群塔作業防碰撞方案,現場未采取塔機防碰撞措施。如廣東電白二建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上林縣龍湖名城1#、2#、5#、6#、7#樓項目,1#樓塔機與6#樓塔機存在交叉作業情況,但未編制群塔作業防碰撞方案及采取防碰撞安全措施。
⒎ 項目起重機械日常檢查、保養不到位,檢查記錄與現場情況不符,日常及定期檢查流于形式。如南通蘇中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東蘭縣2017年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9#、10#、11#、12#樓工程,未能提供12#樓塔式起重機、12#-2施工電梯安裝方案、安裝檢測合格報告及設備相關所有資料。
(二)設備安裝、運行方面。
部分項目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未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和使用說明書進行安裝,安裝存在不規范現象,日常維護、保養檢查流于形式,致使機械的使用存在較多安全隱患,具體如下:
⒈ 塔式起重機。起重量限制器、回轉限位失效;附墻距離超出說明書要求,未進行設計驗算;附墻件采用非原廠標準構件,附著方式采用焊接連接,非鉸接連接;起升電機聯軸器尼龍銷軸斷裂;主鋼絲繩銹蝕嚴重;吊索索鉤防脫裝置缺失;操作室底板銹蝕嚴重;附墻銷軸開口銷用焊條代替;標準節內撐桿未有效固定;爬梯固定缺少螺栓;塔機主電纜未用電纜夾固定牢固;休息平臺設置數量不足;司機通道搭設不規范;未配備專用開關箱;基礎積水。
⒉ 施工升降機。吊籠未安裝防墜器,或防墜器超過使用年限,或防墜器標定日期過期;吊籠行程范圍與外架、爬架有阻礙,不符合規范要求;部分標節連接螺栓,附著穿墻螺桿長度過短;未安裝急停保護裝置;外籠門和吊籠門機電聯鎖裝置失效;吊籠天窗限位失效;樓層上人通道兩側未設置安全防護欄;無限載人員數量和重量的限載標識;未設置專用開關箱。
⒊ 物料提升機。超過設備使用年限但仍在使用;架體四邊防護安全網未設置齊全;纜風繩未拉緊受力形同虛設,未起到防傾覆作用;樓層附著采用螺紋鋼焊接在標準節上不合要求;曳引機、配重處無圍擋防護;樓層未安裝停層防護門;無專用控制箱,設備未按《關于加強施工現場物料提升機安全使用管理的通知》(桂建質〔2007〕28號)要求安裝“一視頻兩聯動”裝置;設備銘牌缺失;基礎積水。
三、整改意見
對調研發現的問題,調研組已建議各地住房城鄉建設局向責任單位發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根據調研結果,現對部分現場起重機械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項目(詳見附件1)及現場起重機械未錄入廣西起重機械管理系統的項目(詳見附件2)予以全區通報批評,請當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加強對上述項目起重機械的日常檢查,并督促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參加我區相關建筑起重機械專項培訓,提高項目管理人員建筑起重機械方面的管控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對起重機械設備的日常監管力度,保證本轄區內一年至少組織一次起重機械設備安全專項調研。專項調研可采用隨機抽查的方式了解現場起重機械設備情況,確保隱患問題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對安全隱患反復出現、整改不力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并移交當地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罰。
(二)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組織本轄區內各相關企業學習國家、地方的起重機械設備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提高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意識;組織相關企業對歷年區內起重機械設備事故案例進行學習,督促各企業深刻吸取起重機械設備傷亡事故教訓。
(三)各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督促本轄區內各在建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認真履行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職責,認真審核安裝單位資質、人員資格、安裝方案及相關資料,監督安裝單位及維保單位落實責任;督促施工單位配備項目部起重機械設備專職管理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做好日常檢查,及時反饋存在的問題并組織安裝單位進行整改,完善相關影像資料歸檔工作,保持長效管理。
附件:⒈ 現場起重機械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項目一覽表 附件1-2.doc
⒉ 現場起重機械信息未錄入廣西起重機械管理系統的項目一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