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5〕103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現將《關于加強建筑施工企業總部管控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12月3日
附件
關于加強建筑施工企業總部管控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引導建筑施工企業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通過強化企業內部管理提升企業競爭力和建筑業發展質量,現就加強建筑施工企業總部管控能力建設制定指導意見如下。
一、認清我區建筑施工企業總部管控能力存在的主要問題
建筑施工企業總部管控,是指企業的總部為實現戰略目標、提升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能力及整體營運績效,在企業發展壯大過程中通過對下屬企業、分公司或部門采用層級的管理控制、資源的協調分配、經營的風險控制等策略和方式,使得企業組織架構和業務流程達到最佳運作效率的管理體系。
從總體上看,我區建筑施工企業總部管控能力正逐步提高,但整體依然偏低。主要表現在:一是管理粗放,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時有發生;二是規模大,發展質量和效益不高,企業利潤率遠低于全國建筑施工企業平均水平;三是統籌、整合力不強,市場競爭主動權不夠;四是管理能力跟不上,合同糾紛、工資糾紛多。主要原因:一是不重視總部管控能力建設。強調客觀困難、報怨市場不規范的意見多,正視內部管理、抓內部管理的精力少;二是重規模,輕管理,過度依賴項目承包制,“以包代管”,企業規章制度無法執行,質量安全管理形同虛設;三是沒有足夠的成本管理能力,簡單地把人財物等權力下放到項目部,總部管控能力跟不上。
二、深刻認識加強建筑施工企業總部管控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企業管理是企業發展的永恒主題,提高我區建筑施工企業總部管控能力建設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了新常態,經濟增長的下行壓力較大,一些原來在高速增長期被掩蓋的風險開始顯現。特別是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和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活動以來,我區建筑施工企業總部管控能力不強的問題充分暴露。全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充分認識加強企業總部管控能力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強化、深化和細化企業總部在人力資源、財務監控、工程質量安全、物資采購、合同管理、分包管理等方面的綜合管控功能,積極探索加強和改善企業管理工作有效形式,加快生產方式和經營模式改革,推行體制機制創新和管理流程再造,打造一個強有力的企業總部,整體提升建筑工程質量、企業運行質量和行業發展質量。
三、主要思路和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企業為主原則,堅持市場化方向,以提高工程質量、保障安全生產為核心,以管理創新、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信息化管理為技術支撐,通過三到五年的努力,形成一批戰略清晰、組織科學、權責明確、協同有力、資源配置高效的現代化建筑施工企業。實現企業總部的戰略管控力顯著增強,內部控制體系進一步健全,對分公司、項目部管理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對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的總體把控能力顯著增強,集約化營運績效大幅度提升;分公司的戰略執行力顯著加強,項目部生產中心、利潤中心的責任定位更加牢固,工程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實際經營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四、主要內容
(一)加強質量安全管控能力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是企業的生命線。企業要把質量安全工作列入對子公司、分公司、項目部的績效考核指標,合理增加考核權重,績效評價結果與薪酬掛鉤。鼓勵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零死亡”理念、實行“一票否決”績效考核。企業總部要建立覆蓋整個企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質量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企業主要領導要以上率下,嚴格執行質量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帶隊定期開展質量安全大檢查,切實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措施費投入,積極推行標準化精細化管理,實施最嚴格的質量安全問責制度,抓質量、保安全、促生產、創效益,努力提高企業總部質量安全管控能力。
(二)加強分公司管控能力建設。要明確設立分公司的標準和程序,設立之前宜進行考察評價,設立之后宜進行定期考核,對于沒有競爭力、質量安全問題多、潛在風險大的分公司要堅決清理關閉。要逐步形成以直營分公司為骨干、加盟分公司為補充、公司總部管控到位、經營授權管理明確的分公司管理模式。要突出加強分公司印章管理,對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回收、銷毀等流程進行規范,從源頭上預防因印章使用管理不當引起的糾紛。要加強分公司投標管理,嚴格成本核算和風險評估,不宜以低于自身風險控制能力的價格進行投標。
(三)加強總分包合同管控能力建設。施工企業總部要提高總承包合同的編制水平,認真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鼓勵企業總結履約經驗編制企業標準合同文本。要加強分包合同管理,堅決避免超資質分包行為。要重點加強勞務分包合同的審查,對計量、計價、支付、結算、誤工等內容進行明確約定,最大限度避免勞務糾紛。鼓勵企業總部成立風險控制機構,對企業財務、經營、采購、合同等領域加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評價。
(四)加強資金管控能力建設。企業總部要加強對子公司、分公司、項目部財務的監督管理,建立“錢流到哪里、管理就跟到哪里、監督就進行到哪里”的全程化管控模式。業主支付的工程進度款應支付到企業總部基本賬戶,不宜直接支付到分公司,禁止直接支付到私人賬戶。工程分包款、勞務款、材料款宜以轉賬形式支付到合同指定賬戶,禁止支付到與公司無關的個人賬戶。要嚴格控制現金支付,確實需要進行現金支付的,應建立現金提取支付制度,禁止與公司無關人員提取現金支付。
(五)加強人力資源管控能力建設。企業人力資源配備應滿足項目管理的需要,保障企業總部管控高效順暢運轉。鼓勵企業探索項目質檢員、安全員工資由公司或分公司直接發放。項目管理人員應以公司或分公司文件形式任命并明確授權。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等四個關鍵崗位應與公司或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公司或分公司發放工資并交納社會保險費,其它項目管理人員宜一并實施,堅決避免項目管理人員無勞動合同、無工資發放、無社保證明的“三無”現象。
(六)加強物資采購管控能力建設。企業總部宜建立以集中采購供應和材料采購合同審批及授權為基礎的物資集中采購供應管理模式,充分發揮集中規模采購的成本優勢及服務優勢。商品混凝土、鋼筋、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等材料設備宜實行集中采購(租賃)供應。材料采購、設備租賃等合同宜以企業名義書面形式簽訂;需要以分公司、項目部名義簽訂的,企業應有書面授權并主動向對方出示,以避免表見代理行為。材料款支付應建立明確的審批程序。
五、工作措施
(一)嚴格責任追究。責任制是工程質量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的核心。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零容忍、嚴執法”的要求,用嚴謹的標準、嚴格的監管、嚴厲的處罰,引導企業切實把質量安全管控能力建設擺在最重要的位置。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嚴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制訂出臺《工程建設領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安全事故約談制度》。
(二)強化動態監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轉變監督方式,整合招投標、合同備案、工程報監、施工許可、行政執法等各環節的監管力量,按照“實體檢查”與“行為監督”并重的原則,推動建筑市場監管從事后處理向事前預防、全程控制轉變,從而促進企業持續不斷加強企業總部管控能力建設。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動態扣分管理制度。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擬出臺《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暫行辦法》,以信息化技術為支撐開展實時動態監管。
(三)加快誠信建設。2015年12月31日前實現我區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上線運行,并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互聯互通。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總體部署,自2016年1月1日起,企業申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所涉及的企業、注冊人員、工程項目信息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發布信息為準。未進入發布平臺的企業、注冊人員、工程項目信息,將不予認定。企業因總部管控不力導致工程質量低下、安全事故頻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等不誠信行為信息,將在全國平臺上公開。鼓勵各地綜合實施信用評價,并將量化評價結果運用到招投標環節。
(四)加大辦案力度。從總分包合同、工程款支付、采購合同及支付憑證、管理人員社保證明、質量安全履職情況等環節入手,繼續深入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活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既要重視案件查處工作,更要重視警示教育工作,引導企業查找合同、資金、采購、人力資源、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缺陷和漏洞,做到查處一起案件、教育一批企業、完善一套制度。
(五)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大力支持行業協會工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管理、規范和服務作用,引導協會開展企業總部管控模型課題研究,提供適用于不同類型企業的管控模式供會員參考。
(六)加強宣傳引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各施工企業,組織專題學習和座談。要通過報紙、電視、電臺與網絡等媒體,以訪談、論壇、觀摩會等形式,典型引領,示范帶動,廣泛宣傳加強企業總部管控對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提升建筑產業發展質量的重要作用。
施工監理企業、區外來桂施工企業可參照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