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6〕112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廣西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自治區安委辦《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桂安委辦〔2016〕110號)要求,為加強我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我廳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2月20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指導意見
落實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建筑施工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是從根本上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關鍵所在。為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全面夯實共享發展安全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現就進一步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明確建筑施工企業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崗位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的基本單元,各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各類崗位人員的崗位工作內容,結合不同崗位實際制定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考核評價體系,保證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可執行、可考核,實現企業安全生產全鏈條責任實名追溯。
(一)明確企業黨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按照黨政同責的要求,企業董事長、黨組織書記、總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負責,負責組織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賦予企業的18條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詳見附件),明確細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和《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第十四、十五、十六條所列的各項職責。
(二)明確企業分管領導安全生產責任。按照“一崗雙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根據企業工作分工,具體明確和細化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三)明確企業職能部門及其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根據本企業的職責分工,明確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該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明確企業黨辦、工會、共青團等工作部門及負責人在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宣傳教育、法律法規執行等方面的監督指導責任,以及組織開展群眾性隱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責任。其中,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應當組織檢查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處理在建項目違規違章行為,并記入企業安全管理檔案。
(四)明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根據本企業的生產性質和項目實際情況,明確本企業的項目負責人對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細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五)明確其他各類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根據本企業的實際,由各職能部門、項目部、生產車間組織明確細化各類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操作規程,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人。特別要明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企業一線操作人員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等方面的責任。
二、健全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基本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GB50656-2011)的規定,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組織與責任體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施工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分包(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安全檢查和改進制度、安全獎懲和考核制度等安全生產基本制度,并重點健全完善以下制度: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主要是建立以崗位安全績效考核為重點、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為主線、以杜絕崗位安全責任事故為目標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辦法,加大安全生產責任在員工績效工資、晉級、評先評優等考核中的比重,對于重大責任事項實行“一票否決”。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例會制度。主要是健全完善企業、分公司定期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班組班前會安全例會制度、項目部周安全例會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主要是健全分公司安全生產月度檢查、企業安全生產季度大檢查、復工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等制度,以及項目部安全生產周檢查、安全生產日巡查制度和施工作業的班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產檢查、重點部位和環節安全生產檢查等制度,對各類檢查的頻次、重點、內容提出要求,檢查情況要登記在冊。
(四)健全完善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完善設備選型、采購、租賃、安裝、檢測、驗收、使用、維護保養制度,及時消除設備運行中存在的缺陷和隱患,確保設備安全完好,并適時對設備進行淘汰和更新。
(五)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現場帶班制度。主要是健全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項目負責人、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現場帶班制度,立足現場進行安全管理,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并據實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民主管理監督制度。主要是對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安全生產目標及責任制考核結果、安全生產投入、重大隱患治理、安全生產形勢等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員工公開,接受員工監督。充分發揮班組安全管理監督作用。保障工會依法組織員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員工安全生產合法權益。
三、強化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推動企業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一)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實行標準化管理。督促企業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導則》(桂建管〔2012〕10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達標實施方案》(桂建管〔2012〕105號)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編制崗位安全責任的標準、規范和目錄,做到所有從業人員都有明確的崗位,所有崗位都有明確、清晰的安全生產職責。
(二)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督促企業在每年年初制訂本年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分類組織實施,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使其真正具備崗位所要求的資格、知識和能力水平。督促企業認真執行可視化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三)積極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幫扶引領。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堅持每年召開一次現場觀摩會,發布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介紹視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采取政府購買技術服務、聘請專家等方式,加強對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工程建設重要環節的監管,匯總共性問題,研究落實整改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可選擇具有代表性的企業開展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創建試點,實施典型引路、對標整改,整體推動建筑施工企業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四)實施嚴管重罰和懲防并舉。堅持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嚴管重罰”活動,定期曝光嚴管工程,嚴格落實重罰措施。認真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管理,建立健全“綠、黃、紅”三色監管制度。研究建立安全生產失信懲戒機制,定期向社會公開企業“黑名單”,依法依規嚴格采取限制或禁入措施。
附件:企業18條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附件
企業18條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⒈ 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⒉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
⒊ 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⒋ 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
⒌ 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⒍ 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教育職工自覺承擔安全生產義務;
⒎ 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
⒏ 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檢測、監控;
⒐ 預防和減少作業場所職業危害;
⒑ 安全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按規定定期檢測檢驗;
⒒ 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
⒓ 及時發現、治理和消除本單位安全事故隱患;
⒔ 積極采取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設備和工藝,提高安全生產科技保障水平,確保所使用的工藝裝備和相關勞動工具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⒕ 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依法實施安全設施“三同時”;
⒖ 統一協調管理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⒗ 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⒘ 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風險救援,妥善處理對事故傷亡人員依法賠償等事故善后工作;
⒙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