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來賓市招標投標管理局、賀州市招標投標管理局:
根據我廳《關于開展全區建筑市場“三包一靠”違法行為專項檢查暨全區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專項督查的通知》(桂建管〔2015〕38號)部署,2015年4月22日至29日,我廳組織3個檢查組,對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欽州、貴港、玉林、來賓等9個設區市及所轄部分縣(市、區)組織開展了專項督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督查共覆蓋9個設區市及所轄10個縣(市、區),督查工作嚴格按照桂建管〔2015〕38號文件的要求實施。督查組通過聽取工作匯報、抽查施工現場、查看企業資料、提問查詢等方式,對各地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情況、“三包一靠”違法行為查處情況、落實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部署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情況進行了檢查,督查結束后還分別在各市召開了反饋會。本次督查共隨機抽查了52個在建項目、54個施工總承包企業,共發出了《建設工程建筑市場違法行為及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建議書》52份、《施工總承包企業安全生產履職情況整改建議書》31份。
二、總體評價
總體來看,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本次專項督查,全部按要求及時提交了工作報告及相關表格。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基本能按照有關要求部署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督促轄區內在建工程參建各方主體進行自查自糾,開展了建筑市場“三包一靠”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迅速部署開展了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從本次抽查情況來看,大部分受檢項目參建各方基本能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我廳的要求,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基本受控,但各地涉嫌存在建筑市場“三包一靠”違法行為的項目還比較多,部分項目安全生產隱患還比較突出。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基本建設程序方面
1. 未批先建違法違規行為突出。如,武宣縣圣湖豪庭項目、鹿寨縣建東大廈項目、桂平市世紀名門D1號樓工程、梧州市逸夫小學教學綜合樓、東興市北侖河中學綜合實驗樓和學生宿舍樓、防城港口岸聯檢大樓主樓項目等21個工程均存在此問題。特別是2014年梧州市市本級教師公租房(四中)項目,無施工許可證、無施工圖審查備案手續、無工程規劃許可證、無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現已施工至主體封頂;防城港富鑫大廈1號樓項目,在檢查時未能提供立項批文、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現工程已施工至主體封頂。
2. 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發放程序、合同管理不嚴格現象突出。如,藤縣經濟適用房二期(山水人家小區)項目,施工許可證發放日期在工程規劃許可證發放、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日期之前;容縣中學2014年教師公租房項目,施工許可證發放日期在中標通知書發放日期、施工合同簽訂日期之前;桂林疊彩區廉租房及公共租賃房項目1#、4、5、6#工程,施工許可證發放日期在施工圖審查備案日期之前;藤縣職業教育中心圖書館綜合樓項目,中標通知書發放日期在施工合同簽訂日期之后。此外,貴港市未開展施工合同備案手續等相關工作。
(二)建設單位市場行為方面
1. 建設單位存在違法發包現象。個別工程分別將樁基及地下室、上部主體結構分別發包給不同的施工單位,如,欽州市中醫醫院遷址新建項目的建設單位將該項目的基礎工程、主樓及附樓的主體結構工程分三次進行發包。
2. 建設單位發包行為不規范。一些項目在招標時不按法定的程序進行。如,貴港市廣匯·東湖城A2區一期7、8號樓,建設單位樁基礎工程單獨發包給另一施工單位,但未單獨辦理報建、施工許可手續。
3. 工程款支付不規范。部分建設單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憑證。如,桂平市華源大市場13號樓,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憑證上的收款人是廣東高州市建筑工程總公司桂平項目部,但未能提供委托手續。
(三)施工企業市場行為方面
1. 部分施工企業涉嫌違法分包。有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勞務作業發包給個人或者沒有相應勞務作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個別勞務分包單位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個人;部分項目的勞務分包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腳手架等周轉材料款;個別總承包單位將大筆勞務款項支付給個人。如,欽州市河東工業園B5地塊標準廠房工程3標項目,總承包單位將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給個人李國成;廣西容縣建筑工程公司、貴州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將勞務發包給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梧州市安逸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2. 部分施工企業涉嫌轉包。部分項目在監理單位提供的監理例會中無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的履職痕跡,主要負責人不履行管理義務,未對工程的施工活動進行組織管理。如,來賓市金色宏都工程(施工單位:北京華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等未按約定到崗履職;合浦縣中醫醫院門診綜合樓異地遷建工程(施工單位:北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監理單位提供的監理例會簽到中無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的簽名,未按約定到崗履職,涉嫌轉包。
3. 部分施工企業涉嫌掛靠。有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能提供材料、設備的采購或租賃合同及相關款項的支付憑證等證明材料,且不能進行合理解釋;有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能提供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和工資發放證明;項目無勞務分包,但總承包單位又不能提供工人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無工資發放記錄;有的分包單位未能提供現場負責人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和工資發放證明,未能提供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憑證。如,桂林市疊彩區廉租房及公共租賃房項目(施工單位:廣西礦建集團有限公司)存在施工塔吊由自然人宋選昌租賃的行為,蔣利珍(資料員)和宋選昌、陳錦輝等(勞務人員)不能提供勞動合同。
4. 施工總包和分包合同管理不規范。半數以上施工合同中未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取和支付方式。個別工程存在勞務企業超資質承攬業務情況、未取得資質前簽訂勞務合同的情況。如,北海市江蘇路公租房工程(一期)標段總承包單位廣西建工集團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勞務分包單位南寧市永邦建筑工程勞務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總金額超出勞務分包單位注冊資本金5倍,存在超越資質范圍承接工程問題。
(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方面
1.基坑:部分工程的深基坑未進行基坑監測及有效的基坑支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2.臨邊洞口:部分項目電梯井、預留洞口、臨邊等處未設置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簡陋,電梯井無防墜落措施,其中防城港市富鑫大廈(施工單位:廣西南凱建設有限公司)在已施工至頂層屋面的情況下,其頂層以下的樓層(2-12層)基本無臨邊防護措施,且項目在工地門口附近的地下消防水池檢查井無防護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3.腳手架:部分項目懸挑腳手架懸挑層洞口防護不嚴,工字鋼懸挑層錨固部位兩側未緊固。作業層腳手板未滿鋪,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的間隙大于15cm未做防護。架體轉角處缺立桿。較多橫向水平桿偏離主節點嚴重。安全網有破損、不落地現象。落地式外腳手架部分采用柔性拉結,缺少頂桿。少數項目部分外架腳手架拉結不符合三步三跨的規定,拉結及固定點不足,剪刀撐間距較大或不到外架的邊緣,立桿間距不均且局部立桿間距較大。
4.模板支撐:部分項目模板支撐體系缺封頂桿及封頂桿水平剪刀撐或掃地桿、封頂桿、剪刀撐設置不足,部分水平桿采用對接方式連接,立桿間距較大,小部分項目模板支撐有采用斜撐方式支撐的現象,個別項目木支撐材料尾徑小于80mm,支撐間距過大。木模板支撐立桿不垂直,底部墊磚,無掃地拉結,材質不符合要求。
5.起重機械:部分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方案缺失且審批手續不全,少數項目物料提升機、塔吊等起重機械未經檢測合格即投入使用,部分物料提升機無“一視頻二聯動”裝置,無檢查、維修保養記錄。如,廣西博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藤縣職業教育中心圖書館綜合樓項目,物料提升機未能提供檢測報告、無驗收合格記錄,已投入使用至主體封頂;提升機大梁變形嚴重,無“一視頻兩聯動”裝置。
6.臨時用電:個別項目施工用電有亂拉亂接現象,配電箱門未用編織軟銅線作接零保護或無漏電保護措施,開關箱無標識或標識不清,配電房未設置消防器材。
7.消防安全:檢查發現2013年8月18日以后搭設的部分宿舍及辦公室活動板房板材未達到A級燃燒性能等級;高層建筑消防水管不符合規范要求,滅火器、消防箱缺少或損壞。
8.文明施工:施工場地未做硬化處理,部分工程施工場地不封閉,現場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亂堆放,材料無產品標識且不分類堆放,施工區與辦公、生活區未采取隔離及防護措施,與其它企業的項目部未進行有效分隔。
(五)施工總承包企業安全生產重點制度落實方面
1.多數企業無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計劃,未層層分解到每個部門和崗位。
2.一些企業未提供“組織開展可視化安全教育培訓的影像、視頻等佐證材料”、“分包單位的選擇和清退標準”、“安全生產例會的簽到表、會議紀要或記錄”等材料。
3.大部分企業安全檢查制度落實不到位,總公司未按照要求每3個月對所有項目開展一次全覆蓋檢查,無檢查臺賬或臺賬記錄不齊全。
4.大部分企業未對項目部安全文明措施費用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無監督檢查的相應材料。
5.大部分企業制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未按崗設置,為通用版本。
6.大部分企業編制并實施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方案粗糙,獎懲無細則、未量化。
7.絕大部分企業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未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無會議通知、日程、簽到表、會議記錄或會議紀要。有些企業提供的會議記錄涉嫌造假,如,廣西安業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4月5日清明節放假期間仍然召開安全生產會議。
四、處理意見
對于受檢項目存在的問題,督查組均已責成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出書面整改通知,要求責任單位限期落實整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對本次督查發現存在問題的企業和從業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一)責令立案查處
截至2015年5月8日,共有10個項目的4家建設單位、8家施工單位、3家監理單位和1家勞務分包單位(見附件1)逾期未提交整改報告或雖提交了整改報告但建筑市場行為仍不規范,予以全區點名通報批評,責令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逐一立案查處,并將調查處罰結果于2015年7月15日前報送至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南寧市金湖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011室,電話:0771-2260138)。
(二)責令整改
截至2015年5月8日,共有5個項目的5家施工單位和3家監理單位(見附件2)逾期未提交整改報告或雖提交了整改報告但施工現場仍然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予以全區點名通報批評,責令整改。整改期間暫停企業在廣西參加建設工程投標和承攬業務資格,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執行;暫停投標和承攬業務資格期間鎖定上述企業的專職投標員“廣西建筑市場誠信卡”。整改完成后,由施工、監理單位共同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復查,確認整改合格后上報我廳,由我廳對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整改合格的將下文恢復相關企業承接業務的資格;對整改不合格的將加重處罰。
(三)通報批評
在本次檢查中,共有7個項目的4家建設單位、6家施工單位、3家監理單位和1家勞務分包單位(見附件3)雖然已按時提交整改報告、開展了整改工作,但落實整改措施不認真、不及時,整改尚未完全達到要求,予以全區點名通報批評,責令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各地不得依據本通報對上述企業作出限制投標、停止驗收等處理。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整改工作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關責任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切實消除工程質量安全隱患。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監理企業要督促施工企業落實隱患整改,針對本次檢查存在的問題,做到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落實好整改工作。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次檢查中發現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即開工的工程要列入嚴管工程名單,未完善相關手續的嚴禁繼續施工。各地要以此次檢查作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改進質量安全管理、提高質量安全水平的契機,針對存在問題,舉一反三,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著力提高執行力,鞏固整治成果。
(二)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區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我廳的工作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各地要加大對建筑市場“三包一靠”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落實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制,大力推進住宅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及時準確上報相關信息。通過每三個月一次的全覆蓋檢查,真正發現問題,并針對有關問題采取扣分、約談、通報、媒體曝光和行政處罰等措施,促進責任主體抓好整改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同時,各地要加大輿論宣傳,既要大力宣傳優秀工程質量管理典型,向社會傳遞和釋放正能量,也要堅決曝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問題,起到震懾、警示作用,營造良好的工程質量治理行動社會氛圍。
(三)扎實完成全區地毯式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根據我廳開展全區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的部署,項目部、施工企業本部的自查自糾以及縣一級主管部門的排查應在4月底前完成,市一級主管部門的排查應在5月底完成,設區市對所轄縣(市、區)的督查應在6月底前完成。各地要切實按照我廳部署,嚴字當頭,扎實完成本次大檢查活動,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并督查落實整改,檢查情況必須建立詳細的臺賬。我廳將于7月份開展2015年上半年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履職專項督查,屆時對無法提供檢查臺賬或檢查工作不閉合的地區,將對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附件:1. 責令立案查處項目企業一覽表2015年上半年全區建筑市場“三包一靠”檢查通報附件.doc
2. 責令整改項目企業一覽表
3. 通報批評項目企業一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