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2007〕37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規劃局、房產局、拆遷辦、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國稅局、地稅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按照建設部等八部委《關于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號)的要求和《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關于印發〈自治區直屬機關貫徹落實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的分工意見〉的通知》(桂紀發〔2007〕3號)的通知精神,以及建設部等八部委于2007年4月6日聯合召開的全國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區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自治區建設廳等九個部門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桂建房〔2007〕30號),聯合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
廣西壯族自治區審計廳 |
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 |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 |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