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我區建設用砂和混凝土質量管理,規范我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機構”)及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內設試驗室(以下簡稱“預拌混凝土企業”)檢測行為,持續打擊我區建筑市場違規使用海砂行為,為我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保駕護航,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41號令)、《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強海砂開采運輸銷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8〕10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桂建管〔2013〕11號)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桂建管〔2013〕10號)要求和我站工作部署,擬開展2020年全區檢測機構及預拌混凝土企業建設用砂氯離子檢驗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證項目
建設用砂檢驗:氯化物含量(以氯離子質量計)
二、參加單位
(一)持有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頒發見證取樣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必須參加。
(二)通過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信息核查且從事見證取樣類檢測業務的異地試驗室必須參加。
(三)取得專業混凝土承包資質的預拌混凝土企業必須參加。
(四)擬申報見證取樣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申請信息核查的異地試驗室及申報專業混凝土承包資質的預拌混凝土企業可自愿報名參加。
三、主辦和協辦單位
本次能力驗證工作由我站主辦,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協會(以下簡稱“檢測協會”)負責協辦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廣西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協會混凝土分會(以下簡稱“混凝土分會”)負責協辦預拌混凝土企業能力驗證工作。
四、參加人員
(一)檢測機構參加人員須持有《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人員培訓合格電子證明》且具備砂石檢驗項目,由我站在廣西建設工程檢測監管信息系統人員庫隨機抽取。
(二)預拌混凝土企業自行選派須持有《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人員崗位證書》的人員參加。
五、時間安排
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企業能力驗證工作分別安排進行,具體時間和工作安排由檢測協會和混凝土分會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請各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企業負責人要高度重視,積極報名參加,于4月10日前掃描文件下方二維碼填寫相關信息。
(二)未具備砂氯離子檢驗能力的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企業,須盡快購置相應儀器設備并檢定/校準合格,各單位應積極開展內部操練,按時參加能力驗證工作,進一步提升檢測能力水平。
(三)本次能力驗證結果將在廣西建設網向社會公布,對于能力驗證結果為不滿意或無故不參加能力驗證的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企業,將按有關規定要求上報主管部門,以該單位資質不具備相應檢測能力為依據暫停開展相關業務。
(四)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嚴格按照《關于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強海砂開采運輸銷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質安監〔2018〕70號)和國家有關質量檢驗和驗收標準的要求,對預拌混凝土企業提供的混凝土出廠合格證明材料和檢測機構提供的建設用砂檢測報告進行嚴格審查,確保建設用天然砂必須進行氯離子含量檢測,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當包含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五)以上未盡事宜,請聯系我站檢測管理科,聯系人:鐘廣泉,聯系電話:0771-5846195。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