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委),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政局,崇左市城鄉綜合執法局:
根據自治區安委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強監管嚴執法年”專項行動的通知》(桂安委〔2020〕1號)的要求,為組織開展好全區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強監管嚴執法年”專項行動,我廳制定了《全區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強監管嚴執法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2月20日
全區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
“強監管嚴執法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按照自治區安委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強監管嚴執法年”專項行動的通知》(桂安委〔2020〕1號)要求,組織開展好全區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強監管嚴執法年”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責任和措施,以防范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易發事故為重點,堅持全面排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企業自查與政府部門督促指導相結合、嚴管重罰和懲防并舉相結合,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關閉取締一批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聯合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曝光問責一批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創造和諧穩定安全的環境。
二、實施時間
2020年全年。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及重點領域監管。
1. 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一是強化部門監管責任。重點整治主管部門落實“三個必須”行業監管責任擔當意識不強,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推諉安全監管責任,存在監管盲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不深入、不扎實監管執法寬松軟;不能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放管服”改革的關系,只放不管或簡單化限制執法,放松對企業的安全監管等問題。
二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重點整治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措施不力,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生產制度建設、安全責任落實、員工培訓、隱患排查、風險防控和應急管理等環節不認真不負責,甚至弄虛作假、違法違規等問題。
三是落實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全區所有房建市政工程項目要組織對項目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集中排查整治,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排查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經建設、施工、監理等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應在項目顯著位置公布并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備。
⒉ 強化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一是加強執法人員配備。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專業人員和專業設備配備,進一步完善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執法力量。
二是加強執法業務培訓。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年內至少組織一次全區質量安全監督執法人員培訓,各市、縣主管部門也要加強對本地區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全區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領域監管執法人員綜合素質特別是一線人員的履職能力。
三是加強執法專業支撐力量建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家力量,組建安全生產專家庫,健全完善專家管理制度和保障政策,為安全生產監管和執法工作提供技術支持。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政府購買社會專業技術支撐服務機制。
⒊ 加強重點領域安全監管。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以下重點領域的監管:
(1)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序以及市場行為規范情況。重點監管在建項目履行報建、報監、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與備案等基本建設程序,以及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相關法規情況。重點監管未辦理施工許可即開工建設,未經竣工驗收或者驗收未合格就投入使用的違規行為,以及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
(2)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監管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以及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到場履職落實安全責任情況。
(3)搶進度趕工期情況。重點監管項目是否存在壓縮調整工期搶進度的行為,壓縮工期前建設單位是否組織專家對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論證,以及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4)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情況。重點監管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樁、高大模板、懸挑腳手架、起重機械設備、外電防護、梁板墻柱同時澆注混凝土和臨時活動板房等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建檔、上報、論證、銷項等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管控情況。重點監管施工現場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情況;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情況;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6)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情況。重點監管作業人員按規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的情況,施工現場圍擋封閉情況,臨邊、洞口防護情況,腳手架架體內封閉情況,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樓層防護門設置情況,出入口防護棚、鋼筋加工棚尺寸符合高處墜落半徑情況,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吊裝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二)精準、規范、嚴格執法,堅決查處違法行為。
⒈ 執法內容。
重點查處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無資質施工、施工企業從業人員無相應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甚至無證上崗,層層轉包、違法分包,以及不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等行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出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
(2)被要求停工整改未執行整改或整改未經驗收合格同意復工擅自組織復工生產,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
(3)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進行整改。
(4)拒不執行安全監督指令、抗拒安全執法。
(5)非法用工、不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
(6)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
(7)安全生產資金投入、技術裝備、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
(8)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
(9)重大項目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
(10)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
(11)“四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
(12)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⒉ 堅持精準執法。
一是推進分類分級監管。合理劃分自治區、市、縣三級執法管轄權限,明確職責分工,對沒有執法管轄權限的應將違法線索、材料移交給具有管轄權限的相應部門。除涉及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的處罰按照相應權限實施外,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相應主管部門實施監管執法,避免多層級重復執法和執法缺位。
二是推行差異化執法,對違法企業有力震懾,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安全管理基礎較好的企業實行承諾制度,減少執法檢查頻次,強化企業自律;對安全管理基礎條件一般的企業實行計劃檢查、隨機抽查、明查暗訪檢查,督促加強安全管理;對安全管理基礎條件差、問題隱患突出、嚴重違法違規、具有高風險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曾經發生事故的企業,列入重點監管范圍,增加執法檢查頻次,嚴格監管執法,強力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對2019年11月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大排查大整治活動開展以來發生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在廳本級組織的監督檢查中對該企業在全區各地的項目全部開展檢查。
三是加快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依托廣西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等管理系統,推動“互聯網+監管”系統和“互聯網+執法”系統建設,加強安全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形成安全生產信息化的“智慧大腦”,并積極探索推進“智慧監管”,利用大數據技術提升監管執法精準化、智能化和科學化水平。
⒊ 堅持規范執法。
一是堅決摒棄執法簡單化、粗暴化和一家企業出事故同類企業停產等“一刀切”行為。
二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做好執法責任主體、信息類型、具體內容、標準與格式、載體形式等要素公示工作。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對重大執法決定,要嚴格落實法制審核程序,未經內部法制審核,不得作出執法決定。
三是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修訂完善《廣西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暫行)》。各設區市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本地區行政處罰標準,合理確定自由裁量幅度,防止執法隨意、標準不一,確保執法處罰公平、公正、準確、合法。
⒋ 堅持嚴格執法。
一是將隱患當作事故來對待。加強事故前追責,強化行政處罰、行刑銜接、失信懲戒、約談警示、公開曝光措施,對邊整邊犯、事故不斷的要嚴肅問責警告。
二是嚴格落實各項執法措施。對檢查發現在建項目存在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停電、停水等強制措施;對發生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按照處罰權限依法實施罰款、暫停投標、暫扣證照、停產整頓、降低資質、吊銷證照等執法措施。
三是加強警示教育和聯合懲戒。定期或不定期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公布一批實施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企業,公告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信用記錄,落實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并向社會公示。對列入失信名單特別是“黑名單”的企業,各級主管部門要在工程招投標、授予榮譽、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四是加強部門間執法協作。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工作協調,落實好《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加強相關部門間的執法協作,嚴厲查處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和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二)加強組織領導。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成立全區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強監管嚴執法年”工作領導小組,由廳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具體負責“強監管嚴執法”工作的部署、組織、指導、協調、督促等工作。全區各市有關主管部門也要按照“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要求成立相應機構,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保持高壓態勢。要堅持做到“全覆蓋、零容忍、重整改、嚴處罰”,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對于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對于停工整改的,必須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復工;該實施罰款的堅決罰款,該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收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要及時報請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實施處罰。對在專項行動開展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企業和個人,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在行政處罰裁量權范圍內一律予以從重處罰。
(四)精心組織部署。各地有關主管部門、各施工企業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專項行動開展期間,各類企業、各在建項目自查自糾不間斷進行;各市、縣(市、區)每個月至少組織一次專項執法檢查或檢查督導,并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報送一次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清單;每季度至少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公告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通報一次專項行動進展情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每個月至少組織一次專項執法檢查或檢查督促,每個月公布一次“嚴管工程”,每季度公布一次“嚴管地區”名單。
(五)嚴肅問責強化考核。各地有關主管部門要切實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強督促檢查,把“強監管嚴執法年”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干部績效考核內容。嚴格事故查處,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制度。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適時組織工作組對“嚴管地區”和“嚴管工程”進行檢查,并將各地“強監管嚴執法年”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2020年度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城市綜合執法部門安全生產和執法工作考核巡查的重要內容。
(六)及時報送信息。請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城市綜合執法部門于2020年2月28日、6月25日、12月15日前,分別將專項行動的部署安排情況、半年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報送至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聯系人:鄧煥德,聯系電話:0771-2260119、2260138(兼傳真),電子郵箱:gxjstj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