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24〕11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通知》(建質〔2024〕27號)要求,我廳制定了《全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5月10日
全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鞏固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及自治區安委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工作部署總體要求,結合我區實際,針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房屋市政工程)領域突出問題,我廳決定開展全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以下簡稱治本攻堅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務
通過開展全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力爭實現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避免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生產安全事故總量、相對指標顯著下降。
(一)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預防機制。
1.建立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制度,以風險為核心,通過超前防范、關口前移,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通過隱患排查,找出風險控制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缺失、漏洞,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現企業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領導有力、部門監管有效、企業責任落實、社會參與有序的工作格局,不斷提升全區安全生產整體預控能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2.建立隱患排查和責任倒查機制。“逐企業、逐項目、逐設備”檢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2輪全覆蓋隱患排查,嚴格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將排查整改責任落實到人,對未開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導致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參照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查清問題源頭,嚴肅追責問責。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和責任倒查機制。
3.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各地應將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逐項納入全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依托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指導各地及時研判多發隱患和共性問題,開展專項排查,實現“精準拆彈”,做到隱患排查、整改、督辦、銷號的全過程閉環管理,使隱患整改措施具體化、可視化。2026年底前基本實現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
4.提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控水平。強化廣西建筑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信息管理系統使用,提高危大工程管控成效;強化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管理,健全全區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專家庫,從專家遴選、專家論證、事中事后檢查、信用管理等環節,全流程規范專家履職行為,壓實專家論證責任,提高專項施工方案質量,強化危大工程方案的實施及驗收管理,從源頭上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5.構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體系。推動以科技保障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廣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術產品,保障“隧道作業和施工電梯載人不超9人”制度得到有效落實,替代“危、繁、臟、重”的人工作業,推動危大工程作業面“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無人”。利用科技手段加強工程技術資料數字化管理。
(二)構建施工安全數字化監管體系。
6.全面實行施工安全領域電子證照制度。構建全區監督機構、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從業人員、機械設備全面監管機制,形成全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一張網”,實現人崗匹配、責清事明,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最小單元, 保障各類生產要素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7.加強施工現場數字化賦能。各地在日常監督檢查中,應積極使用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小程序、服務號,實現市場主體掃碼亮證、刷臉驗真、進場可查,監管人員移動執法、動態監管。強化預警體系建設,實現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在極端天氣時期、生產安全事故、證照狀態等預警信息全覆蓋、點對點及時推送。認真落實《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設技術指南》(桂建管〔2023〕13號)要求,實現施工現場安全監管業務流程標準化、安全條件可視化、關鍵數據結構化。
(三)完善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監管有效聯動機制。
8.嚴厲打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修訂完善《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業企業誠信綜合評價辦法》,進一步強化建筑市場信用監管,加強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管理。各地要強化“兩場”聯動,持續開展市場行為專項整治,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建設項目違法違規行為,對未批先建、圍標串標、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超資質承攬工程、無圖施工、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給予處罰。嚴肅追究監理單位未切實履行現場監理職責,建設單位未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檢驗檢測單位出具虛假報告等單位法律責任,不斷凈化建筑市場環境。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項目,要認真落實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一案雙查”制度,對核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立即落實相應處罰并及時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報送核查處理情況。
9.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完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制度,強化廣西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管理系統使用,對不能滿足人員配備要求、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事故(隱患)多發頻發的企業及項目開展動態核查、重點監管,對需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落實的處罰,各地應及時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報送相關違法線索及材料。2024年底前,依托電子證照制度,依法依規嚴格限制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被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參加招標投標活動、承攬新的工程項目,對未持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承接的工程項目,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對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吊銷的建筑施工企業,1年內不得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項目扶持對象。2025年底前,構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數字化動態核查機制,基本健全失信懲戒制度。
10.嚴查關鍵崗位人員履行法定職責行為。建立健全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考核制度,利用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廣西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桂建通”)和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管理系統等監管系統,對安全生產關鍵崗位人員履職行為精準分析、實時預警、動態監管,確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注冊執業資格證“人證合一”,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依法依規開展帶班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嚴厲打擊各類借證、掛靠和無證上崗行為。
(四)提升安全生產監督執法能力。
11.堅持嚴管重罰 懲防并舉。認真落實“嚴管重罰 懲防并舉”長效機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每起事故均下發督辦通知,緊盯事故調查處理,健全生產安全事故報送、調查、公示、處罰的全鏈條數字化閉環管理機制,嚴肅查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堅決扭轉執法“寬松軟虛”現象。各地應在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經當地政府批復后15日內將事故結案材料、調查信息和處罰情況一并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存在發生事故后未調查、未依法處罰、未及時報送材料甚至“零處罰”的地區開展約談、通報和掛牌督辦。
12.提升一線監管人員管理水平。健全監督人員考核發證、定期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實現安全檢查責任到崗到人,利用執法記錄儀精準分析、動態記錄監督人員履職情況,對存在檢查頻次過低、重大事故隱患“視而不見”“查而不改”等問題的地區及個人進行約談通報,對監管力量明顯不足、甚至“無人監管”的地區開展重點督導幫扶。
13.壓實全鏈條監管責任。嚴格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清理整頓隨意下放審批層級、以集中審批為名隨意降低安全門檻等現象,嚴肅處理違法發放施工許可、安全生產許可等違法審批行為。杜絕“只管發證、不管處罰”“只管事前審批、不管事中事后監管”,對直接關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項開展動態評估,堅決糾正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事項。
14.解決安全監管難點痛點。針對近年來事故多發頻發的溝槽開挖、有限空間、高處作業等高危作業環節,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模板和腳手架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房屋市政工程高處作業吊籃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守護生命線”預防高處墜落等專項行動,以及加強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特殊氣象條件下的安全監管。指導各地結合地域特點,綜合運用“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等形式,實施精準、快速、高效的專項檢查。
(五)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5.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制。指導企業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全面推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足額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面落實項目安全總監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檢查流程和一線作業人員操作標準,規范關鍵崗位人員的履職行為。
16.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養。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對建筑施工安全領域考核機構、培訓機構監督管理,規范考核培訓流程,提升考核培訓質量,提高安全生產關鍵崗位人員技能水平和安全素養。
17.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嚴格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使用管理細則》,確保足額提取、支出有據,真正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鼓勵施工企業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提升施工現場科學化、標準化管理水平。全面推進建筑工地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2025年底前實現所有新開工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應買盡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六)加強安全生產文化建設。
18.樹牢企業安全發展理念。指導并督促企業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鼓勵企業內部員工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拓寬投訴舉報渠道,健全投訴舉報機制,推動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會安全”轉變。
19.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保障培訓經費需求,健全企業全員培訓制度,提升應急防范知識和安全防護技能。建筑企業要對新進職工進行至少32學時的安全生產培訓,每年進行至少20學時的再培訓;完善和落實“師傅帶徒弟”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實習至少3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鼓勵應用特種作業模擬仿真實訓系統開展培訓。
20.強化安全生產文化宣傳。鼓勵并指導企業創新安全生產教育形式,綜合運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專題培訓、模擬事故體驗等,讓從業人員親眼看到、親身感受到不安全行為的危害,了解工作中的危險因素和預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提升自身安全素養的自覺性。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及現場咨詢日活動,采取編制施工安全圖集、畫冊,拍攝宣傳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引導企業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文化建設。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系統謀劃、精心安排、壓實責任,制定本地區治本攻堅行動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和工作目標,加大統籌協調和督促力度,確保治本攻堅取得實效。請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2024年5月17日前將本地區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堅行動方案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加強督導檢查。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結合層級監督檢查和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對各地開展治本攻堅行動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調度,每月通報治本攻堅行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生產安全事故情況并抄送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地要根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規模和新開工業園區監管情況,加強施工安全監督隊伍建設,依規配備施工安全監督人員,定期開展層級督導檢查,對工作開展不力、事故多發頻發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曝光,并于每月5日前逐級上報上月工作進展情況。
(三)創新工作機制。各地要充分總結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工作經驗,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項,充分發揮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視覺識別等技術手段的作用,創新應用數字化監管手段,結合地域特點、季節特點、施工特點和企業管理水平開展綜合風險評估,對重點領域、高危環節加大監管力度,推動安全監管向事前預防轉型。
三、保障措施
各地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堅行動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強化監督力量支撐??茖W合理安排預算,為實施數字化監管工作提供必要資金保障,確保數據互聯互通,構建全國建筑統一大市場。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治本攻堅行動的進展和成效,推廣先進經驗,曝光典型案例,鼓勵公眾參與,暢通舉報渠道,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