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9〕61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委),南寧市市政和園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業和園林局,北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政局,崇左市城鄉綜合執法局,玉林市園林服務中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鹿心社書記、自治區陳武主席等自治區主要領導的指示批示要求,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電〔2019〕3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區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9〕9號)的部署安排,我廳決定在2019年11月份已組織開展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礎上,繼續組織開展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現將《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并參照制定本地區、本單位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2月12日
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鹿心社書記、自治區陳武主席等自治區主要領導的指示批示要求,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電〔2019〕3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區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9〕9號)的部署安排,我廳決定在2019年11月份已組織開展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礎上,從即日起在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組織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區內外有關事故教訓,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做好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要以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城鎮燃氣安全為治理重點,堅決整治落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政治責任不到位、樹立新發展理念不到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以及隱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實、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力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堅持全面排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企業自查與政府督促指導相結合、嚴管重罰和懲防并舉相結合,集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曝光問責一批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責任和措施,堅決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確保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確保全年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
二、集中整治時間
本次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與當前正在開展的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合并進行,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開始,至2020年2月底結束;自11月中旬開始的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相應延長至2020年2月底結束。
三、集中整治內容及重點
(一)綜合整治內容及重點。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問題。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領會不深,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安全生產不研究、不部署、不督辦,風險隱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難和僥幸心理,在抓落實上存在的差距。二是紅線意識不強的問題。忽視施工安全,盲目趕工期搶進度,不遵守基本建設程序未辦理施工許可即開工建設,未經竣工驗收或者驗收未合格就投入使用等問題。三是安全責任缺位的問題。落實“三管三必須”的行業監管責任擔當意識不強,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存在監管盲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措施不力,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在安全生產制度建設、隱患排查、風險防控、日常檢查、員工培訓等環節不認真不負責,甚至弄虛作假、違法違規。四是隱患排查不扎實的問題。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對風險隱患視而不見,安全整治走形式、走過場,整改問題沒有盯住不放,特別是隱患排查治理沒有形成有效機制。五是監管執法寬松軟的問題。不能正確處理放管服的關系,只放不管或簡單化限制執法,放松對企業的安全監管;監管執法隊伍班子不強、作風不實,對企業負責人法制教育不到位,開展執法檢查不嚴不實不深入,對違法違規企業不敢動真碰硬,該停不停、該關不關,放任違法企業一路“整改”、一路“綠燈”,長期“帶病”生產。
(二)各行業領域整治內容及重點。按照《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實施方案》(桂建管〔2019〕55號)中的“三、排查整治范圍及重點”執行。
四、集中整治方式
本次集中整治不劃階段、不分環節,要把企業項目全面自查、屬地全面排查、層級監督指導貫穿集中整治全過程。
(一)在建項目全面排查。全區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項目應對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對項目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徹底的集中排查整治。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并對項目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評估。排查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應經建設、施工、監理等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在項目顯著位置進行公布,并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集中整治期間,項目自查自糾要按照每日巡查一次、每周綜合排查一次、每月全面排查一次的頻率,不間斷進行。農村危房改造、鄉土特色建設和其他村鎮建設項目主體,應對項目選址、警示標識、施工安全隱患進行全覆蓋排查,每月持續開展一次。
(二)企業全面排查。施工、監理單位的分公司、區域公司和總部應對本單位開展全覆蓋檢查,分公司、區域公司全面檢查資料必須留存一份在施工現場備查。城鎮燃氣、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環衛、垃圾處理、市政路橋隧道、建筑垃圾消納場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運營企業(單位)應對本企業(單位)負責運營的場站、區域、設備、管網開展全面檢查,并建立安全隱患排查臺賬。城市公園(含園博園)運營管理單位、園林綠化危險化學品管理單位、直管公房管理單位、物業服務管理單位要按照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明確的排查整治范圍和內容完成一次全覆蓋安全隱患大排查,并持續開展。
(三)屬地全面排查。全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職責分工,對負責監管的行業領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并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督導和專項執法檢查。其中,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轄區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項目開展一次全覆蓋監督檢查。檢查應建立臺賬,詳細記錄何人、何時到哪個工地進行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和作出的處理意見等。每個月應組織開展檢查抽查,對我廳發布的“嚴管工程”,以及發生事故被我廳責令全區停工整改的施工企業在本轄區的項目,要每月實施全覆蓋檢查,并嚴格實施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評價和安全生產動態扣分。
各市、縣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城鎮燃氣、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環衛、垃圾處理、市政路橋隧道等運營企業(單位)自查工作的督促,匯總轄區內各行業安全隱患排查臺賬并完成對重點企業、重點行業的抽查核實,每個月要進行一次抽查檢查。
各市、縣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以隱患排查、問題整改為主線,組織本轄區城市公園(含園博園)和園林綠化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單位、使用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預案。全區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對城市公園(含園博園)、園林綠化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開展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排查,每個月要進行一次抽查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立即發出整改通知書,并及時督促管理單位落實整改工作。
各市、縣房產主管部門應對本轄區直管公房安全隱患排查、物業企業開展高層住宅建筑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個月要進行一次抽查檢查,及時督促直管公房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改工作。
各市、縣村鎮建設主管部門應對本轄區所有農村危房改造、鄉土特色建設和其他村鎮建設項目開展一次全面檢查,每個月要進行一次抽查檢查,及時督促項目建設主體落實整改工作。
各市、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對本地區在存量違法建筑內進行公共聚集場所經營活動的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每個月要進行一次抽查檢查。當地政府明確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相關職責劃轉其他部門的,請當地城管局(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該項工作,并將職責移交有關情況函告我廳。要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機制,完善案件線索移交機制,及時向相關單位移交案件線索,形成整治執法合力。
(四)層級監督指導。各設區市應在集中整治期間,對所轄縣(市、區)開展全覆蓋層級監督檢查,有條件的設區市應加大工作指導頻率。我廳將每個月開展1次暗訪檢查,對14個設區市進行全覆蓋檢查,并抽查部分縣(市、區);2020年春節前我廳將對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落實情況開展一次綜合督導。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級主管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和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將本次集中整治作為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具體實踐,深刻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發展理念,自覺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發展理念、紅線意識、底線思維、責任體系、防控風險等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到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中,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切實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
(二)加強組織領導部署。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級主管部門要按照桂建管〔2019〕55號文件要求,成立本單位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要求,成立相應機構,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在抓落實上狠下功夫,切實解決實際問題,確保本次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級主管部門在開展集中整治工作中,要堅持做到“全覆蓋、零容忍、重整改、嚴處罰”。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個落實”。專項檢查督導、執法檢查要采取暗訪暗查的方式開展。對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停工整改或停止使用,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對已下達停工整改指令的,必須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復工;該實施罰款的堅決罰款,該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收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要及時報請我廳實施處罰。對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認真、不徹底的企業和組織不力、執法不嚴的主管部門,我廳將嚴肅追究責任。對集中整治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企業和個人,我廳將在行政處罰裁量權范圍內一律予以頂格處罰。
(四)加強宣傳培訓教育。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輿論宣傳,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對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的良好輿論氛圍,并建立舉報投訴機制。對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企業和項目,要加大曝光力度。同時,每月要開展一次針對本行業企業或項目的安全教育培訓。我廳將于12月份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一次全覆蓋房建市政工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培訓會。
(五)及時報送有關信息。請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部門在認真貫徹落實桂建管〔2019〕55號文件的基礎上,于2019年12月18日前,將集中整治實施方案制定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至我廳安委辦(建筑市場監管處);自12月份起,于每月2日前(12月2日首次報送)將截至上月底開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情況統計表(詳見桂建管〔2019〕55號文件附件2)和重大問題隱患清單(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隱患清單格式詳見桂建管〔2019〕55號文件附件3)報送至我廳安委辦(建筑市場監管處);于2020年2月23日前,將本地區、本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總結報告報送至我廳安委辦(建筑市場監管處),我廳將對各地區、各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情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通報。
聯系人:韋鵬翔、鄧煥德,聯系電話:2260119、2260138(兼傳真),電子郵箱:gxjstj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