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規園〔2018〕16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委、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西開展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2月17日
廣西開展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的指導意見
(試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桂發〔2016〕1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規〔2017〕5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開展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函〔2017〕31號)精神,探索新時期廣西城市轉型升級模式,在全區推動生態修復城市修補(以下簡稱“城市雙修”)工作,有效治理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不足、環境污染、交通擁堵等“城市病”,提高城市發展質量,讓城市更加宜居、更有活力、更具特色,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⒈ 堅持問題導向。開展“城市雙修”基礎數據系統普查與評估工作,要準確把脈城市現狀問題,從群眾最需要、現實最迫切的突出問題入手,聚焦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區分輕重緩急,強化工作成效。
⒉ 堅持因地制宜。要充分考慮當地生態狀況和環境質量、城市發展階段和建設實際,深入挖掘城市功能、歷史文化、時代風貌、自然資源等特色要素,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制定工作計劃,遠近結合,逐步實施。
⒊ 堅持試點示范。國家和自治區“城市雙修”試點城市要積極探索具有廣西特色的技術標準及模式,總結試點經驗,系統性評價當前城市發展中的“城市病”,將城市修補的重點地區和重點要素作為試點項目優先推進,為全面推進“城市雙修”提供示范。
⒋ 堅持經濟可行。提高各市、縣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和系統性金融風險意識,應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推進“城市雙修”項目實施,加強經濟可行性評估,提高項目的可實施性。
(二)總體目標。力爭到2020年,全區“城市雙修”工作初見成效,被破壞的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修復,生態空間得到有效保護,環境質量明顯提升;“城市病”得到有效緩解,城市功能基本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條件明顯改善,城市特色風貌初顯。城市發展方式基本實現由速度增長型向質量效益型、由外延擴張型向內涵集約型轉變。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
(一)積極推動生態修復。
⒈ 實施城市水體的提質化修復,打造親水空間。加快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程,合理制定并實施清淤疏浚方案,改善城市面源水質。通過截污納管、建立完備的污水處理系統,提升城市河流、湖泊等水體水質。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從源頭上解決雨污管道混接問題,減少徑流污染。還原水岸的親水性,加強河涌兩側的規劃控制,全面劃定城市藍線及河湖管理范圍,拆除違法建設,打造親水及休閑開敞空間。通過截污和近海環境整治等方式確保近海水質,推行城市海洋工程生態設計和緩坡入海,恢復沙生防風植被及紅樹林等淺灘植被,提升海水水質。保護與修復生態濕地,合理配置和恢復植物群落。
⒉ 完善城市公園的網絡化修補,提升綠地品質。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入園”的要求,均衡布局公園綠地,拓展公園綠地和城市廣場,建設城市綠道,優化濱水空間,提高城市綠地的可達性和便捷性。充分利用城市邊角地、畸零地及閑置空間,促使綠網成蔭,打通步行道,實施拆墻透綠、見縫插綠、立體綠化,不斷提高城市綠色空間覆蓋率。通過公園路、水渠、河道、綠道等帶狀綠地或生態廊道,構建綠色、開敞、有機串聯的城市綠地生態網絡,綜合提升城市綠地的景觀、游憩、慢行和生態功能。因地制宜建設雨水花園等海綿綠地,推廣老舊公園改造,提升存量綠地品質和功能。
⒊ 開展自然山體的生態化修復,加快受損山體修復。核查因城市建設而受損的山體情況,建立受保護山體名錄,劃定保護范圍。采取多樣化修復措施,對已有建設侵占山林問題,進行清理和復綠;對采石場、礦產采空區、尾礦庫區等,通過修坡整形、填方種植等措施進行修復,消除安全隱患。保護山體原有植被,種植鄉土適生植物,重建山體植被群落。加強對城市山體自然風貌的保護,禁止在生態敏感區域進行開山采石、破山修路等破壞山體的建設活動。在保障安全和生態功能的基礎上,探索多元的山體修復利用模式。
⒋ 關注城市土地的無害化修復,強化環境風險管控。各地要開展城市建成區內廢棄地摸底排查工作,根據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土地利用方式變更情況以及地塊風險評估報告,編制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工程方案,建立修復宗地名錄。綜合運用生物、物理、化學等技術改良土壤,利用地形重塑、土壤治理、水土處理、植被恢復,恢復土地的生態環境品質。場地修復后,嚴格地塊規劃管理,對環境質量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具有潛在利用價值的已修復地塊進行規劃設計,建設遺址公園、郊野公園等,實現廢棄地再利用。
(二)系統推進城市修補。
⒈ 推進公共服務的品質修補,均等化配置民生設施。落實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加快完善商業網點、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文化服務、體育健身、養老撫幼等多層次公共服務設施體系。把社區作為城市的基本生活功能單元,加強社區服務中心建設,加強無障礙設施、養老服務設施、菜市場等社區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優先完善舊城區、特別是高密度人口聚集區的社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和廣場、綠地等公共空間建設。重點增加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幼兒園、文化室、衛生服務中心和體育場所等“五個一”公共服務工程建設,構建“15分鐘生活圈”。完善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的污水處理、垃圾收運、公廁等基礎設施,改善居住環境。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結合道路改造、河道整治、地下空間開發等,實施城市給排水系統改造升級。
⒉ 注重歷史傳承的文脈修補,彰顯壯鄉文化魅力。加快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普查、認定、掛牌和建檔工作,推進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工作。加快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和保護性建筑保護規劃,推進城市歷史風貌協調地區的城市設計。將物質空間環境與文化創意、文化體驗、文化研究等特色經營活動有效結合,推進成片歷史風貌區、優秀歷史建筑和工業遺產的修繕和合理利用、活態運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梳理、搶救能夠體現某一歷史階段城鎮歷史風貌、具有保留價值的街區和具有時代、地域、民族代表性的各類建筑(民居、廠房、公共建筑、遺址等),穩妥有序推進連片修補。
⒊ 加強城市空間的特色修補,塑造城市時代風貌。加快出臺地方城市設計技術導則和管理規定,對重點區域的城市空間形態、景觀視廊、公共空間、建筑高度和風貌等進行全面控制和引導。積極做好總體城市設計,明確城市風貌特色定位、總體空間格局、整體景觀體系和公共空間體系,提高城市的可識別性;強調自然嵌入,注重整體效果,提升城市設計整體文化品位。從整體平面和立體空間上統籌城市建筑布局,妥善把握已有建筑和新建建筑、城市整體風貌和單體建筑風格、形象、標志與周邊自然人文環境的關系,體現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形成若干特色街道或街區。提高城市雕塑、街頭小品、夜景照明等建設水平,推進公共設施藝術化,提高城市風貌細節元素的協調度。
⒋ 強化綜合交通的體系修補,改善居民出行環境。推行“街區制”理念,針對我區城市非機動交通流較大的特點,重點優化生活性道路斷面和交叉口設計,形成各行其道的交通組織;打通舊城斷頭路,增加支路網密度,完善街區內的慢行系統,提高社區的交通安全和舒適度。理順慢行交通網絡,適當拓寬城市中心、交通樞紐地區的人行道寬度,完善過街通道、無障礙設施,加快綠道建設,營造舒適可達、密度適宜的慢行空間。在老城區合理增加停車設施,鼓勵結合老舊城區更新改造、建筑新建和改擴建,規劃建設地下停車場、立體停車樓,增加停車位供給??茖W推進城市、城際軌道交通網絡建設,改善各類交通方式的換乘銜接,倡導綠色出行。注重對高快速路、軌道分割的城市地區,采取合理方式進行空間的縫合與修補。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人民政府是實施“城市雙修”的責任主體,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將“城市雙修”工作列入重要議事議程,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城市雙修”工作重大問題。要制定實施計劃,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步驟和保障措施;建立項目清單,明確位置、類型、數量、規模、完成時間、階段性目標,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和資金,保障“城市雙修”工作順利推進。
(二)堅持規劃引領。要根據“城市雙修”基礎數據系統普查與評估結果,確定開展“城市雙修”的地區和范圍,抓緊編制“城市雙修”相關規劃,確定總體空間格局和生態保護建設要求;加強與城市地下管線、綠地系統、海綿城市、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專項規劃的協調。加強城市修補重點地區的城市設計,組織公共空間,協調景觀風貌。
(三)創新管理制度。要創新形成有利于“城市雙修”的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生態補償和獎勵機制,對生態修復項目中受影響的集體、個人,通過發放專項補貼等方式給予生態補償和獎勵。抓緊研究制定違法建筑拆除、歷史建筑確定和歷史文化街區劃定管理制度,禁止大拆大建,保護城市肌理和特色建筑。完善城市綠化管理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增加綠色空間。
(四)完善資金保障。要爭取財政支持,設立專項資金,按年度納入預算,重點支持“城市雙修”項目的前期基礎評估、規劃編制、工作計劃制定等事項。加大市場化籌集資金力度,“城市雙修”項目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即實施主體)可依據政府購買“城市雙修”服務協議、特許經營協議等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合同進行市場化融資。鼓勵引導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面向“城市雙修”項目提供融資保障。對符合棚戶區改造有關規定的城市修補項目,還可適用其資金扶持政策。
(五)強化考核評估。探索建立“城市雙修”工作考核評估機制,及時跟蹤督查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強化對“城市雙修”工作的日常指導和督查,建立行政問責制度,定期開展工作實施評價,定期通報考核結果,對工作不力地區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將進行約談,提出整改意見,并跟蹤督辦。
(六)鼓勵公眾參與。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平臺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城市雙修”工作內容,提高社會公眾對“城市雙修”工作的認識,突出民生熱點,將人民群眾最關注、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與試點項目建設相結合,調動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城市雙修”的積極性。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體現群眾意愿,滿足群眾需求,維護群眾利益,形成全民支持和參與“城市雙修”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