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8〕668號
周長山等12名委員:
你們在自治區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閉會期間提出的“關于支持桂林開展全區傳統村落保護可持續發展試點建設的建議”,由自治區政協辦公廳交由我廳主辦,自治區財政廳、文化廳、旅游發展委協辦。經我廳商自治區財政廳、文化廳、旅游發展委共同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近年來推進桂林市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基本情況
(一)支持將桂林村落列為自治級傳統村落,并積極推薦為中國傳統村落。2012年以來,我廳會同自治區文化廳、財政廳等部門先后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了五次較為大型的摸底調查,經專家評審,分三批公布了廣西傳統村落名錄共654個,其中桂林市有262個村落入選,占總量的40.06%。同時,我們將價值豐厚、特色鮮明的優秀村落推薦申報中國傳統村落。截至目前,全區共有161個村落列入第一、至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其中,桂林市共有85個村落入選,占總量的52.8%。2018年9月,住房城鄉建設部反饋我區第五批申報中國傳統村落的相關意見和信息,全區約有114個村落擬列入第五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其中桂林市約56個村落有望入選。
(二)統籌兼顧,加快保護發展規劃編制審批。我廳組織編制了《廣西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總體規劃》,從自治區層面劃定保護帶、保護區,探索建立整體保護、片區保護和突出特色、差異化發展等分級分類保護發展體系。為了做好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我區按照每個村落10萬元的標準安排編制經費,其中,桂林市已有85個傳統村落獲得經費,剩余部分將在2020年以前安排完畢。
(三)籌措資金,開展保護修繕和人居環境整治。自治區財政高度重視對廣西傳統村落的保護工作,近年來通過爭取中央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統籌自治區本級一般公共財政預算資金,不斷加大對我區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的投入。據初步統計,2014年至今,我區共累計安排25149.88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桂林市傳統保護工作。
幾年來,我們結合“美麗廣西”鄉村建設行動,將傳統村落保護發展作為“清潔家園”專項活動的重點區域、重點內容來抓,組織開展“三清、兩建”等工作,大力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村落“臟、亂、差”的現象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環境明顯改善。例如,恭城縣紅巖老村和矮寨村以人居環境改善為抓手,推進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的做法得到了中央領導的高度評價,2015年11月,央視《焦點訪談》欄目對此進行了專題報道;桂林市龍勝縣龍脊村、靈川縣江頭村、陽朔縣舊縣村、平樂縣榕津村和灌陽縣江口村等在保護工作中創新機制,依托當地旅游文化資源,大力發展文化觀光旅游等新興產業,取得了明顯成效。
(四)推進桂林傳統村落示范點建設。2016年,我廳在桂林市靈川縣召開全區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現場會,以江頭村和熊村為主要參觀點,充分展示傳統村落保護修繕技術、生態環境整治、適度產業開發、“騰屋新建”和村民自保機制等方面的內容。同時,以靈川現場會為契機,加大經驗推廣力度,在繼續推進桂林市17個示范點建設的同時,逐步推進全區其他村落的保護發展。此外,桂林市率先啟動中國傳統村落電子檔案工作,利用“非接觸測繪技術”,真實詳盡記錄優秀歷史建筑和傳統村落歷史風貌、布局、雕梁畫棟、營造法式等資料,為后續研究、修繕、重建工作提供了準確、科學的數據。目前,桂林市已編制完成《桂林市傳統村落保護技術規劃》,為全區傳統村落數字化保護工作提供了典范。
(五)加強指導,確保保護發展有序推進。一是自治區成立了由民族、文化、藝術、文物、規劃、建筑、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等專業領域的19名專家組成的專家委員會及其工作組,統籌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的技術指導和決策服務。二是開展專家委員會專家與村落掛鉤聯系服務,為每個村落配備3名不同領域的專家,指導地方開展保護發展工作。三是每年度組織專家開展不少于一次的督查檢查和調研,研究解決存在問題,為地方組織實施出謀劃策。四是每年組織各地從事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的專家、領導和工作人員參加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的業務培訓,提升規劃編制、項目建設和行政管理等業務技能。同時,我廳每年舉辦一期培訓(或召開現場會),交流保護發展經驗做法,總結存在問題,同時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
(六)完善機制,促進傳統村落持續健康發展。一是我廳會同自治區文化廳、財政廳出臺了《關于加強廣西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的指導意見》,從傳統村落認定、規劃編制、項目建設、行政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對存在疑義或者出現問題的,及時安排專家到現場予以指導和糾正。二是依托廣西住房城鄉建設決策平臺系統,建立了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建設項目管理系統,對項目選址、規劃設計、施工等環節實施全過程管理,重點加強傳統村落保護和項目實施管理。
(七)提升文物保護等級,為傳統村落保護奠定基礎。我們在全面調查傳統村落文物資源的基礎上,遴選自治區、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中保存較好、價值較高的推薦公布為國保和區保單位,提升文物保護級別。如將靈川縣江頭村和長崗嶺村古建筑群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將興安縣水源頭村古建筑群、榜上村古建筑群等公布為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2017年12月,自治區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包括熊村古建筑群、月嶺村古建筑群等一批傳統村落中的古建筑在內的212處為第七批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為傳統村落保護奠定了基礎。
(八)深入挖掘非物質文化內涵,提升村落保護價值。自“十二五”以來,桂林市的桂林漁鼓、瑤族服飾、中元節(資源河燈節)3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先后列入國家級名錄,全市進入國家級名錄有4項,進入自治區級名錄有58項,對兩位國家級非遺傳承人進行搶救性記錄;編制了桂派戲曲曲藝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規劃;同時,爭取到國家專項資金1350萬元用于桂林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項目建設,使之成為收集、整理非遺資料的重要場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從你們的提案中反映,你們對我區特別是桂林市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現狀的了解十分深入,對存在問題的分析非常透徹,提出的相關意見建議也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我們將認真采納你們的意見建議,在下一步中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適時啟動廣西傳統村落保護發展條例立法工作。2018年自治區人大將《廣西壯族自治區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條例》納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及其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草案)。我廳將繼續配合做好立法前期調研等工作,積極提請自治區人大盡快啟動立法程序,加快立法進程,推動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納入法制軌道。
(二)持續推進人居環境改善。根據農村人居環境改善三年行動方案和廣西鄉村風貌提升三年行動要求,我們將持續把傳統村落作為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點區域,開展垃圾治理、綠色村屯建設,不斷完善村落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推進村莊生態環境整治。按照自治區200萬元/村的補助標準,全區200個國家級傳統村落項目將在2018-2020年鄉村風貌提升三年行動方案中安排項目建設資金,專項用于傳統建筑修繕、道路修繕、美化綠化等。
(三)組織開展傳統建筑名匠推薦評選。2017年,我廳已組織各地挖掘傳統建造技術的優秀傳承者和代表性人物,共推薦17位優秀建筑工匠申報中國傳統建筑名匠。今年我廳將繼續開展2018年度傳統建筑名匠推薦評選工作,建立自治區級傳統建筑名匠名錄,進一步提升傳統建筑工匠地位,推動傳統建造技術的傳承和發揚。同時,加強對傳統工匠的培訓和建材研發,為傳統村落保護修繕提供材料和技術支撐。
(四)進一步探索機制模式。一是督促全區各地做好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的審批和公布實施。二是優先將傳統村落列入 “鄉村規劃師”掛點服務試點村屯的范圍,依托規劃師的專業技術,指導地方做好保護修繕工作。三是重點探索推廣“專家包村打造”機制,即總體上按照EPC模式推動,由設計單位在傳統村落開展規劃設計、傳統建筑修繕保護、綜合利用的探索,建立村民與設計單位利益共享機制,選取部分傳統民居進行舒適化改造,形成傳統村落民宿休閑度假旅游。完成建設后,共同經營,專家團隊收回投資后無償移交村委,共同推動保護發展。四是繼續加大力度指導桂林市相關重點文物組織申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爭取獲得中央和自治區財政的更多支持,進一步推動桂林市傳統村落重點文物保護展示工作。五是加快推進《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修繕工程消耗量定額(古建筑分冊)》及其配套費用定額的編制工作。預計將于2019年10月前完成定額編制,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區施行,為我區傳統建筑修繕保護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五)督促做好傳統村落掛牌保護工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做好村落的掛牌保護工作,認真落實鄉村振興和鄉村風貌提升的要求,督促各縣(市、區)做好村落歷史建筑、傳統建筑和歷史環境要素等的掛牌保護工作。
衷心感謝你們對我區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1月3日
承辦人及聯系電話:梁敏娟,0771-22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