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劍鋒等8名代表:
你們在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修繕北海市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的建議”,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由我廳主辦,自治區財政廳、文化廳協辦。經我廳商自治區財政廳、文化廳共同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北海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開展情況
近年來,我廳根據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全區城市工作會議的要求,不斷加大對北海市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支持力度。一是加強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2015年,我廳會同文化廳,將北海市珠海路—沙脊街—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成功申報為全國首批中國歷史文化街區;2016年至今,我廳指導各市開展了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全區普查新增歷史文化街區22條,歷史建筑282幢,其中北海市普查出歷史文化街區5條,歷史建筑53幢,數量居全區前列。二是將北海市歷史文化街區列入全國“十三五”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設施建設項目進行扶持。2016年,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文件要求,我廳配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北海市歷史文化街區列入全國“十三五”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設施建設項目進行扶持,主要用于歷史文化街區的環境整治、基礎設施建設、傳統建筑房屋的修繕等。
二、對相關建議的答復
(一)關于參照危舊房改政策予以補助的建議。按照現行棚戶區改造政策,北海市珠海路—沙脊街—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如要獲得國家和自治區棚戶區改造補助,其相關項目須納入全區年度棚戶區改造計劃。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六部門印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申報2018年棚戶區改造計劃任務的通知》(建辦保函〔2017〕551號)要求,禁止將因城市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帶來的房屋拆遷改造項目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但其中符合棚戶區條件的居民住房拆遷改造,可納入棚戶區改造計劃。
(二)關于參照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建筑修繕予以適當的補助建議。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通過的《廣西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規程》和《實施方案》中規定:“農村危房改造中要保護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對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以及其他村落內傳統風貌特色保存較完整的并以縣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和其他重要的傳統建筑等,不得拆建,主要以維修加固為主;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公布的歷史建筑、重要傳統建筑中居住的危房戶,可按照房屋結構加固修復的方式申請農村危房改造維修指標,兩年后在不拆除舊房的前提下可申請異地重建危房改造指標,以保持原有的傳統村落格局和建筑風貌;以維修加固方式改造農村危房的補助標準,在每年的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均有原則性規定”。同時,明確了危房改造戶應同時具備的條件:“擁有當地農村居民戶口簿(公安部門頒發),并在當地農村居住,屬于房屋產權所有人或無房戶(無房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提供);戶主或家庭成員屬于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或其他貧困戶中的任一種類型;全部家庭成員為一戶(多兒子家庭中,有兒子已達婚齡確需分居立戶的,分戶后父母身邊必須帶有一個兒子),且戶主現居住的房屋經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為一級(D級)或二級(C級)危房或無房戶”。從以上要求看,北海市中心城區的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位于中心城區范圍內,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因而不能列入農村危房改造范疇進行維修加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指導和支持北海市珠海路—沙脊街—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中符合棚戶區條件的居民住房拆遷改造納入棚戶區改造計劃。如北海市珠海路—沙脊街—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項目擬納入棚戶區改造建設計劃,我廳將進一步做好對北海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指導,組織地方相關部門對北海市珠海路-沙脊街-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項目情況進行入戶調查,確定修繕項目是否屬于棚戶區改造范圍,改造工程是否符合棚戶區改造所要求具備的條件。如項目符合棚戶區改造條件,可由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其納入棚戶區改造計劃任務向我廳進行申報。項目獲得批準后,自治區財政將對項目予以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補助,不足部分還可以向國家開發銀行、國家農業發展銀行推薦落實棚戶區改造政策性貸款。此外,我廳建議北海市可將街區整體列入歷史文化街區范圍,做好可行性研究,申請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資金進行修繕加固保護;也可通過市場化開發利用的形式進行保護。
(二)繼續支持北海市歷史文化保護工作。一是配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指導北海市按照 “十三五”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設施建設項目建設要求完成項目前期工作,申報專項資金。二是針對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項目所需資金量大、地方政府投入有限等特點,繼續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加大對其保護修繕力度。三是指導北海市做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實施、相關條例的起草和保護利用宣傳工作。
衷心感謝你們對我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