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解讀
關鍵詞: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制定《實施意見》的必要性
建筑業是我區重要的支柱產業和富民產業。近年來,我區建筑業發展勢頭良好。2017年全區建筑業企業總產值達4210億元,同比增長22.1%,比全國平均增速快11.6個百分點,增速在全國排名第4位;2017年全區建筑業增加值達1636億元,占全區生產總值的8.02%;實現建筑業稅收175.97億元,占全區稅收的8.3%。但我區建筑業仍然存在產值規模較小、企業資質類別單一、核心競爭力不強、高端專業人才匱乏等問題。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對我區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擴大就業拉動內需、實現“兩個建成”具有重要意義。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精神,促進我區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支撐,出臺《實施意見》十分必要。
二、主要依據及參考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18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清理規范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的通知》(桂政發〔2016〕60號)。同時參考了山東、浙江、四川、內蒙古、河南、河北、江蘇、重慶、遼寧、湖南、江西、安徽、湖北、福建、陜西、吉林、貴州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做法。
三、起草原則
《實施意見》起草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市場導向,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順應國家有關建筑業改革方向,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深化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深化產業發展方式轉型、深化企業管理方式創新。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我區建筑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例如國有企業活力不足、民營企業家族式管理、高資質等級企業少、區外市場份額占比小、高層次人才匱乏、融資能力弱等,著力針對薄弱環節提出具體措施。
三是堅持借鑒創新,在充分調研和吸收國內其他省份扶持建筑業發展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了近年來我區管理實踐經驗創新的內容,如工程總承包、電子招標投標、誠信體系建設等。
四、主要內容說明
(一)關于發展目標。最關鍵的指標是全區建筑業企業總產值突破1000億元。可行性分析如下:2017年全區建筑業企業總產值為4210億元。預計2018-2020年保持平均每年12%的增長速度,2021-2025年保持平均每年10%的增長速度,到2025年即有望突破10000億元。
(二)關于具體措施。
⒈ 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重點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智慧審批,同時下放部分審批權限。借鑒江蘇、浙江等建筑業強省的做法,提出通過簡政放權、扶持打造建筑業強市、強縣,帶動建筑業整體快速發展。招標投標監管工作重點推行電子招標投標和異地遠程評標,這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聯合印發的《“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2017-2019年)》要求一致。針對當前社會詬病較多的工程投標中的圍標串標行為,單一主管部門難以有效查處的實際情況,提出建立多部門聯合查處機制。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旨在縮短時限、方便群眾,解決當前社會反映強烈的項目建設審批時間過長的問題。
⒉ 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廣西是住房城鄉建設部確定的全國8個工程總承包試點省份之一,在近年來實踐的基礎上,我區進一步提出了對實施工程總承包的項目規模、招標實施階段、投標人資格要求等細化內容,2017年全區實施工程總承包試點318個、合同金額332億元。全過程工程咨詢目前在全國屬于剛剛起步的階段,可參考的經驗不多,因此按照國辦發〔2017〕19號文件精神,提出通過聯合體投標方式參與全過程咨詢、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的大型公共建筑項目原則上應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探索建造師主導全過程咨詢服務試點來培育市場、培育參與主體。
⒊ 調整優化產業結構。主要借鑒建筑業強省的經驗做法,將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對建筑行業發展的巨大帶動作用,同時要求專業承包企業要做專做精,勞務企業要做活做實,努力形成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比例協調、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的產業格局。對于國有集體建筑業企業的產權改革,建筑業先進發達地區已經于2010年前后完成。但我區目前仍有不少市、縣的國有、集體建筑業企業未完成改制,因此提出了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的要求。同時,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提出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改制重點。鼓勵企業提升資質、創先爭優是區外普遍的經驗做法,這對提升我區建筑業競爭力和質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⒋ 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分別從提升工程質量水平、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提高監管水平三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提升工程質量水平重點在于落實參建各方終身責任,全面推行質量管理標準化,提升質量滿意度。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重點在于健全完善“嚴管重罰、懲防并舉”長效機制,突出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監管,充分發揮保險作用。全面提高監管水平,重點于在厘清職責、強化保障、加強信息化建設。
⒌ 優化建筑市場環境。目前,廣西本地建筑施工企業占全區建筑市場份額不到50%,特別是重點建設項目、標志性工程及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大都由區外施工企業承建。參照江蘇等先進省份的經驗做法,提出引導和支持區外企業與我區龍頭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關于竣工結算時限要求,是2004年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的規定。同時,提出通過推行多形式工程保證擔保、整合各行業之間同等級執業資格或崗位繼續教育實現互認,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⒍ 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我區建筑業高層次人才嚴重匱乏,截至目前,全區一級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一級注冊結構師、一級注冊建筑師、巖土工程師等數量不足1.4萬人,加快培養和引進建筑高層次人才十分迫切。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按照桂政辦發〔2016〕113號文件要求,全面推行農民工工資分賬管理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通過銀行依法按月足額發放工人工資。
⒎ 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推廣裝配式建筑和智能建筑是今后建筑業發展的方向,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8月22日,我廳等自治區十二個部門出臺了《關于印發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促進我區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桂建管〔2016〕64號)。在《實施意見》內容中,對與推廣裝配式建筑和智能建筑密切相關的設計、科研、標準、造價、配套墻體材料等一并提出了要求。
⒏ 加快建筑業企業“走出去”。2017年,我區建筑業企業在區外完成的建筑業產值占總產值的比例僅為16.1%,而建筑業發達地區的比例已達到50%以上。為此,《實施意見》提出了積極拓展區外海外市場和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的具體措施。
政策文件: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18〕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