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關鍵之年。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中發〔2015〕36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建法〔2016〕167號)的總體部署和有關精神,我廳結合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工作實際,扎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依法行政意識和水平有了顯著提高,依法治理環境取得了明顯改善,我廳法制機構被評為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先進集體。現將具體工作情況報送如下:
一、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扎實開展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一)高標準全面部署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37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6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意見》(桂發〔2016〕18號,以下簡稱《工作意見》)等文件精神,我廳制定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桂建法〔2016〕7號),并于2016年6月份召開了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會議,高標準全面部署了2016年度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內的各項依法行政工作。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建法〔2016〕167號)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廣西壯族自治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桂發〔2016〕24號)要求,我廳及時制定了《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法治政府建設具體實施方案(2016—2020年)》(桂建法〔2016〕14號),針對涉及本部門的22項法治政府建設指標明確了責任處室(單位)和任務完成時限,做到有分工、有督促、有檢查、有落實,確保年度和“十三五”期間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⒈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事項。一是在完善優化審批流程的基礎上,實現敞開式服務及評審監督,大力推進陽光審批。在企業資質評審過程中,邀請企業代表參加評審會旁聽和紀檢監察部門人員到會監督,做到陽光評審、公正透明。二是實現政務服務窗口通用服務。我廳政務服務窗口改為不分專業的通用窗口,所有窗口均實現“一專多能”,解決窗口排隊“冷熱不均”的問題。
⒉ 實現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兩單融合”,穩步推進優化權力運行流程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一是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實現“兩單融合”。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在2015年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完善權責清單,將責任清單與權力清單相對應,逐一厘清與行政權力相對應的責任事項,以“一表兩單”的形式實現“兩單融合”。經梳理后,明確我廳權力事項231項(其中:行政許可20項,行政處罰143項,行政檢查25項,行政獎勵6項,行政確認9項,其他行政權力28項),明確與行政權力對應的責任事項1969項,已于2016年12月9日正式對外公開公布。二是開展優化權力運行流程工作,對經確認廳本級保留的行政權力事項逐項編制權力運行流程。三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已實行隨機抽查的事項共45項,為本廳市場監管執法事項和其他行政執法事項的100%。部分抽查事項已按要求建成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建立了檢查結果公開機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
⒈ 加強住房城鄉建設重點領域立法,發揮法制引領作用。2016年9月份,《廣西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正式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區民用建筑節能工作納入法制軌道;積極配合自治區法制辦完成《廣西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各項起草、調研、論證等工作;結合《若干意見》確定的“5年內消除建成區違法建設”的新目標,協調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重新啟動《廣西違法建設查處條例》自治區層面立法工作;同時,配合自治區法制辦做好違法建設查處的地方立法事宜,按照《工作意見》有關精神,推動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重點城市在違法建設查處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同時也協調自治區人大將《廣西鄉村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作為地方性法規納入了2017年立法項目。11月份,結合行業管理實際,我廳向自治區法制辦正式報送了《廣西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廣西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廣西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規的立法計劃,健全和完善了我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規規章體系。在參與立法論證、征求意見工作方面,年內積極配合自治區人大、法制辦等部門做好《廣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廣西農村公路管理辦法》《廣西土地整治辦法》等10余部立法項目的專家論證工作和《廣西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草案》《廣西無居民海島保護條例》等35部法規規章的征求意見工作。
⒉ 組織開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審批設定依據的清理工作,為新形勢下的改革工作掃除障礙。根據自治區法制辦《地方法規政府規章行政審批設定依據清理指導意見》的要求,我廳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廣西燃氣管理條例》等9部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地方性法規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辦法》等6部政府規章進行梳理,通過清理行政審批設定依據條款,消除了我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規層面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障礙。
⒊ 強化規范性文件制定前置審查和備案管理。2016年,我廳法制處對業務處室(單位)起草的《廣西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實施細則》《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進一步優化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信息庫辦事流程方便企業經營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等22部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出具了《合法性審查意見書》,并及時報送自治區法制辦備案,做到了合法性審查率100%、廳務會集體審議率100%、報送備案率100%。目前依托“行政執法監督管理信息系統(二期)”建設,力爭將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核納入信息化管理軌道。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設。
⒈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決策機制,提升決策的科學化、專業化水準。明確了各處室(單位)在制定重大決策過程中的職責分工,細化了決策調研、咨詢論證、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序。2016年2月份,收集、匯總各處室(單位)年度擬制定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并分別對各部門提交的《廣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三五”規劃》《廣西城鎮市政公用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廣西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廣西墻體材料革新“十三五”發展規劃》《廣西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十三五”規劃》《廣西建筑產業現代化與建筑業發展“十三五”規劃》《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法治政府建設具體實施方案(2016—2020年)》等重大行政決策提出了合法性審查意見,并提交廳務會集體審議;同時,要求廳常年法律顧問參與到重大決策的審查中,由顧問單位出具專業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意見書》。
⒉ 完善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化水準。在總結歷年推行法律顧問制度的基礎上,2016年聘請南寧盈科律師事務所和南寧歐亞嘉華律師事務所作為我廳常年法律顧問單位,增強了顧問團隊實力。全年法律顧問協助我廳法制處辦理了90余項民事采購協議、行政合同及各類法律咨詢服務事項,同時也專職參與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的實地調研取證、集體討論等各項工作,充分保障了我廳各類涉法事務的合法性。為貫徹落實《全國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公職律師試點工作方案》要求,2016年9月份,我廳指導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了公職律師的試點工作,促進公職律師在參與決策論證、提供法律意見、促進依法辦事、防范法律風險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五)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⒈ 完善省級城市管理機構設置,理順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機制建設。編制完成了本廳城市管理執法監督局的機構設置方案,并正式上報自治區編辦,率先理順自治區級城市管理機構的設置。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廣西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方案》(廳發〔2016〕22號)要求,全面落實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推動我區城市管理執法體制實現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體制構建目標。
⒉ 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增強行政執法透明度、公信力。2016年5月份,結合已公布的權力清單事項,制定了執法公示具體實施方案,并于7月份提前完成了本部門行政執法事項的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程序、執法結果等信息的統一公開工作,增強了行政執法的透明度,有效提升了行政執法的公信力。
⒊ 開展稽查執法,強化個案監督。制定和下發了《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2016年重點稽查執法工作方案》《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專項檢查工作計劃》,明確全廳各處室(單位)年度執法重點,建立稽查執法負責人、聯絡員制度。年內按要求及時處理了住房城鄉建設部轉辦、督辦案件,及時辦理了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絡舉報案件和廳辦公室轉辦案件,實現按月報送案件處理情況及按季度報送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我廳通過履行稽查執法職能,極大地維護了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市場秩序和群眾的合法權益,在規范市場秩序和維護法律法規權威性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據統計,2016年,我廳實際受理舉報案件168件,主要集中在城鄉規劃、房地產及建筑市場領域;我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共立案11660件,結案5736件,受理舉報件7273件,罰沒款總額6385.59萬元,沒收違法建筑、構筑物和其他設施2.66萬平方米,拆除313.55萬平方米,對320家企業和3332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行政處罰。同時,“稽查執法信息系統”正式運行,實現了案件網上跟蹤督辦和自動生成案件統計分析功能,提高了案件查處的信息化管理。
⒋ 大力開展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提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2016年6月份,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在我廳召開全國違法建設強制拆除問題座談會,探討違法建設快速查處適用《行政強制法》第44條問題,取得階段性成果;10月份,我廳組織召開2016年全區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會議,成立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廣西城市(含縣城)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五年行動實施方案》,大力推動了我區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的落實。據統計,2016年全區違法建設查處目標980萬平方米,年內共查處存量違法建設1097萬平方米,已提前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的10%。11月份,對柳州市、桂林市建成區違法建設治理工作開展督查,并赴湖南省開展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治理工作跨地區交叉督查,加大現場督辦、督查力度。12月份,與柳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共同完成了《違法建設快速處置適用法律和實務操作問題研究—以柳州市為例》年度重點研究課題,為我區違法建設查處的執法工作提供理論指引。為發揮信息化技術對違法建設臺賬的網絡化管理作用,我廳已完成“違法建設信息管理系統”的培訓工作。
⒌ 開展案卷評查,實現系統內行政執法標準化。2016年9月份,我廳對桂林、梧州、北海、欽州、河池等市開展了2016年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對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城管、市政等10多個部門200多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案卷進行了逐個抽查,有效發揮了行政執法層級監督作用。同時協調自治區人大法工委、自治區法制辦等有關領導和同志參與到案卷評查工作,提出大量寶貴執法建議。案卷評查工作結束后,對各市行政執法體制和各類型案件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了解剖分析,提出了詳細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將檢查結果上報自治區法制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⒈ 完善行政復議機制建設,依法化解行政爭議。2016年我廳作為行政復議機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85件,受理81件,已結案73件,復議案件糾錯率較往年有所提升,維持比例有所下降。為規范復議制度和復議流程,我廳修改完善了本部門《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程序規定》《重大復雜疑難行政復議案件集體討論制度》《行政復議案件聽證會工作規定》《行政復議案件歸檔查閱管理規定》等制度,逐步實現行政復議“準司法化”進程。年內重點處理了桂林市居民不服桂林市規劃局、城市管理委、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案件近50件,這些案件具有時間跨度大、矛盾尖銳、涉及面廣、后續涉訴問題頻發等特點,給審理工作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我廳精準定位行政復議功能,發揮行政復議機關層級監督作用,3次促成桂林市人民政府召開上述涉案部門的案件現場協調會或座談會,并邀請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領導親臨案件協調會進行指導,控制了案件的增量,消化了案件的存量,從執法體制的根源上徹底化解了桂林市系列復議案件的行政爭議。我廳處理桂林市系列行政復議案件的做法得到住房城鄉建設部高度肯定,并配合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發展改革司完成了相關經驗材料的編寫工作。
⒉ 提高行政應訴水平,大力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年內我廳作為被告的行政應訴案件共17件,案件量較去年增長30%,其中我廳作為共同被告14件,單獨被告3件。根據《廣西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政應訴工作規則》,我廳積極組織行政應訴的答辯、出庭應訴等工作,并按照“誰分管、誰出庭”的原則,加大力度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2016年度廳領導出庭應訴的案件有7件,占案件總數的40%以上,做到機關負責人“既出庭、又出聲”。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建議的落實工作,我廳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落實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建議工作規則》(桂建法〔2016〕18號),通過落實司法建議,提高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的前瞻性能力。
⒊ 嚴格履行信訪答復的合法性審查,依法科學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舉報工作。年內我廳法制處共對廳信訪辦提交的20余件信訪答復件(含復查、復核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針對目前大量行政機關面臨的因無法理清信訪與投訴舉報邊界而引發的行政不作為法律風險等問題,繼續加強了依法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工作的力度,通過實施“大信訪”的原則,引導群眾依法逐級走訪,著力規范信訪程序,切實維護信訪投訴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七)統籌有序開展普法教育,認真做好“七五”普法開局工作。
⒈ 統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實現普法制度化、常態化。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在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建法〔2016〕165號)和自治區依法治桂辦《2016年全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七五”普法規劃》要求,結合本廳實際,制定了《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桂建法〔2016〕9號)和《廣西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七五”普法規劃(2016—2020年)》(桂建法〔2016〕17號),根據“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明確普法責任處室(單位)、普法任務內容和完成時限,將普法工作納入制度化軌道。
⒉ 結合全國城市管理體制、規劃建設管理體制的新形勢,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實施方案》(建法〔2016〕143號)有關精神,圍繞重點普法內容提升領導干部“關鍵少數”法律思維和意識。2016年2月份,組織參加了住房城鄉建設部稽查辦召開的省級稽查執法工作研討培訓會,學習了解年度執法體制改革新動向。5月份,分批組織赴廣州、青島參加住房城鄉建設部稽查辦組織的住房城鄉建設稽查執法工作專題培訓班,進一步汲取中央相關文件精神及稽查執法工作最新動向。6月份,依托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會議,舉辦了由自治區法制辦領導主講的依法行政專題講座,全面提升系統內領導干部法律意識和思維。9月份,組織14個設區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赴北京參加住房城鄉建設部舉辦的全國第一期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培訓班,全面領會改革的工作的實質。同月,組織廳機關干部赴四川大學開展“新型城鎮化城市管理專題研修班及法治政府建設”的專題研修班。10月份,作為自治區依法行政先進單位之一,我廳派員參加全區依法行政與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培訓班。11月份,舉辦全區城市工作專題培訓班,邀請了自治區法制辦領導向全區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干部作了“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專題培訓,樹立領導干部將依法行政意識服務于各項體制改革目標的理念。12月份,以“12.4國家憲法日”為契機,我廳抓住廳領導班子成員這個“關鍵少數”,在廳務會上組織了貫徹落實《憲法》精神的專題學習。同時,2016年度還重點強化了普法信息報送工作,年內共計報送28條高質量的普法信息,刊登率達100%,其中25條信息刊登在廣西政府法制網主頁,3條信息刊登在廣西法治日報。
⒊ 加強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普法宣傳,突出普法的針對性。2016年6月份,依托“安全生產月“活動,我廳領導親臨施工現場為廣大一線施工人員現場講授《安全生產法》知識,并同時開展年度全區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法》典型案例巡講活動,強化了各方主體責任。7月份,召開《廣西鄉村清潔條例》宣貫會,會議要求各縣、鄉要靈活開展本轄區內的宣傳貫徹活動。9月份,《廣西壯族自治區民用建筑節能條例》正式頒布,我廳全面做好該條例的各項宣傳貫徹活動。同時,年內加強了對廳屬有關單位的普法工作指導力度,其中,廣西建筑科學研究設計院成立規劃市政設計院,該院重點承擔和負責全體企業職工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知識培訓工作;廣西城市建設學校在上、下半年均開展了面向3500名學生和建筑領域專業人員的《建設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⒋ 重點強化行政執法人員考試工作,全面提升執法人員法律素養。2016年7月份,為發揮我區執法部門對本部門執法人員管理的靈活性、主動性、積極性,我廳制定并下發《2016年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人員專業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實施屬地化培訓、考試管理工作。9月份,組織本廳機關干部參加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考試,考試通過率為100%。11月份,組織廳機關、廳屬單位開展普法考試,普法教材實現人手一冊,參考率、通過率均達100%。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設置不統一,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形勢嚴峻。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以來,我區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城市只有少數,各地綜合執法機構的設置也呈現五花八門的局面,機構性質主要包括政府工作部門(獨立體)、政府工作部門掛牌部門(聯合體)及隸屬政府機構下屬部門(從屬體)等多種機構設置形式。其中,市、區一級的執法機構由于無法正確厘清職責,造成執法交叉、重復執法的情形,對新形勢下城市管理工作造成了體制障礙。
(二)新的法治環境下,行政執法逐步納入司法審判的范疇,執法部門行政行為的執法效率受到沖擊,執法手段也逐步缺失。新《行政訴訟法》頒布實施以來,擴大了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確立了立案登記制和復議機關共同被告制度,使得執法機關的行政行為不能片面追求行政效率而忽視行政執法的合法性,否則將承擔敗訴的法律后果。在違法建設查處方面表現尤為突出,由于《行政強制法》對履行強制拆除有嚴格的程序規定,系統內各執法部門對當事人繼續建設的違法建設無法采取快速查處的措施,大量違法建設由于未能及時依法查處而造成后期拆除成本增大、社會矛盾尖銳的問題,給地方城鎮化項目的推進造成一定阻礙。
(三)未能正確處理信訪與投訴舉報的關系,行政機關不作為的法律風險增加。從全區范圍看,行政機關行政不作為已成為案件引發的主要誘因,城鄉規劃建設領域因投訴舉報行為而引發的復議、訴訟案件數量也呈上升趨勢,一些部門未能正確處理行政相對人的投訴舉報件。首要原因是未厘清投訴舉報與信訪的關系,目前大量信訪申請書中包含有違法違規案件的線索,部分行政機關認為只要把信訪件轉信訪部門處理就可結案,未履行法定職責對違法線索進行核實、查辦,因此增加了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不作為法律風險。
三、2017年工作打算
我廳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部署,結合全國、全區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要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建法〔2016〕167號)扎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一)結合改革形勢,加快立法引領作用。力爭《廣西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于年內審議通過;推動《廣西城市管理條例》立法進程,發揮城市管理立法對改革發展的引領和規范作用;推動《廣西鄉村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立法進程,填補我區鄉村建設管理法律空白。
(二)結合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契機,做好改革的頂層設計工作。建立健全自治區級城市管理機構設置,組建本廳“城市管理執法監督局”,保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內設機構職能一致性,促進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業務溝通及工作協調;出臺《廣西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為全面推進我區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提供理論指引。
(三)嚴格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5年實施綱要精神,將本廳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全面納入標準化軌道。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完善本廳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重點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改變復議、訴訟案件辦理思路,通過案件辦理規范基層執法行為;繼續做好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務必實現本年度對建成區違法建設查處達到5年攻堅目標的50%任務;結合新形勢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落實“七五”普法規劃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