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0]64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國民經濟核算部門統計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10]64號)精神,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區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工程的開工建設情況,自治區統計局印發了《自治區國民經濟核算部門統計主要指標報送制度》,要求對全區各市、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放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數據情況進行統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范圍
全區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放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均列入統計范圍(具體統計表見附件)。
二、統計要求
(一)2010年7月20之前,請各市統計匯總報送本轄區2010年1月至6月份發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數據情況;
(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統計工作,實行季度報送制度。今后,請各市按季度進行統計,于每季度結束后的8日內,匯總報送本轄區上季度發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數據情況,并要求統一使用Excel格式編輯統計報表和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我廳建管處,以便進行全區匯總。
為做好此項統計工作,各市要指定專門科室,落實專人負責統計,并將負責統計工作的人員名單、聯系電話于7月15日前報送我廳建管處。
我廳聯系人:張 寧
聯系電話:0771-2260216
電子郵箱:gxjstjgc@126.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