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09]19號
各市建委:
按照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我廳對《關于全區工程監理企業質量安全監理專項檢查的情況通報》(桂建管〔2009〕10號)中被通報為不合格的工程監理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經復查,上海申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等9家工程監理企業經過整改,能夠認真履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理職責,自本文發下之日起可以從事工程招投標活動和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上述9家工程監理企業名單如下:
一、上海申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二、湖南湖大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三、深圳市中行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四、大連泛華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五、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六、北海市建聯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七、福建省固成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八、廣西建業中天工程有限公司
九、桂林森威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