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設計單位
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05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4]12號)的精神,現就組織我區2005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與地點
2005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05年5月14日起同時舉行,考試科目及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一。
廣西考區的考場設在南寧市,考場的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二、報考條件
(一)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首次報考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1)首次報考人員符合《2005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二)有關規定的可以報考;
(2)不具備附件二所規定的學歷,但從事建筑設計工作滿1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a、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民用建筑工程三級及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及以上項目不少于1項。
b、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其他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1項。
2、職業實踐要求
完成過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
(二)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首次報考條件
1、首次報考人員符合《2005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三)有關規定的可以報考;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的人員,可以報考;
3、不具備附件三所規定的學歷,但從事建筑設計工作滿13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民用建筑工程四級及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及以上項目不少于1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其他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及以上項目不少于1項。
民用建筑工程、其他類型建筑設計的分級標準,請參考《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版)。
三、考試報名辦法
從2005年起,我區組織的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工作,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方法與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本文印發之日起至2005年3月10日止,請各報考人員在此報名時間內,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點擊“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報名系統后,按有關操作提示進行報名。
(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
已進行過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需通過我委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以后才能參加考試,報考資格審查確認時間為本文印發之日起至2005年3月10日,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的地點在我委辦公室(地址:南寧市東葛路30號6樓627室)。
1、報考人員在進行資格審查確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及《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進行網上報名后可自動生成)各1份,續考人員只需交《報名表》1份。
首次報考人員需分別在《申報表》及《報名表》的指定位置上,貼上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續考人員亦需將上述規格的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上。
(2)首次報考人員的身份證、學歷(進修)證明的復印件各1份。
(3)報考人員工作單位出具的報考人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證明1份。
(4)首次報考的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除需認真填寫《申報表》中有關欄目的內容之外,還需提供足以證明本人設計業績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工程項目建筑設計部分的主要圖紙(藍圖)及該藍圖圖簽部位的復印件1份。
報考人所提供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上,均需加蓋工作單位的公章方為有效。
(5)首次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需提供記錄有本人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內容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
2、請各申報參加考試的人員將上述材料交給本人工作單位及單位所在地的市(地級市)建設、人事行政(職改)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并請上述單位在有關表格的相應欄目內簽署審查意見。
各主管部門對照有關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并簽署審查意見后,請將申報人所提交的藍圖退回其本人。
(三)報考人員需按報考的科目繳納考試申報費。考試申報費按廣西區物價局《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價費[2004]102號)的規定收取,即報考科目為非作圖題科目的80元/人·科,報考科目為作圖題科目的150元/人·科。考試申報費請在辦理資格審查確認手續時一次交清,交納考試申報費需轉帳的單位,請按附件一所附的銀行帳號辦理轉帳手續。
(四)請各單位在報考資格審查確認時間截止前,指定專人將本單位各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及考試申報費收齊后,統一將報名材料報送我委辦公室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并將考試申報費交到廣西區人事考試中心。
(五)報考人員若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本年度的考試報名。
四、其它事項
(一)首次申報考試所需的《申報表》,請申報人自行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后進行填寫(統一按A4紙的規格)。
(二)報考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所需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請各單位與我委辦公室聯系。
(三)請各進行了網上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查確認的人員,于4月底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必須打印出照片,自貼照片無效)。
(四)參加考試的人員需憑本人的身份證及準考證進入考場,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五)參加考試的人員請務必從廣西人事考試網下載《2005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認真進行閱讀,按其要求進行考試。
(六)如發現報考人員在申報考試時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在考試過程中有作弊現象,則立即取消其參加的考試資格,并在兩年之內不得再次申報參加同類考試。
(七)希望各設計單位接此通知后,即認真對照有關報考條件,積極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考,并妥善安排好報考人員的工作,適當給予報考人員一定的復習備考時間,以便他們能考出好的成績。
(八)為便于復習備考,如無特殊情況,今后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將固定于每年度5月中旬的第一個星期六開始舉行。
(九)考試的考前培訓工作由我委與自治區建設廳職工培訓中心聯合組織,有關的具體事宜將另行通知。
(十)考試報名期間各單位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委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771)5872276,聯系人:黃克明、曾文權。
附件:
一、2005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二、2005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三、2005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廣西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一、 2005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
執業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級別 |
考試 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 試 科 目 |
一 級 |
5月14日 |
8:00 ~11:30 |
建筑設計 |
13:30~15:30 |
*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 ||
16:00~18:00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 ||
5月15日 |
8:00 ~11:30 |
場地設計(作圖題) | |
13:30~17:30 |
建筑結構 | ||
5月16日 |
8:00 ~10:30 |
建筑材料與構造 | |
12:30~18:30 |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 ||
5月17日 |
8:00 ~10:30 |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
12:30~17:30 |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 ||
二 級 |
5月14日 |
8:00 ~11:30 |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13:30~16:30 |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 ||
5月15日 |
8:00 ~11:30 |
*建筑結構與設備 | |
12:30~18:30 |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
注:帶“*”號的考試科目其考試順序在總的考試時間里與往年相比有變化。
二、考試人員需自備的考試用具
(一)作圖科目
計算器、三角板、圓規、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繪圖筆、鉛筆、橡皮擦、釘書機、刀片、膠帶紙。
(二)非作圖科目
計算器、鋼筆、2B鉛筆、橡皮擦。
三、交納考試申報費銀行帳號
收費單位名稱: 廣西區人事考試中心
開 戶 銀 行: 南寧建設銀行新竹中分理處
帳 號: 45042003926128844
費 名: 2005年注冊建筑師考試費
附件二:
2005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專 業 |
學 位 或 學 歷 |
從事建筑設計工作 最少時間 |
對應的 最遲畢 業年限 | |
建 筑 學 建筑設計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 |
2年 |
2003年 |
建筑學學士 |
3年 |
2002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5年 |
2000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7年 |
1998年 | ||
專科 |
三年制畢業 |
9年 |
1996年 | |
二年制畢業 |
10年 |
1995年 | ||
城 市 規 劃 城 鄉 規 劃 建 筑 工 程 房屋建筑工程 風 景 園 林 建筑裝飾技術 |
本科及以上 |
工學博士畢業 |
2年 |
2003年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
6年 |
1999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7年 |
1998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8年 |
1997年 | ||
專科 |
三年制畢業 |
10年 |
1995年 | |
二年制畢業 |
11年 |
1994年 | ||
其 它 工 科 |
本科及以上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
7年 |
1998年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8年 |
1997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9年 |
1996年 |
附件三:
2005年度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專 業 |
學 歷 |
從事建筑設計工作 最少時間 |
對應的 最遲畢 業年限 |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中專(不含職業中專)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
5年 |
2000年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
7年 |
1998年 | ||
相近專業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
8年 |
1997年 |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
10年 |
1995年 |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 |
8年 |
1997年 | |
相近專業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 |
10年 |
1995年 | |
建筑學(建筑設計) |
大 專 |
畢業 |
3年 |
2002年 |
相近專業 |
畢業 |
4年 |
2001年 | |
建 筑 學 |
本科及以上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 |
2年 |
2003年 |
相近專業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 |
3年 |
2002年 |
注:“相近專業”:中專為建筑裝飾、城鎮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村鎮建設;大專為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建筑裝飾技術、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劃、建筑工程。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右鍵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