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 西 壯 族 自 治 區
建 設 廳 文 件
桂建墻改【2006】7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規劃局、墻改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農業部《關于公布第二批限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城市名單的通知》(發改環資[2005]2656號)中規定,我區柳州、欽州、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北流、桂平、岑溪等10市為2008年底以前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以下簡稱“禁實”)的城市。為切實做好我區城市“禁實”工作,加快新型墻體材料和節能建筑的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城市“禁實”工作的緊迫感
“禁實”是發展節能建筑的前提和條件,是創新產業發展機制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措施。實心粘土磚生產破壞土地和生態環境,浪費大量能源,使用實心粘土磚建造的房屋越多,對土地、生態環境和能源的破壞與浪費就越大,毀地燒磚的掠奪性生產方式與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就更加突出。據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測算,2004年,我區人均耕地面積僅0.79畝,而全區建筑能耗約750萬噸標煤,約占全社會能源消耗總量的17%,而且每年在遞增,夏季空調高峰負荷達到240萬千瓦,相當于兩個巖灘電站的滿負荷出力。因此,抓緊抓好 “禁實”工作,對于從根本上改變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的落后經濟增長方式,加快發展節能省地型建筑,大力推進節約型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禁實”城市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及墻改辦公室務必堅持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禁實”工作的緊迫感,將城市“禁實”工作引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農業部制定的的“禁實”工作要求,切實抓緊抓好城市“禁實”工作。
二、落實“禁實”措施,加快節能建筑發展
(一)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國辦發[2005]33號、建設部《關于新建居住建筑嚴格執行節能設計標準的通知》(建科[2005]55號)精神。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包括經濟適用房、示范住宅小區)和國家投資的生產性新建項目,各設計、審圖、施工、監理單位必須按照自治區建設廳《轉發建設部關于加強民用建筑工程項目建筑節能審查工作的通知》(桂建科字[2005]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節能標準實施監管工作的通知》(桂建函字[2005]373號)要求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對項目是否已采用非粘土新型墻體材料進行把關。對城鎮私人建房要通過基金政策調控手段,積極引導其采用新型墻體材料。同時,結合新農村建設,引導農民因地制宜使用新型墻體材料。
(二)加強“禁實”市場監管和執法監督。對不采用新型墻體材料或擅自更改設計圖紙使用實心粘土磚替代新型墻體材料的弄虛作假行為,要責令建設單位改正;對堅持不改的,要依據自治區人民政府9號令《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對設計單位不按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設計,或接受建設單位明示、暗示不執行強制性節能設計標準,施工單位不按節能設計標準、規范要求施工,使各類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新建項目達不到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要求的,不予驗收備案、銷售和使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建設部令第143號《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分別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
三、嚴格基金征管,促進新型墻體材料需求
一是嚴格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9號令的規定做好墻改專項基金征收工作,確保財政預算專項收入。特別是尚未向個人征收墻改基金的城市,要盡快把基金征收工作開展起來,加緊形成新型墻體材料市場需求。二是認真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桂財綜[2004]25號)和《關于實施縣市城鎮禁用實心粘土磚工作的通知》(桂墻改字[2005]1號)精神。從2006年起,磚混結構建筑使用孔洞率大于26%的粘土燒結多孔磚建設的項目按60%核退墻改基金,以進一步加大推廣應用非粘土新型墻體材料的引導力度,逐步實現墻體材料生產由粘土向非粘土方向轉化。三是各級墻改辦公室要依法加強墻改專項基金監督管理,專款專用,堅決制止和糾正越權減免墻改專項基金,擅自增加財政預算基金支出的違法行為。
四、落實登記備案制度,建立清除準入機制
(一)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加強登記備案管理工作,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設備,建立和強化清除與準入機制,使全區“十一五”期間城鎮以上地方盡快淘汰完畢耗能毀地、污染嚴重的土窯和技術含量低、性能落后的磚瓦及砌塊生產設備,加速提升我區墻體材料產業的技術裝備水平。同時,要加強與國土資源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堅決禁止磚瓦企業新增粘土資源用地,制止亂采亂挖,促進燒結制品由粘土向頁巖、煤矸石等非粘土資源轉變。
(二)要加大非粘土新型墻體材料的推廣應用力度。目前,我區不少城市已具備開發生產砼空心制品的能力,為實施“禁實”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加大推廣應用非粘土新型墻體材料的力度,以調動生產投資者的積極性,推動非粘土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同時,充分發揮專項基金貼息或補貼的政策作用,鼓勵和支持企業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的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加快開發生產節能節土利廢,技術含量高、性能優異的綠色新型墻體材料產品。
五、加強組織領導,抓好“禁實”工作的落實
我區已完成“禁實”目標的南寧、梧州、桂林、貴港、北海等全國第一批“禁實”城市,要采取措施,鞏固“禁實”成果,防止實心粘土磚使用回潮反彈。其余處于起步階段的“禁實”城市要切實加強領導,專項研究,專項負責,專項落實,嚴格管理,按照“禁實”分年度計劃表在2008年底前完成“禁實”任務。自治區墻改辦公室將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檢查中實行各級領導問責制度和通報制度,確保“禁實”目標落到實處。對于第一批已實現“禁實”目標的城市,重點檢查鞏固措施的制定落實情況和落實設備清除成效,以及郊區城鎮開發新型墻體材料,加快啟動和推進郊區城鎮“禁實”工作情況。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墻改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宣傳,把“禁實”與建設節約型社會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增進全民理解,形成崇尚節約的社會共識,全面推進“禁實”工作的開展。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