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黨字[2004]2號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現將《中共區建設廳黨組關于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部署分工意見》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黨組
二OO四年四月三十日
中共廣西區建設廳黨組關于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見
為確保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要任務落到實處,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自治區紀委第五次全會、自治區人民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依照自治區紀委關于《自治區直屬機關貫徹落實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見》和《中共建設部黨組關于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經研究,對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提出如下分工意見:
一、區紀委《分工意見》明確建設廳為牽頭單位的三項工作任務
(—)堅決糾正城鎮房屋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的問題
強化城鄉規劃管理,督促各地加快編制和執行近期建設規劃,近期建設規劃中未安排的項目,不得隨意實施拆遷;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的法規政策,督促各地糾正不符合國家法規的地方性規定,推進規范化管理,嚴格依法行政;督促各地充分考慮被拆遷居民的實際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管理,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結合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加強行政督查工作,重點對城鎮房屋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糾正,嚴肅查處城鎮拆遷中不依法辦事、濫用強制手段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
負責單位:房地產處,駐廳紀檢組、監察室,辦公室。
(二)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
規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為,加強對招標投標過程的監督,建立招標代理機構準入、清出制度,查處招標投標中違規違法行為。堅決糾正干預招標、虛假投標、串標圍標和非法掛靠問題。
負責單位:建管處,駐廳紀檢組監察室。
(三)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單位全面實行辦事公開
在建設系統推行政務公開制度,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單位要全面實施辦事公開。研究確定廳機關政務公開、辦事公開的事項,對涉及資質、資格審批的事項,制定公開辦事的規則、程序;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我區市政公用行業辦事公開的指導性意見。
負責單位:城建處、辦公室、機關黨委、規劃處、房產處、建管處、駐廳紀檢組、監察室。
二、區紀委《分工意見》部署和《中共區建設廳黨組關于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明確的工作
(一)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
廳機關、廳直屬單位要認真對照違背求真務實精神的“十種表現”進行檢查;對各單位貫徹落實求真務實精神要求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肅糾正和處理存在的問題。
負責單位:駐廳紀檢組、人教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二)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
要將遵守“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的情況作為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進行對照檢查;對各單位貫徹落實“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肅糾正和查處違反“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的行為。
負責單位:駐廳紀檢組、人教處、機關黨委。
(三)堅決糾正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加強監督檢查,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繼續開展對建設領域拖欠建筑施工企業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檢查,督促檢查各地工作進度,堅決糾正和查處嚴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加強調查研究,制定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工作方案,認真抓好落實;加強法規制度建設,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建立防止發生新拖欠的工作機制,完善舉報投訴制度。
負責單位:建管處、房地產處、駐廳紀檢組、監察室。
(四)堅決糾正征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的問題
繼續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嚴肅查處違反規定亂批亂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補償費用等問題。
負責單位:規劃處、城建處、房地產處、駐廳紀檢組、監察室。
(五)嚴格執行產權交易制度
健全產權交易規劃和監管制度,培育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規范產權交易行為,加強對資產評估行業的監管力度。
負責單位:計財處、房地產處、法規處、駐廳監察室。
(六)開展專項清理工作
1、認真清理黨政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兼任企事業單位領導職務的問題。
負責單位:人事處、駐廳紀檢組。
2、認真清理黨政機關用公款為干部職工購買個人商業保險的問題,認真清理黨政領導干部拖欠公款和利用職權將公款借給親友的問題。
負責單位:駐廳紀檢組、計財處、人教處。
(七)繼續抓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的落實工作
繼續抓好《中央紀委監察部關于堅決剎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風的緊急通知》的落實,加強接待費的使用管理,堅決糾正以各種名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費娛樂的歪風;對超標準配備使用小汽車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堅決糾正超標準配備使用小汽車的問題;進一步落實領導干部不準收受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有關規定,重點查處借節假日、婚喪喜慶斂財和用公款向領導干部贈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違紀典型;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的有關規定。
負責單位:駐廳紀檢組、辦公室、人教處、機關服務中心。
(八)加強對城市規劃的監督管理
強化城市規劃的科學性和權威性,加強對城鄉規劃實施過程的監管,狠剎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深化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改革,完善規劃管理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完善規劃管理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建立完善報告制度、上級對下級的監督制度、行政責任追究制度;要加強城市規劃實施的事前、事中監督。對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重點對一些城市違反城市規劃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濫設開發區、侵占公共用地、侵害公共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各地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案件。
負責單位:規劃處、城建處、駐廳紀檢組、監察室。
(九)繼續抓好“領導干部不準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規定的落實
要健全和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的違紀違規案件。嚴格執行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關于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的處理規定》。
負責單位:建管處、房地產處、規劃處、駐廳紀檢組、監察室。
(十)認真查辦違紀違法案件
對群眾舉報的問題及時研究分析,理清線索,及時排查。改進辦案方式和方法,加大案件查處工作力度,嚴格依紀依法辦案,對涉及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要重點查辦。加強調查研究和對典型案件的剖析,注意對發案原因、特點和規律的分析,研究從源頭上預防的措施;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負責單位:駐廳紀檢組、監察室、人教處。
(十一)加強信訪工作
建立建設系統信訪處理機制,狠抓信訪問題的處理落實,對重大或典型問題進行督辦或直接查辦;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建立初信初訪責任制,妥善解決群體訪、重復訪等問題;重視基層信訪,提高基層解決信訪問題的能力,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負責單位:辦公室、建管處、房地產處、規劃處、駐廳監察室。
(十二)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審改辦和國務院法制辦的統一要求,全面清理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提出行政審批項目擬取消和保留的意見。對已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要研究建立行政管理制度,加強后續管理,落實管理責任;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要規范審批程序,提高管理和服務效率,完善審批責任追究和監督管理等配套制度;加強對建設系統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負責單位:法規處、辦公室、建管處、規劃處、房地產處、城建處、人教處、駐廳監察室。
(十三)貫徹落實財政體制改革精神,加強財務監管
細化部門預算編制、加強項目支出預算的追蹤問效。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防止“小金庫”反彈。貫徹落實單位主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專項財務檢查,加大對廳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力度。
負責單位:計財處、辦公室、駐廳紀檢組。
(十四)繼續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深入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管機制;推行和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制度;實行領導干部辭職制度、任前公示制度、任職試用期制度,逐步推行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加大調整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干部的力度。
負責單位:人教處、機關黨委、駐廳紀檢組、監察室。
(十五)加強對重大建筑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檢查和預防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嚴格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改進和加強安全監督檢查方式,重點檢查企業安全責任制的建立、落實情況以及安全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加強市級建筑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評價,定期發布通報各地安全生產情況;制定建設系統質量安全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快企業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負責單位:質監總站、建管處、城建處、法規處、駐廳監察室。
(十六)抓好對社會團體廉潔建會工作的落實
認真貫徹落實廣西區建設廳《社會團體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廳屬社團的監督與管理,促進廳管社會團體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自律、規范運作,充分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
負責單位:人教處、計財處、駐廳紀檢組、監察室。
(十七)學習貫徹兩個《條例》,加強反腐倡廉教育
組織廳機關、廳直屬單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委處分條例》,加強對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開展思想道德教育和黨紀政紀教育,運用革命傳統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強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
負責單位:駐廳紀檢組、機關黨委。
(十八)加強誠信建設,促進精神文明
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誠信教育,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及執(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繼續深入開展“樹行業新風、讓人民滿意”的主題活動。抓好行風建設聯系點、示范點工作;推進行政管理部門和執法單位的作風建設。
負責單位:機關黨委、人教處、城建處、建管處、房地產處、規劃處、駐廳監察室。
以上負責單位中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