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2006]37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市政局:
現將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一五”城市綠色照明工程規劃綱要>的通知》(建辦城[2006]48號, 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各地認真組織學習《通知》精神,充分認識持續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工程對于構建節約型社會的重要性,保證城市綠色照明工程的順利推進。具體要求如下:
一、2006年10月底前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要明確責任部門,制定工作方案,確定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 目標和工作措施。
二、組織編制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各地要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在2007年度完成城市照明專項規劃的編制與審批工作。
三、落實綠色照明工程實施的專項資金。各地應采取多渠道籌措資金,為綠色照明工程提供資金保障。
四、做好城市綠色照明工程的試點示范工作。各地應對試點示范項目進行跟蹤檢查和綜合評估,及時總結經驗,全面帶動城市綠色照明工程的健康發展。
請各單位將責任部門、工作方案等有關材料于2006年10月底前報送我廳城建處(聯系人:涂湘農,聯系電話:0771—2264310)。
附件: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十一五”城市綠色照明工程規劃綱要)的通知》》(建辦城[2006]48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OO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