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發〔2019〕18號
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房改辦、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稅務局,區直、寧鐵房改辦: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暫行辦法》(桂政發〔2009〕1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補充規定》(桂政辦發〔2019〕22號)等文件精神,規范我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和不動產權證書辦理等工作,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和不動產權證書辦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財 政 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 國家稅務總局
自 然 資 源 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
2019年12月30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和不動產權證書辦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暫行辦法》(桂政發〔2009〕1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補充規定》(桂政辦發〔2019〕22號)等文件精神,規范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的確認和發證工作,推動我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有序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書的辦理
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主要是對項目建設以及住房供應是否合規進行審核確認,防止項目違規建設及出現違規多占住房行為。
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先到房改部門辦理項目確認,然后憑項目確認手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由當地房改部門初審、上一級房改部門予以確認,原則上同一項目不予分批(次)辦理確認。但對建設規模較大,分期分批開工建設的項目,可以分期分批辦理確認,或者項目還建住房、非還建住房供應名單均已備案、無違規多占住房及超批準面積建設等問題,項目所建全部住房一次性辦理確認確實存在困難的,也可以申請分期分批辦理確認。
(一)確認條件:
1.申報確認的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不超出房改部門批準的新建住房套數、單套住房控制面積、總建筑面積等建設指標,并通過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和規劃核實;
2.申報確認的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單位信息、項目信息和供應對象信息等已采集錄入《廣西危舊房改住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
3.申報確認的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所有供應對象名單已經當地房改部門進行審核,其中非還建住房均已取得準購證;
4.申報確認的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已經過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已由建設單位在本單位進行公示;
5.建設單位與參加危舊房改住房改造的職工(含共有人,共有人原則上是指配偶及雙方父母和子女)已簽訂危舊房改住房改造建設住房合同(協議);
6.需辦理土地出讓審批的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用地,應已辦理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及按合同約定繳清土地出讓價款;
7.申報確認的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無違規建設及違規供應非還建住房情形。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報告;
2.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辦理地下室部分的需提供),(驗原件交復印件);
3.規劃核實意見(驗原件交復印件);
4.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審計報告;
5.《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還建住房分戶確認表》(詳見附件1);《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非還建住房分戶確認表》(詳見附件2);《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還建住房確認匯總表》(詳見附件3);《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非還建住房確認匯總表》(詳見附件4);
6.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繳清土地出讓價款的證明材料(需辦理土地出讓手續的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用地)。
(三)確認程序:
1.縣(市)的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規劃核實及完成審計工作后,建設單位需登錄信息系統填報危舊房改住房改造分戶確認表及匯總表,提交給當地房改部門審核;當地房改部門登錄信息系統審核通過后,提交給設區市房改部門審核確認;設區市房改部門通過信息系統審核確認后通知建設單位打印。建設單位按本辦法第一條第(二)款的要求報送材料,設區市房改部門審查、發放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書,并報自治區房改辦備案。
2.設區市、區直、寧鐵的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在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規劃核實及完成審計工作后,建設單位需登錄信息系統填報危舊房改住房改造分戶確認表及匯總表,提交給當地房改部門審核;當地房改部門登錄信息系統審核通過后,提交給自治區房改辦審核確認;自治區房改辦通過信息系統審核確認后通知建設單位打印。建設單位按本辦法第一條第(二)款的要求報送材料,自治區房改辦審查、發放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書。
(四)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配套商業設施的確認。
建設單位需根據當地房改部門發放的配建商業設施供應名單確認函、與購買人簽訂的配建商業設施買賣合同、測繪報告等,登錄信息系統填報《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配建商業設施供應名單確認匯總表》(詳見附件5),提交給當地房改部門審核;當地房改部門登錄信息系統審核通過后,提交給上一級房改部門審核確認;上一級房改部門通過信息系統審核確認后通知建設單位打印。
二、不動產權證書辦理
建設單位憑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書,向當地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一)首次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表,原件1份(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網上下載);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須比對身份證明原件);
3.委托書,原件1份(委托代理需提供);
4.不動產權屬證書(核原件)(已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并已辦理變更登記的);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原件);
6.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規劃核實證明、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辦理地下室部分的需提供),復印件1份(核原件);
7.房屋門牌證明,復印件1份(須比對原件,坐落有變更的需提供);
8.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書,包括《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還建戶確認匯總表》、《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非還建戶確認匯總表》和《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配建商業設施供應名單確認匯總表》,原件1份;
9.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材料1套,原件1份(包含:經備案的房產測繪成果報告書、不動產權籍調查表、不動產單元圖2份(委托有資質的機構出具))。
(二)轉移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1.不動產轉移登記申請表,原件1份;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核原件);
3.委托書,原件1份;
4.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書,包括《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還建戶分戶確認表》、《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非還建戶分戶確認表》和《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配建商業設施供應名單確認匯總表》,原件1份;
5.非還建住房準購證原件,建設單位與個人簽訂的危舊房改住房改造建設住房合同(協議)復印件(核原件);
6.商業設施供應名單確認函原件,建設單位與購買人簽訂的商業設施購買合同復印件(核原件);
7.契稅完稅憑證,原件1份;
8.購房款交款憑證,復印件1份(核原件)。
(三)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可一次提交材料一并辦理,也可分步辦理。
三、其他事項
(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車位和配套用房確認和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參照本辦法執行。
(二)本辦法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和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1.《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還建住房分戶確認表》
2.《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非還建住房分戶確認表》
3.《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還建住房確認匯總表》
4.《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非還建住房確認匯總表》
5.《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配建商業設施供應名單確認匯總表》
附件1
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還建住房分戶確認表
建房單位:
還建確認證編號: 個人序號:
原房屋所有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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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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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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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建筑面積(含公攤擴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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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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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建房屋坐落 |
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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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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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 (共0人) |
姓名 |
與所有權人關系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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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建房屋情況 |
樓房總層數(層) |
結構 |
住房建筑面積 (含公攤面積)(㎡)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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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還建面積(㎡) |
②非還建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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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非還建面積價格(元/㎡) |
④同類地段普通商品房價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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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非還建面積部分合計交付購房款(元)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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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按非還面積價格交付房款(元) |
⑦按同類地段普通商品房價格與非還建面積價格差額補交差價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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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記 |
另有車位 個,編號為 ,層高(米) ,面積(㎡) ,總價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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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建房單位確認意見: |
當地房改部門確認意見: |
上一級房改門確認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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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屬實,同意申報確認辦證。
(蓋章) 年 月 日 |
已核,同意上報確認。
審核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
同意確認。憑本表及相關材料向房改、房產、不動產登記部門申報辦證。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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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簽字): 填表人(簽字): 電話:
注:1.本表的個人序號必須與匯總表的個人序號一致。
2.本表統一用激光打印機打印,不得復印、涂改,表中內容除確認意見、時間及簽名可用鋼筆填寫外,其余內容手寫無效。
3.本表一式4份,組織建房單位、當地房改部門、上一級房改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各存檔1份。
附件2
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非還建住房分戶確認表
建設單位:
準購證編號: 個人序號:
房屋所有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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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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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落 |
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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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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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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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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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 (共0人) |
姓名 |
與房屋所有權人關系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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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狀況 |
改造方式 |
結構 |
住房建筑面積 (含公攤面積)(㎡) |
樓房總層數(層) |
房屋造價 (元/㎡) |
房屋總價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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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記 |
另有車位 個,編號為 ,層高(米) ,面積(㎡) ,總價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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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建房單位確認意見: |
當地房改部門確認意見: |
上一級房改部門確認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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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屬實,同意申報確認辦證。
(蓋章) 年 月 日 |
已核,同意上報確認。
審核單位名稱 年 月 日 |
同意確認。憑本表及相關材料向房改、不動產登記部門申報辦證。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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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簽字): 填表人(簽字): 電話:
注:1.本表的個人序號必須與匯總表的個人序號一致。
2.本表統一用激光打印機打印,不得復印、涂改,表中內容除確認意見、時間及簽名可用鋼筆填寫外,其余內容手寫無效。
3.本表一式4份,組織建房單位、當地房改部門、上一級房改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各存檔1份。
附件3
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還建住房確認匯總表
組織建房單位(蓋章): 上一級房改部門(章): 改造方式: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性別 |
工作 單位 |
職務級別職稱 |
原房屋面積(含公攤及擴建)(㎡) |
還建住房建筑面積(含公攤面積)(㎡) |
其中 |
非還建面積部分合計交付購房款(元) |
其中 |
房屋坐落 |
配偶情況 |
共有權人姓名 |
還建 確認 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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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建面積(㎡) |
非還建面積(㎡) |
按同類地段商品住房價格補交差價款(元) |
詳細地址 (市,縣, 鎮路,號) |
區 |
棟 |
單元 |
層 |
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職務級別職稱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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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 填表人: 電話: 年 月 日
注:1、改造方式是指以限價住房方式、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方式或參照集資住房方式其中一種方式。
2、“職務、級別、職稱”欄,填最高一項即可。
3、無配偶者必須在配偶情況“姓名”欄填寫“未婚、離異或喪偶”其中一項。
4、本表須按統一格式填寫、用激光打印機打印,不得涂改。
5、本表一式4份,組織建房單位、當地房改部門、上一級房改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各存檔1份。
附件4
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非還建住房確認匯總表
組織建房單位(蓋章): 上一級房改部門(章): 改造方式:
序號 |
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性別 |
工作單位 |
職務級別職稱 |
住房建筑面積(含公攤面積)(㎡) |
房屋 造價 (元/㎡) |
房屋總價款(元) |
房屋坐落 |
配偶情況 |
共有權人姓名 |
準購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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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地址 (市,縣,鎮路,號) |
區 |
棟 |
單元 |
層 |
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職務級別職稱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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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 填表人: 電話: 年 月 日
注:1、改造方式是指以限價住房方式、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方式或參照集資住房方式其中一種方式。
2、“職務、級別、職稱”欄,填最高一項即可。
3、無配偶者必須在配偶情況“姓名”欄填寫“未婚、離異或喪偶”其中一項。
4、本表須按統一格式填寫、用激光打印機打印,不得涂改。
5、表一式4份,組織建房單位、當地房改部門、上一級房改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各存檔1份。
確認匯總表填表需注意的問題
1.申請人、配偶身份證號碼必須與現持有的身份證號碼一致,到房產部門辦證時出示的證件號碼與報備登記號碼不一致不能辦證。
2.認真檢查身份證號碼是否填寫正確無誤。
3.配偶姓名欄不能為空。有配偶的,配偶身份證號碼、職務職稱、工作單位欄均不能為空,必須如實填寫。無配偶的,在配偶姓名欄根據實際情況從“未婚、離異、喪偶”三種情形中選擇填寫。
4.有共有權人(包括配偶列為共有權人)的,必須在共有權人欄如實填寫。
5.錄入漢字、數字、字母統一用半角輸入,不得用全角輸入。姓名中間及前后不能輸入空格。
6.相同內容的欄目,匯總表填寫必須與分戶表填寫完全一致。
7.錄入完每張表后,請認真檢查核對,無誤后再上報審核。
8.匯總表一個文件可以有多個工作表(簿),單位可以通過復制工作簿的方法添加,然后修改表名。
分戶表填表需注意的問題
1.錄入漢字、數字、字母統一用半角輸入,不得用全角輸入。
2.身份證號碼錄入的要求與匯總表相同。
3.相同內容的欄目,分戶表的相關信息必須與匯總表一致。
4.錄入后認真檢查每戶(每張表)有無漏填和錯誤,認真審核后上報。
5.分戶確認表一個文件可以有多個工作表(簿),單位可以通過復制工作簿的方法添加,然后修改表名。
附件5
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配建商業設施供應名單確認匯總表
組織建房單位(蓋章): 房改部門(章):
序號 |
產權人名稱(姓 名) |
證件號碼 |
建筑面積 (含公攤面積)(㎡) |
總價(元) |
房屋坐落 |
共有權人 |
確認函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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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地址 (市,縣, 鎮路,號) |
區 |
棟 |
單元 |
層 |
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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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 填表人: 電話: 年 月 日
注:1.本表須按統一格式填寫、用激光打印機打印,不得涂改。
2.本表一式4份,組織建房單位、當地房改部門、上一級房改部門、不動產登記部門各存檔1份。
相關鏈接:《廣西壯族自治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確認和不動產權證書辦理辦法》(桂建發〔2019〕18號)政策解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