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金管〔2019〕11號
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取消部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建法規〔2019〕6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深化我區住房公積金“一事通辦”改革,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效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供優質建繳服務
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要在2019年12月底前調整業務流程,實現通過“多證合一”途徑辦好新開辦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開戶登記業務。各公積金中心從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監管信息平臺獲取市場監管部門提供的新開辦企業信息后,按屬地管理原則即時完成本地區新開辦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同步反饋辦理結果;企業的銀行賬戶、繳存比例、個人賬戶設立、經辦人等信息可容缺辦理或調整至企業辦理首月繳存時再獲取。
各公積金中心要加大個人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和建繳服務力度,除普及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等新市民群體外,要重點加強對各類專業事務所、物流、貿易市場、保險、旅游、家政、房產經紀等雇傭關系集中的行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密集場所的宣傳力度,為自愿參繳人員提供網上開戶、自動扣繳等便捷服務。
各公積金中心要為新成立的單位提供網上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戶服務,于2020年6月底前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全流程可網上辦理。
二、精簡業務辦理要件
各公積金中心要取消繳存、提取、貸款業務辦理人填寫紙質申請表,實行業務表單簽字確認制。取消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評估報告要件,二手房抵押物價值以合同交易價格和公積金中心內部核查確定的價值中較低者確定,公積金中心內部核查的定價可以參考契稅完稅證明的計稅價格、房屋交易網簽備案價格、委托評估、現場勘評、動態調整的城(片)區存量房貸款指導限價等。在本公積金中心繳存的貸款申請人以前在區外公積金中心的繳存使用情況,由公積金中心通過個人征信報告、電話核實等方式進行內部核查,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
三、提升服務窗口綜合服務能力
各公積金中心要逐步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服務窗口要設置綜合柜員制窗口,綜合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業務。
四、提高業務辦理離柜率
各公積金中心要主動依托本地區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房產交易網簽備案信息平臺、稅務發票查驗平臺等渠道共享跨部門信息;各公積金中心已掌握相關業務信息、可通過信息共享或系統校驗獲取申請人業務辦理材料的,不得再向申請人收取紙質材料。推進購房提取、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提取等業務網上辦理或約定辦理,進一步擴大網上辦理或離柜辦理的住房公積金業務種類。
各公積金中心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動態調整住房公積金業務申請事項材料表單,及時調整修改各服務渠道公布的辦事指南,全面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效能和水平。
相關鏈接:《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效能的通知》解讀材料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