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9〕318號 簽發人:汪夏明
王媛媛等8名代表:
你們在自治區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大力度支持靈山縣陸屋鎮建設全國特色小鎮的建議”,由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由我廳主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協辦。經我廳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共同研究,現答復如下:
你們提出的加大力度支持靈山縣陸屋鎮建設全國特色小鎮的建議我們正在落實。
一、關于“加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支持力度建議”的問題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培育廣西特色小鎮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17〕94號)精神,“十三五”期間,自治區將在全區范圍內選擇部分基礎條件較好的特色小鎮開展自治區級特色小鎮培育,并力爭將其培育為國家級特色小鎮。對符合桂政辦發〔2017〕94號文件相關規定條件,并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納入自治區級特色小鎮培育名單的地區,自治區財政總體上按照2000萬元/鎮的標準安排獎勵資金,并根據各特色小鎮近年所獲補助情況實行差異化補助。靈山縣陸屋鎮此前已獲得過百鎮示范項目補助,對照有關補助標準,可獲得自治區本級財政特色小鎮培育補助1600萬元。截至目前,自治區財政廳累計下達該鎮特色小鎮培育補助資金1000萬元,剩余的600萬元將根據其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并結合年度預算安排等綜合因素考慮并下撥。
特色小鎮建設對投資強度要求較高,僅依靠政府的投入是難以為繼的,必須多渠道籌措項目建設資金,按照“政府引導、社會主體”的原則,建立權責明晰、多元化的投資、投入機制,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特色小鎮的相關建設和投資。我們將指導陸屋鎮除用好用活自治區下達的特色小鎮培育資金保障相關項目建設以外,還可以通過做好項目的儲備工作,主動加強與自治區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溝通匯報工作,對口爭取專項資金加強對相關項目、產業的支持。
二、關于“對陸屋鎮的土地政策進行傾斜建議”的問題
(一)關于增加新增建設用地規劃指標。
⒈ 建議新增建設用地規劃指標在市縣層面由當地政府調劑解決。根據《靈山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2015年調整)》,靈山縣2014-2020年規劃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為2267.37公頃(其中新增城鄉建設用地1961.39公頃)。根據規劃實施情況,靈山縣2014-2017年使用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指標為723.74公頃(其中新增城鄉建設用地468.80公頃),2018-2020年剩余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指標1543.63公頃(其中新增城鄉建設用地1492.59公頃),規劃剩余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充足。我們將指導靈山縣將陸屋機電特色小鎮所需的規劃新增建設用地優先在該縣范圍內調劑解決,確實不能解決的,可向欽州市人民政府申請在市域內調劑指標解決。
⒉ 指導陸屋機電特色小鎮進一步挖潛存量建設用地空間。根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和我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推進廣西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鎮〔2018〕30號)要求,特色小鎮規劃總用地面積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設用地面積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建議陸屋機電特色小鎮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生態文明思想,生態優先、節約集約優先思想為指引,合理安排用地結構、布局和時序,鼓勵通過存量和低效建設用地挖潛,拓展用地空間。
⒊ 指導靈山縣加快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相關工作。國家即將全面部署開展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部署要求,積極指導靈山縣加快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合理安排包括陸屋機電特色小鎮有關用地規模和布局。建議靈山縣認真按照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的《關于貫徹落實全國自然資源工作會議精神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前期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19﹞8號)要求,加快開展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加快完成第三次國土調查、對現版縣城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實施情況和存在問題評估,開展重大問題研究,在此基礎上加快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數據庫建設以及國土空間規劃監測評估預警管理系統建設,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將積極做好相關指導工作。
(二)關于增加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⒈ 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實行逐級分級和下達。自治區負責將國家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分解到14個設區市,并根據國家和自治區要求單列貧困縣新增建設用地計劃,靈山縣不屬于貧困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由欽州市分解和下達,建議靈山縣積極向欽州市爭取用地計劃支持。
⒉ 欽州市用地計劃可以滿足發展需要。根據近兩年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執行情況,欽州市在2017、2018年分別有321畝、515畝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因未使用完被自治區收回調劑給其他急需用地項目。因此,自治區下達欽州市的用地計劃可以滿足市域內急需建設、具備用地報批條件的項目建設需要。
⒊ 建議積極爭取將特色小鎮項目納入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為落實自治區重大戰略部署,保障重大項目建設,自然資源廳自2017年起對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試行用地指標核銷制,建議靈山縣積極爭取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項目,由自治區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⒋ 特色小鎮建設應當節約集約用地。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發改規劃〔2017〕2084號)要求,特色小鎮建設應當嚴格節約集約用地、嚴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合理控制小鎮四至范圍。片面強調特色小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的建設思路與國家和自治區政策導向不符,我們將指導靈山縣進一步論證特色小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落實節約集約用地要求。
三、關于“每年從特色小鎮內推薦一批項目進入自治區統籌推進項目建議”的問題
2017年12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018年8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意見》和《通知》提出,建設特色小鎮,要堅持創新探索、因地制宜、產業建鎮、以人為本、市場主導,要嚴格遵循發展規律、嚴控房地產化傾向、嚴防政府債務風險,加快建立規范糾偏、典型引路、服務支撐機制,實行寬進嚴定、動態調整、有進有出的創建制。目前,在國家層面尚未組織國家級特色小鎮培育和創建工作,主要是指導各省(區、市)開展創建工作,在創建名單中,逐年淘汰住宅用地占比過高、有房地產化傾向的不實小鎮,政府綜合債務率超過100%的市縣通過國有融資平臺公司變相舉債建設的風險小鎮,以及特色不鮮明、產鎮不融合、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小鎮。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逐年組織各地區挖掘并推薦模式先進、成效突出、經驗普適的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總結提煉特色產業發展、產鎮人文融合和機制政策創新等典型經驗,在全國范圍推廣,發揮引領示范帶動作用。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積極支持靈山縣陸屋機電小鎮建設,建議欽州市指導浦北縣加快完善特色小鎮產業策劃和規劃工作,爭取早日由培育階段轉入建設階段。對于小鎮建設中涉及的重大項目,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按照“隨報隨審”要求,積極支持符合自治區層面重大項目選擇機制要求的項目納入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實施方案。
四、關于“在人才培養及引進方面給予扶持建議”的問題
2017年,針對我區基層專業技術人才招人難、留人難、待遇低、上升空間小等突出問題,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研究出臺了《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桂人社發〔2017〕60號)。實施意見從人才評價、引進培養、崗位設置、激勵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創新之舉,為健全完善我區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工作機制,提高基層公共事業服務水平,確保基層人才發展有空間、上升有通道、待遇有保障,扎根基層創新創業提供了政策支持,將有助于在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培養和挖掘人才,鼓勵、吸引人才向基層流動,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下一步,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繼續抓好《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結合特色小鎮實際,積極通過各類人才平臺建設、人才培養、人才服務活動等形式加強小鎮所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結合特色小鎮重點機電產業方向,按照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署,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申報專家服務基層行動計劃活動項目。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你們在建議中深入分析了陸屋機電特色小鎮培育中面臨的問題,這也是大多數特色小鎮建設過程中面臨的突出問題,所提具體建議對我們推進工作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下一步,我們將認真采納你們的意見建議,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我廳計劃于2019年舉辦廣西特色小鎮培育建設工作現場會和舉辦專題培訓,屆時將邀請各部門對支持特色小鎮的文件進行系統解讀,聘請專家對特色小鎮的策劃、規劃等進行講解。
二是進一步完善廣西特色小鎮培育動態監測體系,實施以半年為周期開展特色小城鎮培育的監測,同時制定監測結果運用的細則,形成激勵獎懲、警示退出等工作機制;加強信息統計制度,完善數據分析和運用機制,實現通報、約談、媒體公布、寫信等多渠道推動工作。
衷心感謝你們對我區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