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19]26號
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你們關于廣西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危舊房改住房改造工程有關結算問題的函收悉。根據該工程協調會上建設各方的意見和提供的資料及有關計價規定,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螺旋鉆機鉆孔取土計價問題。該工程靜壓管樁施工過程中因樁過密,擠土效應大,導致管樁上浮無法達到靜載要求(詳經審定的《樁基礎施工方案》),需鉆孔取土并已付諸實施;另原招標工程量清單及中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均無螺旋鉆機鉆孔取土項目,屬于因工程變更和工程量清單缺項。因此螺旋鉆機鉆孔取土應按工程量清單缺項有關規定及合同專用條款第16.1條的有關約定計價。
二、墻體拉結筋計價問題。該工程施工圖(圖號JG-02)未明確墻體拉結筋具體施工方法,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按預埋進行報價,雖施工過程中承包方編制了植筋專項方案,并已實施完畢,但該變更方案無發包方簽字確認,根據該工程施工合同專用合同條款15條“(2)”的約定,該變更方案不應作為工程結算依據。
三、垂直運輸費計價問題。
1.根據該工程經審定的施工方案,垂直運輸從地下室頂板面起運,因此,該工程垂直運輸費應按地下室頂板面至檐口高度及2005年廣西定額問題解答(二)第61條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2.垂直運輸費下浮系數須與原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建筑物垂直運輸項一致。
3.根據工程量計算規則,該工程屋面構架不得計算垂直運輸費。
四、鋼筋電渣壓力焊接頭計價問題。該工程經審定的《鋼筋工程專項施工方案》(2014年8月22日)中說明“直徑≤12的墻、柱鋼筋采用搭接”,實際施工過程中《關于豎向構件暗柱、柱子鋼筋電渣壓力焊接施工確認函》(2015年9月1日)中說明“≥12所有豎向構件柱子縱筋全部采用電渣壓力焊接”,并經發包方、承包方和監理方簽字確認且付諸實施,根據該工程施工合同專用合同條款15條“(2)”的約定,以上資料應作為工程結算依據,但由于承包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及時提交相關費用調整資料,建議發承包雙方實事求是,參照定額規定及合同有關約定進行計價。
五、建筑物超高降效費中的人工費調整的問題。該工程在執行《關于調整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及有關費率的通知》(桂建標〔2015〕5號)時,建筑物超高降效費中的人工費(按降效系數及有關規定計算)應按文件規定進行調整。
廣西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