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
2018年,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創新體制機制,著力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聚焦解決群眾辦事堵點問題,服務企業發展,以更加高效便利的政務服務,不斷增強群眾和企業的獲得感,提升公眾滿意度,推動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建筑市場主體添活力,為人民群眾增便利。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實政務服務新理念
(一)編制公布“三張清單”,完善“一事通辦”審批服務標準規范。2018年以來,我廳先后印發《關于開展“一事通辦”事項“八統一”梳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的通知》《關于實行“一事通辦”改革相關工作進展周報制度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進一步優化再造行政審批辦事流程,著力解決權力運行過程中職責交叉、推諉扯皮、爭權諉過等突出問題;認真編制公布本級“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張清單,完成本廳“八統一”事項和“一次性告知”清單錄入全區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自治區政務服務標準化數據綜合管理平臺、自治區政務服務通用軟件系統等工作。
我廳“三張清單”和“八統一”相關事項實行動態優化調整。一是施工、勘察、設計類企業在申請資質時,不需提供企業資質證書、注冊執業人員身份證明和注冊證書,由資質許可機關根據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數據自行核查比對。二是企業(房地產、造價類企業除外)在申報資質時,不需提供從業人員社保證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對從業人員的社保真實性、有效性予以簽字承諾。三是在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時,取消“按照規定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一委托監理”的要求,將原“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本單位截至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修改為“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單位應當提供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
據統計,我廳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共116項,經過對上述事項流程進行優化再造,編制形成“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三張事項清單。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項有108項,“一次不用跑”事項有6項;各項流程優化前申請材料數量總計758項,優化后總計412項。同時,我廳通過試點先行、分解任務、分步推進等方法,破解了涉及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5項群眾反映最強烈的辦事堵點問題,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不斷增強,社會效益得到顯著提升。
(二)建立聯辦工作機制,推動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實現“一窗受理,并聯辦理”。積極推進全區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業務“一事通辦”改革,協調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等部門,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預簽等環節業務實行合并辦理,通過各部門派駐工作人員進駐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或委托辦理預簽等方式,現場為公積金貸款申請人辦理簽約手續,做到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預簽等手續業務“一站式”辦結,實現了群眾辦事“最多跑一次”。目前,已有南寧、柳州、欽州、防城港、貴港、玉林、百色、賀州、河池、梧州和區直等11個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實現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一窗受理,并聯辦理”。
加快推進全區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南寧、貴港、防城港、河池、區直等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開通繳存業務網上服務功能,各繳存單位可直接在網上辦理單位繳存業務;防城港、欽州、貴港、河池等公積金中心還貸提取、離(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等業務已實現網上直接辦理。
(三)穩步推進“減政便民”專項行動,營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環境。我廳按照“材料最簡、流程最優、時限最短”的原則,印發了《關于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的通知》,認真梳理本系統涉及投資項目審批領域的實施事項,不斷簡化業務辦理環節,優化辦理流程,強化部門協同,大幅縮減投資項目報建辦理時限,努力營造“審批最少、流程最優、效率最高、服務最好、企業獲得感最強”的優良營商環境。2018年以來,我廳組織各相關處室對市、縣、鄉、村四級上報的《證明事項和蓋章環節清理規范清單》進行認真梳理,同時梳理出自治區本級《證明事項和蓋章環節清理規范清單》事項403項,其中,取消225項、保留178項。
我廳取消了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工程勘察設計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城鄉規劃編制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及注冊二級建造師等審批事項辦理過程的公示環節;將“企業注冊地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一年內無不良行為的誠信記錄證明”,修改為“法定代表人簽署的3年內企業無不良行為的誠信記錄承諾”;出臺了《關于簡化辦理規劃審批相關業務所需企業或個人證明材料的通知》(桂建規園〔2018〕9號)、《關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實行網上申報和審批的通知》(桂建政務〔2017〕44號),明確在用地規劃許可證階段已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的建設單位或個人,在辦理后續規劃審批相關業務時,如有關信息未發生變化,不需要再次提交建設單位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明;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業務實行網上申報和審批的方式,減輕企業負擔和社會成本,進一步加快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和審批電子化進程,實現了“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標。
(四)探索實施容缺受理審批機制,大力推動簡政放權。為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更好地服務企業,我廳逐項厘清行政審批事項主要材料和容缺清單,按照“提前介入、能快則快”的原則,實行非主審要件缺項受理和審批的“容缺后補”制度;對企業在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時需要出具的營業執照、企業章程、資質證書、企業管理制度等材料實行容缺受理審批,對擬升級資質的企業實行“一對一”指導服務,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降低辦事成本,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激發企業活力。
2018年以來,我廳先后簡化建設項目資金落實證明、建設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等材料;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辦法》(桂建發〔2018〕4號),下放房地產開發企業三級、四級和暫定資質的審批權限,改由設區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審批。出臺《關于直接申報和許可與施工總承包資質相對應的專業承包資質有關事項的通知》(桂建政務〔2018〕5號),對擁有建筑工程、電力工程、冶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機電工程等5個類別的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或二級資質的施工企業,允許直接申報與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相對應的專業承包資質類別和等級。
二、著力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全面實現“零跑腿”服務
我廳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積極打造24小時“不打烊”網上政府,不斷擴大行政事項智能審批范圍。政務服務從一門進、一站式、一窗辦,升級到一張網、一秒批、一起管,初步實現了“網上申報、智能審批、即批即得、電子結果”。針對企業和群眾反映的辦理二級建造師相關業務存在的突出堵點問題,我廳高度重視,主動作為,積極創新,按照“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的改革目標,組織人員在進行廣泛深入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于2018年9月起草了《關于啟用二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經征求各地各部門的意見并對文稿進行修改完善后,于11月正式印發《關于啟用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電子證書的通知》,利用現有本級政務服務平臺,在全區范圍內全面實施二級注冊建造師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所有業務網上申報、網上審核、網上辦結,實行“不見面審批”,真正實現讓企業和群眾“零跑腿”。同時,有效杜絕錯證假證偽證,增強證書的安全可靠性,降低從業人員的取證成本和跑腿次數,節約了政府支出成本;有效遏制了企業壓證、掛證的行為,對進一步加強持證人員信用建設,提升監管效能具有積極意義。
目前,我廳已對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等9大行政審批事項實行智能化審批。截至2018年12月1日,全區通過智能審批系統辦理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房地產資質變更、注冊二級建造師和 “三類人員”有關審批事項達53916件。
三、積極推進“五個優化”“五個簡化”和“354560”改革,進一步提升行政審批服務效能
(一)壓縮投資項目報建辦理時限。修訂完善《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和施工許可前置條件中的資金證明、無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諾,合并辦理與施工許可證頒發相關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現場前期條件核查等事項。印發《簡化優化招標投標流程的通知》,進一步優化自治區本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項目實施流程,將資金證明變為資金承諾,施工圖審查僅需提供審圖機構出具的意見;將招標文件備案變為事中事后監管,取消電子招投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備案前置審核,以及中標通知書和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等程序,大大減輕企業負擔,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以南寧市投資建設項目報建為例,原先按法定時限從項目立項到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需要245個工作日,在對各審批環節和流程進行精簡后,承諾時限縮短至88個工作日,為推進實現“企業投資項目從申請核準或備案到取得施工許可60個工作日內完成”的目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優化用水供氣報裝程序。積極指導全區供水、供氣企業提高用水、用氣報裝服務效率,壓縮用水用氣報裝時間。目前,全區各市供水、供氣企業辦理報裝項目的內部流程時間基本控制在15個工作日以內,用水報裝的內部流程時間比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的30個工作日縮短了15個工作日,用氣報裝的內部流程時間比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的20個工作日縮短了5個工作日;部分城市供氣企業辦理報裝項目的內部流程實現7個工作日內辦結。繼續督促指導各地完成全區供水供氣行業入戶抄表人員身份核驗堵點問題整改,加強企業入戶抄表等服務信息公示,建立監督機制,完善企業與用戶溝通渠道,落實優化服務改革,不斷提高市政公用行業服務水平。
(三)簡化施工圖審查工作流程。繼續加快施工圖聯合審查步伐,起草《關于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聯合審查全面提質增效的實施意見》并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編制發布廣西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實施導則》,夯實聯合審圖技術基礎;先后兩次組織開展數字化施工圖審查系統試用工作,選取6家具有較成熟實踐經驗的系統開發商作為試用平臺供應商,有7個試點城市參與其中,有70家勘察設計審圖單位分3組參與試用,通過總結系統試用經驗,為完善全區數字化施工圖審查系統建設提供參考依據。
四、規范中介服務事項,營造良好有序的市場環境
按照自治區編辦《關于開展自治區政府部門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桂編辦發〔2018〕76號)要求,對照廳本級權責清單,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工作,逐項梳理行使行政權力過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有針對性地提出清理規范的意見;同時,結合當前全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開展中介服務收費自查,進一步優化中介服務充分競爭市場環境,積極降低從業準入門檻,放寬區域執業限制,促進中介服務機構全面參與市場競爭,形成按照供求關系和供需雙方意愿確定服務收費標準的良性機制。
積極推動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駐各級政務服務中心,進一步探索建立管理的制度規范。由各級政務服務管理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對中介服務機構進行考核評價,通過建立信用評價、黃牌警告、黑名單等制度,實現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嚴格監督管理;鼓勵各地開展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積極引進國內外資質等級、執業水平、資信度較高的中介服務機構進入市場公開參與競爭,明確服務規范,細化服務項目,努力營造服務高效、公平競爭、監督有力的中介服務市場環境。
五、加快推進全區緊缺人才住房各項優惠政策落實
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桂發〔2018〕10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辦發〔2018〕52號)等文件要求,繼續加強對各市出臺人才優惠住房政策的指導,積極推進全區人才優惠住房保障工作落實;成立專項課題研究組,分赴南寧、柳州、桂林、梧州等市以及武漢、合肥等區外省(市)開展人才安居工程專題調研,計劃形成廣西人才安居工程課題研究報告并報送自治區黨委人才工作辦公室,為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研究起草廣西緊缺人才優惠住房政策實施意見,督促各市加快推進人才安居工程。截至目前,南寧市已出臺《南寧市高層次人才公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柳州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柳州市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300多套人才公寓已實現主體封頂;其余各市人才優惠住房政策正在積極制定當中。
六、推動重點領域立法,構建規范公正的法治環境
為營造更加規范公正的法治環境,2018年以來,我廳多次召開立法協調會,向自治區法制辦報送對《廣西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廣西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廣西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廣西燃氣管理條例》《廣西新型墻體材料促進條例》《廣西物業管理條例》等6部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地方性法規的打包修訂意見;同時,按照全區深化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工作的分工方案,全力做好規范涉企辦案、掃黑除惡等方面工作。
(一)規范涉企辦案。一是實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依法主動向社會公開有關行政執法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截至2018年11月,我廳處理的32起行政處罰案件已全部在廳門戶網站上公布處罰決定。二是推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方式,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記錄并歸檔,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目前,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均配置有執法記錄儀、照相機等設備,對執法行為進行全過程記錄。三是推行律師駐隊工作模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協議,引入專業律師進駐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提供專業法律服務,促進公正文明執法。四是開展“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行動,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組織開展三期全區城市管理執法業務骨干培訓班,全區各市、縣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共1000余人接受培訓,有效地促進各市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規范執法。
(二)創新執法方式。一是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以服務為主、執法為輔,改進工作方法,變被動管理為主動服務,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進一步推動城市管理執法標準化、正規化、規范化。二是推進城市管理執法數字化和“非接觸性”執法,依托現代化信息技術,推動城市管理執法手段升級轉型。以柳州市為例,依托“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統一規范辦案流程、法律文書、審批處理等各個環節,同時推行“非接觸性”執法,將數字城管、監控探頭、無人機采集的圖片、視頻資料等直接轉化為行政執法證據,對能夠認定違法事實存在、違法當事人、違法當事人與違法事實之間法律因果關系的,直接進入案件處罰環節。上述執法方式推行以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結案率達到93.4%,有效地緩解了社會矛盾,減少了沖突事件的發生。
(三)整治行業治安環境。進一步明確建筑市場、房地產市場、城市規劃建設、城市建設管理等六大行業重點監管內容,以強攬工程、惡意競標等影響企業發展或項目建設的違法犯罪活動為打擊重點,對發現的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本著“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原則,以“治亂”為重點,加強流動商販、揚塵治理、占道經營等方面的監管,營造良好的行業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