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調整自治區第二批少數民族鄉建設項目計劃的請示》(柳建報字〔2018〕63號)、柳江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申請調整柳州市柳江區百朋鎮百鎮建設示范工程建設項目內容的請示》(江住建報字〔2018〕41號)、鹿寨縣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調整鹿寨縣平山鎮百鎮建設示范工程項目建設內容的請示》(鹿住建報〔2018〕62號)、《關于調整新型城鎮化示范縣試點項目建設內容的請示》(鹿住建報〔2018〕11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對以下項目予以調整:
(一)關于柳州市部分縣(區)少數民族鄉建設項目。
⒈ 同意調整柳城縣古砦仫佬族鄉第二批少數民族鄉建設項目計劃,即廣場建設項目中原計劃2016-2018年完成廣場附屬設施建設,投資估算150萬元,調整變更計劃為2016-2019年完成7500平方米公共活動廣場、一個戲臺及附屬設施建設,投資估算400萬元;民族特色住房外立面裝修項目中原計劃2016-2018年完成集鎮入口道路住房外立面裝修(約42戶),投資估算150萬元,調整變更計劃為2016-2019年完成集鎮入口道路住房外立面民族特色裝修(約46戶),投資估算450萬元;集鎮污水管網改造項目中原計劃2016-2018年完成6000米集鎮污水管網改造,投資估算500萬元,調整變更計劃為2016-2018年完成4000米集鎮污水管網改造,投資估算450萬元。
⒉ 同意調整融水縣滾貝侗族鄉少數民族鄉建設項目計劃,即將“鄉集鎮人行道改造”項目調整為“活動中心及特色休閑長廊60m長”,并將其并入“鄉集鎮民居特色風貌改造及美化工程”項目建設內容,根據實際預算調整資金后,原項目投資額由1345萬元減少至1292萬元。
⒊ 同意調整融水縣同練瑤族鄉少數民族鄉建設項目計劃,即取消“鄉集鎮人行道改造項目”以及“鄉集鎮主干道硬化改造項目”中的“對1公里人行道進行改造建設”;將鄉集鎮民族廣場建設項目由“實施民族廣場特色設施建設,包括民族休閑長廊一座長約50米,高4米;地板拼花鋪裝約3000平方米等”,調整為“廣場基礎設施、文化宣傳長廊及升旗臺建設、政府大門修繕”;根據實際預算調整資金后,原項目投資額由1200萬元增加至1201萬元。
⒋ 同意三江縣對高基、富祿、同樂三個民族鄉建設項目計劃進行調整。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17〕60號)中關于“在深度貧困縣嚴格落實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和市級配套資金政策”的精神,同意三江縣三個民族鄉項目在上級財政資金投入完成后,根據實際情況配套縣級資金。
一是高基少數民族鄉建設項目計劃總投資額由1200萬元調整為645萬元(其中自治區農業發展銀行貸款600萬元,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籌措配套);將“建設瑤鄉大門1座、民族文化戲臺1座及廣場硬化10畝、護欄等其他廣場配套附屬設施建設”,調整為“建設民族文化戲臺1座及廣場硬化、護欄等其他廣場配套附屬設施”,投資額由原來的250萬元調整為180萬元;將“高基鄉排污排水管溝、道路硬化、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調整為“高基鄉排污排水管溝、道路硬化等項目建設”,投資額由原來的300萬元調整為250萬元;將“河堤、沿河步道、碼頭及附屬設施、裝飾設施建設”,調整為“沿河步道、碼頭及附屬設施、裝飾設施建設”,投資額由原來的200萬元調整為85萬元;“路燈亮化”建設內容不變,投資額由原來的1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鄉集鎮文化長廊建設項目”建設內容不變,投資額由原來的100萬元調整為70萬元;取消“鄉集鎮停車場建設項目”。
二是富祿少數民族鄉建設項目計劃總投資額由1200萬元調整為620萬元(其中自治區農業發展銀行貸款600萬元,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籌措配套);“鄉集鎮沿河道路亮化建設項目”建設內容不變,投資額由15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將“集鎮排污溝建設項目”和“321國道沿線排污溝建設項目”合并為“集鎮排污溝建設項目”,建設內容調整為“集鎮排污管溝、排水建設”,投資額由原來兩個項目合計600萬元調整為200萬元;“321國道道路旁硬化改造項目”建設內容不變,投資額由原來的150萬元調整為70萬元;取消“沿河建設項目”,增加“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內容調整為“飲水及配套設施、公廁化糞池整治、垃圾燃燒池、新建公廁、籃球場、文化宣傳欄、長廊等”,投資額250萬元。
三是同樂少數民族鄉建設項目計劃總投資額由1200萬元調整為665萬元(其中自治區農業發展銀行貸款600萬元,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籌措配套);“鄉集鎮道路建設項目”建設內容不變,投資額由原來的390萬元調整為215萬元;“鄉集鎮排水溝建設項目”建設內容不變,投資額由原來的250萬元調整為110萬元;“鄉集鎮公廁建設項目”建設內容不變,投資額由原來的120萬元調整為50萬元;“鄉集鎮街道亮化工程”建設內容不變,計劃投資由原來的1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鄉集鎮停車場建設項目工程”建設內容不變,投資額由原來的240萬元調整為170萬元;將“鄉集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調整為“政府辦公樓、宿舍、圍墻等修繕、籃球場改造、消防碼頭等建設”,投資額由原來的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
(二)同意柳江區百朋鎮百鎮建設示范工程調整內容,即取消鎮區文化建設項目和鎮區休閑廣場項目;將環山路道路工程(一期)項目投資額由800萬元調整為1350萬元,增加排水、電力電訊管溝預埋工程等道路配套設施。
(三)同意鹿寨縣平山鎮百鎮建設示范工程調整內容,即取消公廁改擴建項目,投資額50萬元;增加集鎮門頭廣告綜合整治項目,投資額30萬元;增加山歌廣場亮化美化工程項目,投資額20萬元。
(四)同意鹿寨示范縣建設項目調整內容,即取消“鹿寨山公園配套建設項目”中的鹿寨山大門(高速路方向)、停車場、步道等建設工程和“城南水廠一期工程”;將“鹿寨山公園配套建設項目”中的“縣城街頭綠地補植補種、鹿寨城南實驗小學至立交橋匝道石榴河景觀帶綠地建設項目”,調整為“縣城街頭綠地種植補植及綠化提升改造、鹿寨城南實驗小學至立交橋匝道石榴河景觀帶綠地建設”;將“桂中現代科技林業產業園一期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雨、污管道)”估算總投資調整為3200萬元(分年度投資計劃分別為:2016年投資1788萬元、2017年投資1412萬元。)
二、請你們及時督促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批復內容,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確保按時完成預定目標任務。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