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政務〔2018〕6號
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房產局,有關市審批局: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辦法〉的通知》(桂建發〔2018〕4號)已于2018年3月30日起施行,為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權下放工作嚴格、有序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市、縣要嚴格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進一步優化廣西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按照“材料最簡、流程最優、時限最短”的工作原則,強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和智能化審批,做到審批職能落實到位、審批環節精簡到位、工作機制約束到位,確保審批工作規范、便民、高效。
二、重點工作
(一)編制和優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為優化我區營商環境,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則、跑多次是例外”要求,各市、縣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精簡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減少審批環節,縮短承諾辦結時限,參照自治區級行政權力運行流程(詳見附件1),編制和優化市、縣級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推動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高效規范運行。
(二)統一申報材料。各市、縣要參照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申報材料清單(詳見附件2),制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以下資質核定申報材料清單,并及時公布實施。
三、其他事項
(一)為優化我區營商環境,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我廳優化辦事流程,創新工作模式,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事項辦理過程中取消公示環節。各市、縣可以參照執行。
(二)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應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經營業績和專業技術人員情況,核定相應的企業資質等級。
附件:⒈ 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權力運行流程圖 發文正式稿 附件.doc
⒉ 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定申報材料清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