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2018〕22號
南寧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有關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5月7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精神,加強對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和協調,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得到有效落實,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廣西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167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廳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一)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推進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協調推動廣西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工作方案的實施。指導、支持南寧市人民政府加快推進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二)研究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機制的創新發展及有關政策制度等重大問題,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和信息共享。
(三)加強監督檢查、跟蹤評估、分析總結和經驗推廣,做好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各項工作的督促落實,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四)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共青團廣西區委、婦聯、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水利廳、農業廳、商務廳、衛生計生委、旅游發展委、質監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法制辦、物價局、機關事務管理局、鄉村辦、南寧市人民政府等單位組成。
聯席會議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主要負責人擔任召集人,分管領導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分管領導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分管廳領導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自行調整,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議題由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提出,經召集人、副召集人同意后確定,可根據會議議題視情況邀請其他部門派員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負責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導各地做好垃圾分類投放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各地建設并完善垃圾分類投放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牽頭推動建立完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和治理宣傳工作。
共青團廣西區委負責指導各地做好青年志愿者活動組織工作。
自治區婦聯負責指導各地發動婦女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將生活垃圾分類列入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優先支持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城市相關設施建設。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指導工業企業開展清潔生產以及技術成果的推廣應用。
自治區教育廳負責指導各地開展校園垃圾分類推進工作和生活垃圾分類知識進校園活動。
自治區科技廳負責指導各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技術攻關和研究;組織編寫垃圾分類科普讀物。
自治區財政廳負責整合資金支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負責按照“集中統籌、分級保障”的原則,指導和保障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設施項目建設用地。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負責指導各地規范有害垃圾收集、暫存、運輸、處置工作;指導各地加強對有毒有害垃圾安全轉移和無害化處置的監管;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的考核內容;組織指導各地開展生活垃圾處理處置設施運行情況檢查;督促和指導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單位實現廢水廢氣達標排放。
自治區水利廳負責指導各地做好水面垃圾清理和分類收集管理工作。
自治區農業廳負責指導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
自治區商務廳負責指導各地規范廢舊回收和開展資源再利用工作,指導各地組織餐飲服務企業開展綠色餐飲工作,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衛生城市創建考核內容。
自治區旅游發展委負責指導推進A級旅游景區、星級飯店嚴格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自治區質監局負責組織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相關地方標準。
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組織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各類媒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公益宣傳工作。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指導各地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查處采購、使用“地溝油”的行為。
自治區法制辦負責指導各地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管理法規規章。
自治區物價局負責研究生活垃圾處理有關收費政策。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負責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開展垃圾分類工作,督促指導地方公共機構開展垃圾分類工作。
自治區鄉村辦負責指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探索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模式。
南寧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推進南寧市生活垃圾分類各項具體工作。
五、工作要求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推動廣西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工作方案的落實。各成員單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通報有關情況。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附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周家斌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
副召集人:封 寧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成 員:李劍思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部務委員
鄭勝景 共青團廣西區委副書記
伍艷娟 自治區婦聯副主席
羅陳娟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總經濟師
侯 剛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孫國友 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
唐咸來 自治區科技廳副廳長
王代玉 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
鐘德超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總工程師
黎 敏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副廳長
陳潤東 自治區河長制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李如平 自治區農業廳總農藝師
譚秀洪 自治區商務廳副廳長、自治區口岸辦副主任
夏 寧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賴富強 自治區旅游發展委副主任
黃 震 自治區質監局副局長
呂 潔 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巡視員
李勇強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安全辦)
副局長(副主任)
潘 東 自治區法制辦副主任
麥貴富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副巡視員、自治區物價局副局長(兼)
梁萬山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馮俊英 自治區黨委農辦專職副主任、自治區鄉村辦常務副主任
李建文 南寧市副市長、南寧市五象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自治區各有關單位名單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共青團廣西區委、婦聯、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水利廳、農業廳、商務廳、衛生計生委、旅游發展委、質監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法制辦、物價局、機關事務管理局、鄉村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