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7〕23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整治,改善我區城市空氣質量,根據2017年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督函〔2017〕169號)要求,我廳制定了《2017年全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4月20日
2017年全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我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根據2017年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督函〔2017〕169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通過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進一步加大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力度,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文明施工導則》的相關要求;通過提高施工現場管理精細化、標準化水平,實現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長效機制,持續改善我區城市空氣質量,促進全區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二)整治范圍:全區所有設區城市市區、縣城城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
(三)活動時間: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四)量化目標
⒈ 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方案編制率達到100%;
⒉ 建筑工地四周設置連續圍擋率達到100%;
⒊ 建筑外腳手架掛設密目式安全網率達到100%;
⒋ 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車輛沖洗設施設置率達到100%;
⒌ 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砂石、水泥等)入庫入池率達到100%;
⒍ 施工現場主要道路硬化率達到100%;
⒎ 施工現場非主要道路、堆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處等,采取固化、綠化、覆蓋等措施落實率達到100%。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分階段重點監控行動
⒈ 基礎施工階段。工地圍擋應連續設置,不能隨意設置出入口。圍擋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在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工地主要出入口道路應采用強度等級不低于C25的混凝土進行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主要出入口必須設置沖洗平臺,規格不小于3.5m×5m,同時應設置排水溝、擋水坎和沉砂井,配備大功率洗車設施。土方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并采取措施干燥車輪,加強保潔效果,嚴禁使用未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的運輸車輛;車輛駛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須采取封閉措施,防止渣土運輸過程中沿途拋、撒、滴、漏,污染周邊環境。
⒉ 主體施工階段。工地應設立保潔專崗,安排保潔人員負責保潔防塵工作,鼓勵將工地現場保潔工作發包給專業保潔機構。施工現場裸露場地和集中堆土區域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水泥、砂石等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入庫入池,并根據施工情況及時遮蓋,防止產生揚塵。建筑工地應積極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現場自行攪拌混凝土、砂漿或其他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應采取遮蓋、封閉、灑水等降塵措施。外腳手架必須滿掛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網。鼓勵施工現場在道路、圍墻、腳手架等部位安裝噴淋或噴霧等降塵裝置;鼓勵在施工現場安裝空氣質量檢測儀等裝置。
⒊ 裝修施工階段。樓層內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須采用相應容器垂直清運或管道清運,嚴禁凌空拋擲和亂倒亂卸。嚴禁在作業樓層現場攪拌砌筑砂漿或抹灰砂漿。外腳手架拆除時應當采取灑水等防塵措施,禁止拍抖密目式安全網、腳手板造成揚塵。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或氣體的物質。
(二)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建設行動
一是深入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達標實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4〕105號)要求,全區所有建筑工地必須至少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的“合格”標準。未開展建筑施工揚塵專項治理、未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或現場文明施工不達標的項目工地,不得參加全區各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評選。二是加大《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導則》執行力度,要求所有設區市市區、縣城區在建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全區各設區市市區不少于8條、各縣城城區不少于4條城市主干道路應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工地示范街”活動。三是全面開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達標創優活動。確保按照《2017年度廣西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狀》的要求,于2017年內完成200個自治區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創建任務,力爭創建12個“全國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各市要積極引導企業參加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創建活動。
(三)開展“典型示范、樣板引路”行動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安全文明施工“典型示范、樣板引路”行動,落實揚塵治理示范項目責任制,通過現場觀摩會、交流研討會等形式,宣傳、推廣揚塵控制典型經驗和先進施工工藝,以點帶面,促進建筑工地揚塵控制水平不斷提高。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于2017年6月份召開全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示范現場觀摩會。各設區市2017年應至少召開1次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現場觀摩會。
(四)開展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嚴管重罰行動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把揚塵綜合整治列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及時掌握本轄區處于基坑土方施工階段的工程基本情況,建立臺賬、及時更新、重點檢查。凡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沖洗設備或雖設置但未投入使用、渣土運輸車輛未采取封閉措施的,一經發現,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對于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揚塵污染嚴重、未達到揚塵控制標準的,要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動態扣分管理辦法》的要求,嚴格落實對負有責任的施工企業、監理企業、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進行動態扣分,嚴管重罰、應扣盡扣。
(五)開展全民參與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活動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建立建筑施工揚塵整治投訴舉報制度,積極采取有獎舉報等有關措施,鼓勵群眾參與到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活動中來,營造全民關注和監管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的氛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抓緊部署,立即行動,制定切實可行的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于2017年4月28日前報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管處。同時,要切實加強與環境保護、氣象、交警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絡,協助解決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方面存在的綜合性問題。建設、施工、監理等企業及施工現場項目部要成立相應機構,建立揚塵控制管理制度,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扎實開展揚塵專項治理。
(二)強化責任落實。建設單位對建筑工地揚塵控制工作負總責,工地開工前應組織施工、監理、土方運輸等單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措施,開工后應及時支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并督促施工、監理單位落實揚塵控制措施。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揚塵控制負主體責任,應認真落實施工現場揚塵控制措施,保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專款專用。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揚塵控制負監理責任,應督促施工單位在各個施工環節和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各項揚塵控制措施。各級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切實落實建筑工地揚塵控制的監管責任,將建筑工地揚塵控制納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監督重點內容,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
(三)提高防治科學水平。一是鼓勵、支持工程參建單位研究開發綠色環保施工技術,使用先進的工藝和設備,提高施工工藝,盡量采用預制鋼筋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減少現場攪拌、加工等環節,努力控制建筑施工揚塵對大氣造成的污染。二是鼓勵各地、各企業加快施工現場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大力提高揚塵防治和管理科學化水平。三是建立聯防聯控應急管理機制。在各級人民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應急處置要求,采取停止土方作業、暫停施工等各種響應措施,形成監管合力。
(四)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市要結合文明工地創建工作,全面開展施工揚塵治理,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并于每月28日前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管處報送工作進展情況(見附件1)。各市要對本轄區內各類建筑工地進行深入細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類建筑工地項目清單(見附件2)和臺賬(見附件3),確保全覆蓋、無遺漏,做好備查工作。
(五)積極組織開展培訓教育。一是抓好主管部門和監督人員的培訓,對建筑工地揚塵治理相關政策文件、標準規范、工作部署進行系統學習;二是抓好“三類人員”繼續教育,提高企業管理層和專職安全員對揚塵治理的重視程度和管理能力;三是抓好項目管理班子工作交底,將揚塵治理列入質量安全監督交底會重要內容;四是抓好一線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依托農民工夜校,結合班組安全教育活動,開展針對性強、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形成“揚塵防控、人人有責”的良好局面。
(六)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對所轄縣(市、區)加強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工作監督檢查和年度考核,對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落實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并函告當地人民政府。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在全區建筑市場暨工程質量安全層級監督檢查以及安全生產履職督查中,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并予以全區通報,通報結果將抄送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聯系人:奚新新,聯系電話:0771—2260119,郵箱:gxjstjgc@126.com。
附件:⒈ 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 附件1: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doc
⒉ 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項目清單表 附件2: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項目清單表.doc
⒊ 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項目臺賬表 附件3: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項目臺賬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