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6〕25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根據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做好2016年防汛抗旱準備工作的通知》(桂防指﹝2016﹞2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2016年城市排水防澇汛前檢查做好安全渡汛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6﹞286號)精神,我廳于2016年4月2日印發了《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16年防汛抗旱準備工作的緊急通知》(桂建電〔2016〕11號),現就認真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強調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汛期是高溫、多雨、大風、雷電等極端天氣頻繁發生的時期,易引發建筑工地坍塌和施工人員中暑、雷擊、觸電以及高處墜落等事故,是建筑施工現場事故多發季節,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直接關系到全區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能否實現。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要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主要領導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親自部署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分管領導要重點抓好各項防汛措施的落實,逐級落實到項目具體負責人員,嚴防各類事故尤其是較大事故的發生。
二、抓住重點,提前排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一)深基坑、土方(隧道、盾構)開挖工程和高切坡。要嚴格按規范認真落實基坑排水和安全支護措施,嚴格落實專家論證審查制度,嚴格實施基坑變形監測。嚴禁在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腳亂挖、亂建宿舍、倉庫等臨時設施或隨意堆放材料,防止因滑坡造成傷亡事故。
(二)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和腳手架。基礎周邊不得堆積雜物,并落實好排水措施;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和腳手架的避雷設施必須完善,防止雷擊事故發生;認真檢查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附墻設施和腳手架的拉結設施,保證附著和拉結的有效性。大風暴雨后,起重機械和腳手架要重新核實垂直度,超出規范允許范圍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三)施工用電。要嚴格按標準規范配置現場和臨時建筑內用電設施,對絕緣老化的線纜和接頭部位要認真處理,保持絕緣措施可靠,室外的線路要進行防水處理,要普遍對用電設施接地電阻進行一次檢測。
(四)工地圍擋。工地圍擋內外側嚴禁堆積土和砂石料等重物。對砌體圍墻要有施工方案,要嚴格落實技術措施確保堅固、穩定,對出現傾斜、裂紋等現象的圍墻,要及時采取措施。特別是對位于學校、集貿市場、城區人行路邊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臨時圍擋要進行重點檢查。
(五)其他設施。要加強對工人臨時宿舍、廚房、辦公室、倉庫等臨時搭設設施的結構安全檢查,對于搭設在高邊坡下的工棚、存在安全隱患難以確保人身安全的設施,要堅決予以拆除,杜絕易造成群死群傷的坍塌事故發生。對現場板報、廣告牌等,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倒塌傷人。
三、加強應急值守,保持通訊暢通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汛期值班,全面掌握本轄區建筑安全生產工作動態,確保通信聯絡暢通,發現險情要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