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直各有關廳局、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區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引導、鼓勵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和工程勘察設計人員創作出更多質量優、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根據《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桂建設[2011]6號,以下簡稱《評選辦法》)的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15年度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即第十五屆廣西優秀工程勘察獎、第十八屆廣西優秀工程設計獎、第十二屆廣西優秀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獎和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計算機軟件獎)評選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申報參加本年度評選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方針、政策及相關的規范、標準,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結構、新材料,做到精心設計、優化方案、構思新穎。在節約材料、能源、用地、降低投資和成本、環境景觀自然融合等方面,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
(二)各工程設計單位申報的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項目,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推薦在建筑工程中高強鋼筋使用量占建筑用鋼筋總量比重較大的項目。
(三)本年度評選活動的評選范圍、申報條件、申報辦法、申報程序、評選標準、獎項設置及評審程序等,仍按《評選辦法》的規定執行。
(四)申報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評選的項目,原則上只能申報一次,不得通過不同渠道重復申報。已參加過往屆廣西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或其他省(部)級獎評選的項目,無論獲獎與否,都不得再次申報(上屆評選同意保留資格至本屆評選的項目即緩評項目除外)。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參加評選的項目必須符合《評選辦法》的有關規定。其中,工程勘察設計項目應是近年來完成,并于2014年3月31日前通過竣工驗收,經生產運營(使用)一年以上的項目。
(二)本次評選不包括城市規劃項目及其他規劃項目,這部分項目的評選工作將另行組織。
(三)申報參加評選的項目,需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包括申報表及《評選辦法》中評選范圍和評選條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對申報材料需提交的份數及其它相關材料的具體要求,請參閱各對應類別申報表中注意事項的內容(其中工業與民用建筑項目,其申報材料需同時報送反映整個工程設計項目和新技術特點的音像制品1份)。
(四)申報參加評選的項目,如屬于兩個及以上單位合作共同完成時,需在申報表的封面及表內相關欄目上填寫合作單位的名稱并加蓋各自單位的公章。
三、其他事項
(一)《評選辦法》及申報評選項目所需填寫的申報表,請各申報單位自行從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下載(http://bxgsg.cn/HTMLFile/2011-06/shownews_151057.html)。
(二)對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予評選,但可保留資格至下屆評選時按要求整理材料后重新申報。
(三)申報材料請于2015年6月10日之前報送至廣西勘察設計協會(南寧市金湖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4樓2417號房),逾期報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評選結果公布后,獲獎項目的申報材料不再退回;未獲獎項目的申報材料由廣西勘察設計協會保留6個月,申報單位可以取回,逾期不予保留。
(五)申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聯系。聯系人:黃克明;聯系電話:0771-2260060。
(六)本次評選活動不收取申報費用。
(七)本次評選活動的其他未盡事宜,由廣西勘察設計協會另行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