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政務【2011】12號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 153 號)和原自治區人事廳、原自治區建設廳《關于印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發〔2005〕68號)精神,二級建造師的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我區自2008年開始實施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初始注冊執業,至今,已注冊人員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注冊有效期陸續屆滿,須辦理延續注冊方可繼續執業。為做好我區二級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延續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延續注冊的人員條件 注冊有效期(即執業印章所標明的有效期)屆滿且仍在原單位注冊執業的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可申報此次延續注冊。 注冊有效期屆滿擬不在原單位繼續注冊執業的二級建造師(含臨時),需在原注冊管理系統上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后,方可參加此次延續注冊申報。 二、申請延續注冊須提交的材料 (一)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延續注冊申報表(一式二份); (二)申請人的二級建造師(含臨時)注冊證書原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需核驗原件); (四)申請人在注冊有效期內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證明材料(需核驗原件)。 三、申報材料的提交 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企業將本單位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延續注冊的申請材料按注冊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提交到所屬設區地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初審。 各設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初審合格的申請材料中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延續注冊申報表(一份)及二級建造師(含臨時)注冊證書原件統一報送我廳政務服務中心。 材料報送地址:南寧市怡賓路6號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資格類窗口,電話:0771-5595842,2366131。 四、其他事項 (一)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延續注冊申報表由個人自行登錄廣西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 http://bxgsg.cn/gxzczx/),在網頁右邊點擊“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申報”按鈕,在線填寫有關延續注冊個人信息后打印表格生成。 (二)在申請主專業的延續注冊完成后,所有增項專業的有效期均調整為主專業的注冊有效期,我廳將按此有效期在二級建造師(含臨時)注冊證書上進行登記并制作新的執業印章。 (三)繼續教育學時要求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規定》(桂建人[2008]77號)執行:只注冊一個專業的,須完成必修課、相應專業的選修課各60學時;有增項專業的,每增加一個專業須完成相應專業的必修課30學時; 二級臨時建造師繼續教育學時要求參照上述文件規定執行。 (四)因二級建造師注冊信息管理系統升級原因,請在管理系統升級完善延續注冊功能之前,已完成過此次延續注冊的二級建造師在申請其他注冊事項時,均需另附已延續注冊的情況說明。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