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
問題一: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服務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背景?
答: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并指出: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改善市場信用環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經濟風險的重要舉措,也是減少政府對經濟的行政干預的迫切要求。
2017年1月12日至9月22日,國務院先后取消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認定、物業服務企業一級資質核定;2018年3月8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廢止〈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決定》;2018年3月1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698號)修訂了《物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款,其中將第三十二條第二款修改為:“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行業誠信管理”。
我廳制定部門規范性文件《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服務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物業企業的監管方式從原來事前審批的資質管理制度轉變為以信用管理為主的事中事后監管,符合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精神。
問題二: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服務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依據?
答:主要依據是:
1.國家法律法規:《物業管理條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2.廣西地方性法規:《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
3.部門規章:《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3〕1864號)、《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發改價檢〔2004〕1428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165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10號)。
4.國家部委文件:《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國家三十一部門《關于對房地產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分工方案〉的通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相關工作的通知》(建辦房〔2017〕75號)。
5.政府規范性文件:《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桂價格〔2013〕62號)。
問題三:該《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管理辦法》內容主要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章為總則,主要明確《管理辦法》制定依據、適用范圍、遵循的原則;明確各級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行政部門、行業協會的職責和分工。
第二章為信用信息的采集,主要規定了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的分類,明確了各類信息的采集方式。為保證信息的客觀公正,對優良信息、不良信息、警示信息均規定了相應的公示和異議復核程序。
第三章為信用等級評定和信息公示,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記分明細表》《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記分明細表》計算得分,按照得分結果對物業服務企業及其項目負責人進行信用等級評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按照規定通過統一信息公示平臺查詢信用信息。
第四章為信用等級的分類管理,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評優評先表彰、出具企業誠信意見、物業服務行業專家選聘、主管部門對企業實施行政監管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為附則,規定了信用信息保存期限和《管理辦法》施行時間。
問題四:《管理辦法》主要適用范圍?
答:《管理辦法》主要適用于依法在我區各級工商部門登記的經營范圍包含物業服務且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公司或分支機構、項目負責人的信用信息采集、核定、披露、使用及管理;區外入桂經營的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同樣適用本辦法。
問題五:《管理辦法》所稱的信用信息主要指的是什么?
答:信用信息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在從事物業服務活動中形成的,能夠用于分析、判斷其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規定或者強制性標準,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及物業服務相關協議,遵守物業服務行業自律準則等方面信用狀況的相關信息。
問題六:如何保障《管理辦法》的實施?
答:1.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在全區范圍內組織對《管理辦法》進行宣傳貫徹,使各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熟悉掌握《管理辦法》的內容。
2.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統一建設全區物業服務行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統一管理標準,統一發布平臺,指導、監督各市、縣物業服務行業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問題七: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是什么?
答:主要以企業自行申報、各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主動采集為主;相關部門及時共享和推送、社會組織、行業組織提供相關企業信息為輔。
問題八: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物業服務企業、項目負責人的信用信息包括基礎信息、優良信息、不良信息和警示信息。
問題九: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采集的范圍?
答:因各省的信用信息存在差異,因此,我區采集信用信息的范圍是:
1.對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的采集主要以企業在自治區范圍內經營過程中所形成的信息。企業分支機構(分公司)在區內經營形成的信息統一計入總公司的信用信息,在自治區范圍外經營形成的信息不計入總公司的信用信息。
2.對區外入桂經營的物業服務企業、項目負責人的優良信息、不良信息、警示信息,僅限于在桂經營形成的信息,但需提供總公司注冊所在地的相關信用信息。
問題十:如何體現優良信息的公信力?
答:為體現優良信息的公信力,對優良信息的確認主要以各級政府的表彰文件、各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的表彰文件、各級物業服務行業組織的表彰文件、媒體、服務對象等社會公眾的表揚信息以及其他具有合法效力的證明材料作為依據。并且《管理辦法》對優良信息規定了公示異議程序,公示無異議才能計入優良信息。
問題十一:不良信息、警示信息的確定依據是什么?
答:對不良信息、警示信息的確認,主要依據以下列文件:
1.各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行政處理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2.各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投訴舉報、媒體曝光,經查證屬實形成的確認文件或處罰文件。
3.經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等有權機關生效的判決書或裁決書。
問題十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分幾個等級?
答: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劃分為AAA級(優秀)、AA級(良好)、A級(合格)、B級(不合格)四個等級。
問題十三: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分幾個等級?
答: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信用等級劃分為A級、B級、C級三個等級,其中A級相當于優秀等級,B級相當于合格等級,C級相當于不合格等級。
問題十四:《管理辦法》是否將業主、業主委員會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評價納入信用信息管理?
答:《管理辦法》已對業主、業主委員會投訴意見的采納問題有所涉及。《管理辦法》對企業的信用評價均是依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正式文件,如表彰文件、處罰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來進行相應的評分,相應的處罰措施也是依據法律、法規設定的罰則來設定。根據《管理辦法》的思路,業主、業主委員會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投訴一經行政主管部門查實并作出處理的,也將被記入誠信管理系統內。
《管理辦法》在起草時,也考慮將業主滿意度、業主委員會的意見列入企業信用評價評分,但是由于目前業主滿意度、業主委員會的評價等相關制度不完善,公信力不足,行業內目前仍處于探索階段,因此沒有將其列入信用評價指標中。
問題十五:對信用信息等級的分類管理的依據是什么?
答:分類管理中的獎懲措施,主要參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國家三十一部委《關于對房地產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等文件精神。
政策文件: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服務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桂建發〔2018〕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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