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09]48號
各市建委、各有關單位: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標造函〔2009〕22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凡取得建設部頒發的甲級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其證書有效期截止2009年12月31日到期的,應按通知要求申請資質延續。所有符合換證的企業資質證書均需在證書有效期滿前60天向我廳提交網上材料和書面延續申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單位均應按照建設部149號部令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有關要求提供書面材料,并通過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www.ccost.com)完成網上申報。區內所有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單位書面材料和網上材料直接報送我廳政務服務中心。
三、企業必須對提交的各項申請延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我廳將按部令標準要求審核企業材料并進行實地檢查(實地檢查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在此基礎上提出企業資質延續的初審意見。如在審查材料過程中,發現企業有虛報、瞞報,以及在代理工程造咨詢業務中有不良行為的,將根據有關規定做為企業不誠信記錄處理,并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建議取消其企業申請延續資格。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關于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建標造函[2009]22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設交通委)及有關專業部門,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機構:
根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以下簡稱149號部令)第十六條的有關規定,現就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質延續范圍
凡取得建設部頒發的甲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的企業,應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申請資質延續。
二、資質延續的程序及要求
(一)申請資質延續的企業應填寫《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申請表》(見附表1),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提出申請。
(二)申請資質延續的企業,應按照149號部令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有關要求提供書面材料,并通過“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www.ccost.com)完成網上申報。
(三)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應對企業的書面材料及網上材料嚴格進行初審,并將初審意見報告和企業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申請表》(見附表1)、《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審核情況匯總表》(見附表2)、網上申請材料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四)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在審核企業的書面材料時,須根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監管機構對企業近三年日常監管的情況,并進行實地核查,核查工作要力求規范,在上述工作基礎上,提出企業資質延續的初審意見。
(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組織對初審意見、網上申請材料等進行審核后公布結果。
(六)對準予資質延續的企業,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收回原《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統一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換領新的資質證書。
三、資質延續辦理時間
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將初審意見等材料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逾期未辦理資質延續的企業,原資質證書作廢。
附表:1.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申請表》
2.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延續審核情況匯總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二○○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