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標字[2005]5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
根據我廳《轉發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開展2003年度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及造價工程師年檢工作的通知》(桂建管字[2004]28號)的要求,我廳已完成了2003年度我區乙級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年檢工作,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一、本次參加年檢的單位共73家,其中:
(一)合格59家;
(二)基本合格2家;
(三)限期整改11家;
(四)不合格1家。
各單位具體年檢結果見附件。
二、處理辦法:
(一)取得年檢合格的機構,原資格為“暫定乙級”的,可轉為“乙級”;
(二)取得年檢基本合格的,原資格不變;
(三)限期整改的,整改期內可繼續承接業務,如在整改期內未申請復查或復查仍達不到標準的,按年檢不合格處理;
(四)取得年檢不合格的,限期三個月整改,整改期不能承接業務,如在整改期內未申請復查或復查仍達不到標準的,則降低或取消其資格。
附件:2003年度全區乙級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年檢結果匯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00五年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