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08]91號
各市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區住宅裝飾裝修行業管理,確保向消費者提供優質的裝飾裝修服務,保障住宅裝飾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廣西建筑裝飾協會以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和諧發展為目的,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管理辦法》(試行)和《廣西建筑裝飾協會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投訴解決辦法》(試行)兩項制度,現轉發給你們。希望廣大裝飾企業在協會的指導下,為群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為創建廣西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特此通知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管理辦法》(試行)
2.《廣西建筑裝飾協會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投訴解決辦法》(試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住宅裝飾裝修活動,保證住宅裝飾裝修質量,維護我區消費者和住宅裝飾裝修企業(以下簡稱“家裝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區住宅裝飾裝修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110號令)和相關規定,結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行業的實際,特制定本認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裝飾裝修”是指:在保證住宅建筑主體結構安全的基礎上,為了完善住宅使用功能和美化居住環境,對住宅室內空間和配套空間進行設計、施工裝修和配套裝飾等的建筑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是對家裝企業的資信能力、施工和技術水平、工程業績、售后服務和信用水平等指標予以全面評價。
本辦法所稱“住宅裝飾裝修企業”包括從事住宅裝飾裝修的個體工商戶。
第四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7]36號),在廣西建設廳監督指導下,由廣西建筑裝飾協會負責對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裝飾裝修企業進行資格認證和管理,健全各項自律管理制度,完善行業自律管理約束機制,規范家裝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
第五條 凡取得“廣西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的企業,可申請成為廣西建筑裝飾協會會員。
認證企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協會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行業自律公約》。
第二章 認證標準
第六條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分為:甲級和乙級兩個級別。
第七條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甲級企業”認證標準為:
1.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企業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30萬元(含30萬元)。
3.企業經理具有3年以上從事家裝企業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且具有初級以上技術職稱;財務負責人應具有會計從業資格。
4.企業具有經培訓合格的家裝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室內設計師、項目經理、施工員、造價員齊全并持有崗位合格證書。電工、水暖工等主要技術工種應持有上崗證書。
5.企業一年內累計合同額不低于300萬元,或承擔過5項單項合同額20萬元以上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合格。
6.企業設立客服部,建立客服電話。
第八條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乙級企業”認證標準為:
1.具有營業執照和固定的經營場所。
2.企業經理具有2年以上從事家裝企業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2年以上從事家裝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財務負責人應具有會計從業資格。
3.企業具有經培訓合格的家裝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其中,室內設計師、施工員、造價員齊全并持有崗位合格證書。電工、水暖工等主要技術工種應持有上崗證書。
4.企業一年內累計合同額不低于100萬元,或承擔過5項單項合同額10萬元以上的住宅裝飾裝修的工程,質量合格。
5.企業設專人負責客戶服務,并建立客服電話。
第九條 認證企業承攬工程范圍: 凡取得“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甲級” 認證的企業,具備單項合同額人民幣100萬元以下的施工能力;凡取得“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乙級” 認證的企業,具備單項合同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施工能力。
第三章 申請認證的程序
第十條 凡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家裝的我區企業和外地進桂獨立法人企業,均可根據自身條件,向廣西建筑裝飾協會申請認證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甲級或乙級企業。
第十一條 已取得建筑裝飾裝修專業承包三級以上資質(含暫定)的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可直接申請甲級認證。
第十二條 申請“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應當提供下列有關申請資料:
1.“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申請表一式二份
2.營業執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企業)身份證,或負責人(個體工商戶)身份證;
4.企業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租賃期應不低于六個月(自申請之日起計算);
5.企業經理、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的聘任文件和相應證明;企業家裝管理人員的勞動合同、培訓合格證和相應專業證書;設計、施工、造價人員、項目工長和主要技術工人的培訓合格證;
6.工程業績的相關資料(合同與合同已履行完畢的證明材料)。
7.與廣西建筑裝飾協會簽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自律公約》。
8.客服部負責人及客服電話。
2-6項的證書和證明文件用A4紙復印并裝訂成冊,同時提供原件查驗,核對無誤后原件退回。家裝企業應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第十三條 已具有建筑裝飾裝修專業承包三級以上資質(含暫定)的企業只提交申請表和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和復印件、與廣西建筑裝飾協會簽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自律公約》、客服部負責人及客服電話。資質證書副本原件認證無誤后退回。
第十四條 廣西建筑裝飾協會接受申請資料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認證工作。對不符合認證條件的,及時書面通知企業完善相應條件或將申請資料退回。對符合條件的,從同意認證起,1 5個工作日內發放證書。
廣西建筑裝飾協會將已獲得認證企業的相關資料報廣西建設廳備案,并定期在區內及行業內的媒體上公布認證企業名單,向社會宣傳和推薦認證企業。
第四章 證書管理
第十五條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證書》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有效。《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證書》由廣西建筑裝飾協會負責印制、頒發及注銷的管理。
第十六條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證書》包括一份正本和兩份副本。
第十七條 認證有效期為一年,自認證之日起滿一年后認證自動終止、證書自動失效。企業需要延續認證的,可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向廣西建筑裝飾協會申請續期認證。
第十八條 企業如有變更和遺失證書需補辦的,應到廣西建筑裝飾協會辦理認證證書的變更和補辦。
企業轉讓、減資、改制、合并、分立等,需重新申請認證。
第五章 動態管理
第十九條 持有《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證書》的企業在持證期間內應保持認證的基本條件,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自律公約》,必須做到:
1.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區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驗收標準和空氣質量檢測驗收規范,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嚴禁私拆亂改和破壞建筑物的承重結構。
2.與業主必須簽訂書面的家裝合同,裝修過程中如發生設計變更,應與業主簽訂補充協議。
3.取得認證的企業應在認證等級規定的施工能力范圍內承攬家庭裝飾裝修項目,嚴格按照合同履約,確保工期和質量,并提供完善的飾后服務。
4.使用和提供正規廠家生產的裝飾裝修材料或設備等,并有產品合格證明、檢測報告,做到綠色環保健康。
5.施工期間做到文明施工,自覺接受小區物業單位監督。
6.不得涂改、偽造、轉讓和出借《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證書》。
第二十條 廣西建筑裝飾協會設立家裝認證和投訴中心,辦理家裝認證、受理消費者對認證企業的投訴。
第二十一條 廣西建筑裝飾協會對企業認證材料中有質疑或接到消費者對其投訴時,企業應提供相關資料并配合協會進行實地調查核實。
第二十二條 取得《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企業資格認證證書》的家裝企業,如違反第十九條規定或連續出現質量投訴問題的,廣西建筑裝飾協會將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住宅裝飾裝修自律公約》視其違規情節采取:業內通報批評、媒體公示、認證降級、取消認證證書等行業懲戒措施。
第二十三條 廣西建筑裝飾協會通過組織行業自律、規范服務達標和評獎等活動加強對家裝認證企業的日常管理,對優秀家裝企業在本區媒體、協會網站和協會雜志上做展示宣傳。在協會網站設立曝光專欄,對違反本辦法的家裝企業進行曝光,推動家裝行業朝著有序、規范的方向發展。
第二十四條 廣西建筑裝飾協會負責組織家裝行業管理、設計、操作等從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取證和繼續教育。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經廣西建筑裝飾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自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起試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廣西建筑裝飾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