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開發辦)、房地局、房改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同意執行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國統制[2006]81號),《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繼續執行,2007年統計年報和2008年定期報表表式與上年相同。
從2006年看,報表報送情況比較好的有北京、天津、上海、福建、江西、河南、四川、貴州、陜西、甘肅、新疆等省市,另外,《房屋概況》報表基本按時報送的有重慶、內蒙古、遼寧、江蘇、廣東、云南、寧夏等省、自治區,但部分省市還存在報送滯后、報表不全、指標缺項、數據失真等問題。
房地產統計是研究制定公共住房政策、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體系、改進完善房地產宏觀調控機制、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基礎性工作。各級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認真組織落實。依據國家統計法律法規,按照《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口徑和填報要求,如實提供統計資料,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并按規定時限上報。報送建設部的統計報表須加蓋廳局公章。
為確保房地產統計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單位指定一位同志為房地產統計聯絡員,并保持相對穩定,具體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統計報表的上報工作。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委托建設部信息中心承擔房地產統計報表的催報、接收、匯總等具體工作,請各地將房地產統計報表直接報送建設部信息中心。
聯系人:康 穎 010-58933066,fdc@mail.cin.gov.cn;
郭新安010-58934123,gxa@mail.cin.gov.cn。
附件:1.《國家統計局關于同意執行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國統制[2006]81號)
2. 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執行范圍
3. 房地產統計聯絡員報名表
注:房地產統計報表的電子表格可從中國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站主頁上的統計專欄“房地產信息報送問答”下載,網址:www.realestate.gov.cn。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1:
國家統計局關于同意執行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的函
國統制[2006]81號
建設部:
你部《關于申請批準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建綜函[2006]309號)收悉。經審核,同意你部執行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有效期二年。超過有效期需繼續執行或在有效期內進行重大修訂時,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在實施時,請將正式文件及調查方案報我局統計設計管理司5份,并將調查所取得的有關資料及時提供我局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司。
為保持政府統計信息的協同性,此項調查取得的有關數據,請在公布之前與我局及時進行協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2:
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執行范圍
根據《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總說明和報表目錄的要求,本報表制度執行范圍為所有的設市城市(建制鎮以上區域,不含市轄建制鎮)、縣城(城關鎮)。具體填報單位和填報范圍如下:
《住房置業擔保基本情況》為轄區內全部住房置業擔保機構;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基本情況》為轄區內全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
《房屋概況》、《房屋權屬登記情況》和《房地產交易情況》為城市(建制鎮以上區域)、縣城(城關鎮)內國有土地上的全部房屋;
《房改及住房保障政策落實情況》為轄區內全部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的單位(機構);
《城市房屋拆遷情況》為設市城市、縣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的房屋拆遷情況。
年報報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本制度規定的表式于次年3月底前向建設部報送。
詳見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2006年統計年報和2007年定期報表)的函(建住房綜函[2006]124號)
附件 3 :
房地產統計聯絡員報名表
單位名稱(廳、局公章):
注:
1. 房地產統計 聯絡員具體負責組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的實施,按時將《住房置業擔保基本情況》、《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基本情況》、《房屋概況》、《房屋權屬登記情況》、《房地產交易情況》、《房改及住房保障政策落實情況》、《城市房屋拆遷情況》等7張報表上報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情況》由各省(區)建設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處(辦)和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上報。
2. 報名表加蓋公章后于2008年1月底前報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聯系人:康穎;電話:010-58934054 ;傳真:010-58933066,5893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