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統戰部、編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民宗委、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大數據發展局、電影局,廣西消防救援總隊:
《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迎新春 保平安”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2月1日
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迎新春 保平安”安全
風險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以及自治區安委辦《關于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辦〔2023〕116號)、《關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桂安委辦〔2023〕104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切實消除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大事故隱患,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李強總理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災事故、云南省昭通市鎮雄縣“1·22”山體滑坡災害等教訓,按照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和自治區有關工作部署,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統籌安排、精心組織,扎實開展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迎新春 保平安”安全生產專項行動,確保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不發生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涉險事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城鎮燃氣安全管理方面。各地要全面檢查城鎮燃氣管網,排查燃氣管網附近與建(構)筑物的安全間距是否滿足規范要求,天然氣管道是否存在泄漏、是否被違法占壓、是否定期開展檢查檢測。要加強以城鎮天然氣管道、天然氣門站、高中壓調壓站、儲氣庫、燃氣加氣站、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液化石油氣儲配(供應)站為重點場所的燃氣設施和雷電防護裝置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要以醫院、大型綜合體、集貿市場、學校、餐飲住宿場所、老舊小區等人員密集和燃氣集中使用場所為重點,全面排查工商用戶安全用氣情況。要全面排查城鎮居民用氣安全,重點排查老舊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特別是瓶裝燃氣用戶、孤寡老弱人群。要全面檢查燃氣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燃氣企業是否符合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條件,以及企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入戶安全隱患排查、安全用氣宣傳情況。(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治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成員單位)
(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風險防范方面。各地要強化對暗挖工程、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等重點項目的安全監管,督促工程各參建單位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和清單臺賬,嚴格落實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論證以及實施要求。要加強對起重機械設備安拆告知、登記備案、安裝、拆卸、頂升、驗收、使用、維修保養以及起重機械司機、信號工、司索工、安拆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深基坑施工中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臨邊支護、變形監測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高支模中模板支撐體系搭設、驗收、使用及腳手架搭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加強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和項目部人員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專職安全員等關鍵管理人員是否在項目現場到崗履職,項目是否嚴格落實每日巡檢和周檢制度。要強化地下開挖作業和管道敷設作業安全監管,預防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生產安全事故。要加強勘察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重點做好軌道交通、燃氣、石油管道等重要設施施工前風險隱患排查。(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三)城鎮房屋安全管理方面。各地要加快推進城市違法建設、違規審批“兩違”專項清查,聚焦人群聚集場所和重點區域,開展拉網式全覆蓋城市房屋建筑隱患問題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即擅自施工,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未辦理竣工驗收即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布局及使用功能,違法改建擴建等行為,對存在涉嫌違法違規情形的建設行為要加快推進整改進度。要強化城市危樓老樓安全隱患整治,根據危險房屋鑒定結論,及時協調當地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參與,嚴格跟蹤監管,督促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安全防范工作,加強共用設施設備和場所管理,強化小區物業管理安全檢查、小區電動車充電安全檢查,重點排查整治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設施損壞等問題,以及超高層建筑的玻璃幕墻、建筑消防安全等重點部位。(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自治區黨委統戰部,自治區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民宗委、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電影局,廣西消防救援總隊)
(四)城鄉自建房安全管理方面。各地要堅持“帶險不經營、經營不帶險”、“危房不進人、人不進危房”原則,強化安全風險管控,突出重點行業監管,加強對春節期間經營活躍的農貿市場、餐飲場所、飯店、休閑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民宿賓館、農家樂等旅游接待經營性自建房,以及臨時搭建用于辦聚會、婚宴、酒席的經營性場所的重點監管。要對尚未完成隱患整治的經營性自建房制定“一棟一策”方案,嚴格實施停業封控警示,安排專人進行重點巡查。要全面開展“回頭看”,在春節前對存在結構損傷和1980年及以前建成的經營性自建房開展一次全覆蓋的“回頭看”,對未銷號還在采取工程措施進行整治的,要確保管控措施持續有效;對已銷號完成整治的,要確保無安全隱患或安全隱患徹底消除。要加強自建房改擴建和裝飾裝修、新增經營性自建房管理,加強房屋安全隱患動態化巡查,切實管住存量隱患,堅決杜絕新增風險。要加強農房隱患排查整治,按照以縣包鄉、以鄉包村、以村包屯、以屯包戶逐級分解責任,堅持“以人找房”和“以房找人”相結合,對轄區內農房開展一次全覆蓋排查,重點關注農村六類低收入重點群體和靠近邊坡、臨近行洪區、處于易發生滾石滑坡影響范圍等地段的農村房屋,以及未拆生土結構、木結構、磚瓦結構的舊房,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采取停止使用、人員撤離、隔離警戒等措施,確保危房不住人。(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治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五)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方面。各地要強化對城市易澇積水點和井蓋、邊溝等安全防護措施的巡檢,在容易積水受淹的棚戶區、低洼地帶、地下空間和下凹式立交橋等易澇危險區域和關鍵部位要設置警示標志,備足搶險設備。要強化對城市道路橋梁(包括高架橋、人行天橋和地下通道)的隱患排查,特別是對使用年限長、荷載標準低、交通流量大、護欄不達標的道路橋梁要進行安全檢測。要強化對容易發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事故的管網、檢查井、泵站、污水污泥處理設施進行全面排查,加強窖井等有限空間的作業安全管理。要強化對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生活垃圾填埋場、廚余垃圾處理廠、建筑垃圾消納場等設施的全面安全隱患排查。要加強環衛車輛使用和環衛工人戶外作業安全隱患排查,加強城市公廁隱患排查,防范因化糞池甲烷氣體等超標發生的燃燒、爆炸等安全事故。(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六)城市公園、廣場安全管理方面。各地要重點抓好城市公園和廣場內游樂場所、游樂設施(特別是大型游樂設施)、水電設施、消防設施、體育健身設備、封閉式場館(建筑)、游覽步道、車道、玻璃棧道、纜車、游船等的安全生產檢查,確保設施完好,運行正常。要嚴防嚴控節假日和重要活動日期間的大客流聚集集會安全,對在城市公園內舉辦的大型活動要預先開展風險評估,落實安全保障措施。要加強城市動物園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動物逃逸、傷人等突發事件。要在極端天氣期間加大巡查力度,進一步加強對古樹名木,以及城市道路、公園、重要地段及人口密集區域高大喬木、病危樹的安全隱患排查,第一時間消除安全風險和隱患。(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應急管理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管局)
(七)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各地要督促施工企業加強施工現場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設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并確保暢通,根據施工進度,同步安裝、配置臨時消防水源,合理配置消防滅火器材。要重點加強對建筑工地電動自行車充電、線路老化、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拉亂接等行為的排查整治工作。要重點加強“九小場所”建設工程消防審驗源頭關把控,嚴格審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設備安裝和消防車道的設置位置、車道凈空、轉彎半徑等是否達到相關技術標準要求;進一步做好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建設及應用新型消防設施和滅火技術的標準制定和推廣。(牽頭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廣西消防救援總隊)
(八)“小散工程”安全監管方面。各地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聯合檢查,重點檢查醫院、培訓機構、電影院、餐飲住宿場所、集貿市場和大型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施工作業,排查責任單位是否按規定辦理施工報備手續,緊盯施工各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動火作業審批、現場安管人員配備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加強對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可燃易燃材料堆放和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等環節的排查,確保“小散工程”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盯。(牽頭單位: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自治區各有關部門)
三、時間安排
“迎新春 保平安”專項行動自2月1日起至3月1日結束。本次專項行動不劃階段、不分環節,堅持各類企事業、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與政府督導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把自查自糾、督導檢查、整改落實、嚴格執法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專項行動期間,原則上各單位自查自糾不間斷進行;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至少組織1次專項執法檢查或檢查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結合國務院安委會部署的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開展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要求,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層層部署落實,廣泛宣傳發動,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保障到位,扎實推進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抓住完善和落實責任制這一關鍵環節,不放過任何一個漏洞,不丟掉任何一個盲點,不留下任何一個隱患。各設區市要強化對所轄縣(市、區)安全防范工作的督促和指導。
(二)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既要盯住傳統安全隱患,也要盯住“盲區、短板”,特別是“小散工程”、人員密集場所及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的排查整治。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小散工程”安全監管工作機制,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領域“小散工程”安全監管進行指導和監督,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交付使用的房屋裝飾裝修施工過程的消防安全監管。未明確行業監管部門的,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明確責任部門和工作職責,切實防范監管死角。
(三)切實強化監管執法。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以最嚴格、最徹底、最全面的舉措加強安全監管,從嚴排查治理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做到排查整改、執法查處、督查督辦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生產的企業和單位要執行頂格處罰,綜合運用約談、曝光、限制招投標、暫扣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等手段,確保措施落地,形成有效震懾。
(四)切實強化應急處理。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升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嚴格落實值班值守有關要求,保持信息渠道暢通,全面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和其他相關緊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和信息報送工作,發生險情要按要求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確保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實處,一旦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做到快速反應,科學有效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