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推[2007]2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建設部《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09號)、《建設部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細則》(建科[2002]222號)、《建設部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 (第218號) 公告的精神,以及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國建設領域推廣應用的新技術發布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科函[2005]328號) 的 要求, 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推薦,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以下簡稱“建設部科技中心”)會同有關行業協(學)會組織專家評審,評出2006年全國建設行業科技成果推廣項目 (以下簡稱“推廣項目”)共計93項,現予發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 《建設部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細則》 的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和工程項目應優先選用推廣項目,加快推進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提高工程化應用水平。
二、推廣項目的承擔單位要主動到應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接受指導、監督、檢查和管理,并加強與應用地建設科技推廣中心(站)的聯系。
三、推廣項目的承擔單位在推廣應用過程中,應配合開發、設計及施工等應用單位及時進行工程化技術總結,完善技術規程、標準圖集等,并不斷提高技術質量標準和技術服務水平。
四、對推廣項目承擔單位在推廣應用過程中降低質量標準和技術服務水平,不能滿足推廣應用要求的,將取消其推廣項目資格并收回證書。
五、推廣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建設部科技中心聯系。
聯 系 人:董虹、畢既華、梁洋、高立新
聯系電話:010-58934249、58933150
傳 真:010-58934358
電子信箱:cstc3150@sohu.com
建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