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人〔2006〕125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建設部《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43令)、《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節能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06〕44號)和全區建設節約型社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全區建筑節能工作,根據建設部關于“從事建筑節能及相關管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對其從業人員進行建筑節能標準與技術等專業知識的培訓”的要求,決定在全區開展建筑節能崗位培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目標
通過系統培訓,使有關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能夠熟悉國家建筑節能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熟練掌握建筑節能標準規范,掌握建筑節能知識和技術,具備在建筑節能相關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能力。
二、培訓對象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分管領導,相關業務管理部門工作人員;
(二)施工圖設計審查、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有關人員;
(三)建筑設計、施工、房地產開發、工程監理、節能技術與產品開發生產單位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三、培訓內容和教材
以宣貫國家和自治區建筑節能標準和應用技術為重點。主要內容包括:建筑節能發展趨勢現狀;建筑節能政策法規;建筑節能標準與規范;建筑節能技術與應用等。
培訓教材由我廳統一組織編印。
四、培訓時間、地點與方式
培訓時間從2007年1月中旬開始,每期培訓時間3天,全部脫產培訓。培訓地點根據各市報名情況后確定。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資料費)要求在報到時一次交清。參加培訓人員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六、其他事項
(一)學習結束經考試合格,由我廳頒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節能崗位培訓合格證書》,作為本人從事建筑節能工作上崗證明。未取得建筑節能崗位培訓合格證的人員,不能從事與建筑節能相關的工作。
(二)這次培訓時間緊、任務重,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切實把培訓工作抓實抓好。
(三)培訓班的組織工作委托廣西建設廳職工培訓中心(廣西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具體負責,請各市建委(建設局)通知本轄區內需要參加培訓的同志,于2006年12月25日前將參加培訓人數報送廣西建設廳職工培訓中心(聯系人:馬世軍,聯系電話:0771-2260160),以便盡快組織開班。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