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22〕33號
廣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廣西鹿寨聯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你們關于鹿寨縣體育中心二期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項目相關結算計價事宜的函收悉。根據該工程建設各方在協調會上的意見及提交的有關資料,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網架高大支撐計價問題
根據該工程《體育館網架安裝承重支撐架(專項)施工方案》《游泳館網架安裝承重支撐架(專項)施工方案》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18〕31號),該工程網架安裝承重支撐架為“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其定義、作用與搭設密度等,均與我區現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中的高大模板規定不符,因此不能套高大有梁板相應定額子目。建議由發、承包雙方根據經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合同有關約定計價。
二、關于鋼結構措施費計價問題
(一)運動場拼裝胎架計價問題。我區現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A 6-59鋼桁架拼裝”子目已含有搭拆拼裝臺工作內容,若實際拼裝胎架與定額不同時,可根據經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合同有關規定計價。但同時應扣除原定額子目中拼裝臺材料消耗量,人工費乘以系數0.98。
(二)運動場“鋼板走道”“路基箱走道”計價問題。安全文明施工費已包含工地道路地面硬化處理,若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導致道路加固需要額外鋪設“鋼板走道”“路基箱走道”的,可根據經建設單位審定的專項施工方案計價。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