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質〔2019〕19號
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對履職存在問題的部分企業和人員處理情況的通報》(桂建質〔2019〕15號),廣西華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華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城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西金洲建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分別被責令整改并暫停在廣西承接新的業務。
現經企業整改后有關部門復查合格,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恢復上述4家企業在全區范圍內承接業務的資格。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9月6日
桂建質〔2019〕19號
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對履職存在問題的部分企業和人員處理情況的通報》(桂建質〔2019〕15號),廣西華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華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城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西金洲建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分別被責令整改并暫停在廣西承接新的業務。
現經企業整改后有關部門復查合格,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恢復上述4家企業在全區范圍內承接業務的資格。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