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處理字〔2019〕1號
國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經查,2018年9月23日,你公司在藤縣婦幼保健院公共衛生業務綜合樓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高空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藤縣人民政府《關于藤縣婦幼保健院綜合樓工程“9•23”事故結案的批復》(藤政函〔2018〕163號),認定你公司存在以下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
一、未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
二、未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登記、檢查和管理。違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我廳已于2019年1月22日向你公司發出《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理告知書》(桂建處理告字〔2019〕3號),你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或聽證要求。
我廳將告知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作出決定之前,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四條和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理:
暫停你公司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承攬新的工程業務30日,時間自2019年2月3日起計算。
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理決定的執行。
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金湖北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011室。
聯系人及電話:高榕蔚,0771-2260138。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