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設〔2018〕24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為深入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加強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監管,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18年度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和隔震減震工程抗震設防監督檢查的通知》(桂建設〔2018〕18號)安排,在各市開展自查并提交自查報告的基礎上,我廳于2018年9-10月組織開展了隨機抽查。現將本次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的基本情況
(一)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情況。我區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工作均由我廳負責組織。2017年以來,全區共完成53個項目的超限審查,其中南寧市46個,柳州市5個,桂林市1個,北海市1個。上述項目中,超高項目有43個,大跨度或結構不規則項目有10個。本次檢查中,我廳從53個項目中隨機抽檢了6個項目,組織廣西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專家委員會專家認真進行了檢查,重點檢查勘察設計環節執行抗震設防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情況、超限審查工作情況以及施工圖設計階段落實審查意見情況等。
從隨機抽查的6個超限項目看,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均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工程勘察、設計和審圖在抗震設防方面的質量總體可控。超限審查的組織工作符合《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1號)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建質〔2015〕67號)的要求。施工圖設計階段能較好地落實超限審查意見。
(二)隔震減震工程抗震設防情況。南寧市屬于國家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城市,此外,全區還有6個鄉鎮處于抗震設防烈度8度區,分別為南寧市橫縣馬山鄉,欽州市靈山縣平山鎮、石塘鎮、佛子鎮,欽州市浦北縣寨圩鎮、民樂鎮。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工程推廣應用減隔震技術的若干意見(暫行)》(建質〔2014〕25號)要求,南寧市及上述6個鄉鎮新建3層(含3層)以上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公共建筑,應優先采用減隔震技術進行設計。但從本次檢查情況看,我區推廣應用減隔震技術工作進展較慢,目前尚無房屋建筑工程采用隔震減震技術。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工程勘察方面。
⒈ 項目負責人未在現場編錄資料上簽名。
⒉ 項目負責人未對實驗室資料進行驗收和簽名。
⒊ 未提供室內試驗分包合同。
(二)工程設計方面。
⒈ 部分施工圖上注冊結構工程師簽章模糊不清。
⒉ 檢查材料提交不完整。
(三)監管工作方面。
⒈ 超限審查臺賬內容有待進一步補充完善。
⒉ 防止漏審措施尤其是施工圖審查備案監督工作仍有待加強。
⒊ 推廣應用減隔震技術力度不夠。由于我區地震發生較少、抗震設防高烈度地區較少,各地重視程度普遍不足。
三、處理意見
我廳已對工程勘察、設計方面存在問題的責任單位進行了約談批評,在今后開展的勘察設計質量相關檢查中將列入重點抽查對象,促進責任單位不斷提高勘察設計質量,保障工程抗震設防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施工圖審查備案環節監管,強化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加強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并加大推廣應用減隔震技術力度,采取類似防止超限項目漏審的措施推進減隔震技術應用工作,力爭2019年取得實質性成效。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