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處理字〔2018〕38號
廣西同澤工程項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經查,2018年3月10日,由你公司監理的合浦碧桂園•玖瓏灣一期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合浦縣人民政府《關于批轉合浦碧桂園•玖瓏灣一期工程“3•10”物件墜落致人死亡事故調查報告的通知》(合政發〔2018〕42號),認定你公司存在以下行為:
一、未認真履行現場監理安全檢查職責,對碧桂園•玖瓏灣一期工程51#樓16層的安全檢查不到位。
二、事故發生時現場未有監理人員,對作業人員違規操作不當的問題未及時予以糾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
我廳已于2018年11月5日向你公司發出《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理告知書》(桂建處理告字〔2018〕37號)。你公司在規定期限內向我廳提交了陳述、申辯材料。我廳于2018年11月20日召開了行政處罰(處理)聽證會,聽取了你公司的陳述、申辯。
我廳將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在住房城鄉建設部作出決定之前,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理:
暫停你公司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承攬新的監理業務15日,時間自2018年12月7日起計算。
如對本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者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理決定的執行。
通訊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金湖北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011室。
聯系人:高榕蔚,聯系電話:0771-2260138。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