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便函〔2017〕709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2017年10月27日中午12點25分左右,由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施工的梧州市壹品尊府一期工程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我廳關于實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嚴管重罰 懲防并舉”長效機制的要求,現責令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工整改,具體要求如下:
一、停工整改范圍
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全區范圍內施工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
二、停工整改時間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實施。
三、停工整改主要內容
(一)工程實體安全防護工作;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請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立即將本通知轉發至所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接到本通知后,應立即督促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本轄區內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實施停工整改。
(二)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整改完成后,需由其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工檢查申請(加蓋公司公章)。
(三)我廳將委托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接到該企業書面復工檢查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當地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對該企業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凡整改未達到合格條件的堅決不允許復工;達到合格條件的,應書面同意復工。如該企業拒不執行停工整改指令的,請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四)請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該企業在本市(含所轄縣、市、區)的所有工程項目停工整改及復工檢查情況材料電子版報送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發出的扣分通知書等書面材料電子掃描件請一并報送。
聯系人:黎浩,聯系電話:0771—5855409,電子郵箱:gxzljd@126.com。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