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規園字[2004]23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園林局、市政局,有關園林企業:
1995年,建設部根據《城市綠化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和《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對城市園林綠化企業和綠化施工市場監督管理作出了規范。隨后,我廳以桂建規園字[1995]第38號轉發了該文件,并針對我區提出了具體貫徹要求。幾年來,我廳和有關城市園林主管部門依據上述規定,加強園林綠化市場監管,審定了一批二級以下園林綠化企業資質,使全區園林綠化施工和養護初步走上市場化、法制化軌道。為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工作,結合貫徹建設部《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建城[2002]272號)的通知精神,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依法規范城市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加快我區城市園林綠化行業市場化進程。
(一)進一步深化城市園林綠化體制改革,推進園林綠化行業市場化進程。當前,各地城市園林綠化體制改革正在深化,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養護等環節正廣泛推行市場競爭機制。為建立公平競爭機制,實行政(事)企分開,盡快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市政公用行業市場體系,今后各地不得新審批事業單位(未取得營業執照、未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獲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原已獲批準園林綠化資質的事業單位,要限定期限加快改革,并在今后工作中結合企業資質年檢逐步進行清理整頓。
(二)加強城市園林綠化有形市場的監管力度,促進我區城市園林綠化有形市場的形成。各地應通過招標發包方式選擇園林綠化等非經營性設施日常養護作業單位或承包單位,逐步建立和實施以城市道路綠化養護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承包制度,提高養護效率和質量。要加強城市園林綠化施工管理,強化質量監督,規范城市園林綠化市場,不斷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今后,凡公共綠地建設項目(含公共建筑、公共設施的配套綠化)造價在30萬元以上的,均要實行項目招投標制度,不得無證施工,以確保城市綠化的質量;持證單位不得以其分支機構的名義參與工程投標;工程中標單位不得將中標項目再行分包、轉包。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要在其資質年檢中提出警告,或定為“不合格”,予以降級處理,嚴重的要取消其資質。
二、嚴格實行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逐級申報和審批制度。城市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審批工作繼續按建設部《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執行。
(一)各級綠化企業資質繼續實行分級審批。 申報二級以上資質(含二級)的,須經縣、市園林主管部門簽署審查意見后,報我廳審批、發證(其中一級資質由我廳審查后報建設部審批);三級和四級資質由各地級市園林主管部門審批、發證,并報我廳備案;為促進各地園林綠化建設的良性發展,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有條件的地市對四級資質的審批可逐步減少,各地原已獲批準的四級資質企業從今年起要逐步進行清理。
新申報園林綠化資質的企業,必須到企業所在縣、市城市園林主管部門申領《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見附件1),將申請表和必備的材料(見附件2)報當地園林主管部門審批(申報二級及以上的企業須先經當地園林主管部門初審);申報企業要在批準的相應資質等級滿兩年以后,方可申報上一級資質等級。各類企業不得越級申報,園林主管部門不得越級、越權審批。各地在實行分級審批中,如對組織資質審查確有困難的,經書面申請,我廳可組織技術力量協助審查。
(二)進一步明確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證書的主營業務范圍。申報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單位,必須是主營園林綠化業務的園林公司,或企事業單位中分設的獨立核算的園林綠化專業公司。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證書的主營業務范圍是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含各類園林植物種植,園地整理,園路、場地鋪裝,園林小品、建筑小品設施建設,假山、水體、水景,湖面岸線、碼頭的整治等)和園林樹木、花卉的生產經營、養護管理,不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和公園、公共綠地、風景林地、風景名勝區等公共休憩、游覽區域的規劃設計(這兩類任務須另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各地在審批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時,必須依據《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的規定,在資質證書副本上注明企業的經營范圍。各地不得審批非主營城市園林綠化業務或非獨立核算而從事園林綠化的公司。對原已審批的要在今后的資質年檢中逐步加以清理和規范。
(三)各企業聘用的技術人員不得重復掛靠且必須簽署勞動合同,國家公務人員及領導干部不得在企業中掛職。各園林主管部門要對原審批的企業逐步進行清理整頓。
三、嚴格把關,切實加強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年檢工作。
(一)年檢時間。受檢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年檢。全區園林綠化企業資質證書年檢時間統一定為每年3—5月。受檢企業填報的材料和數字要真實、準確,不得虛報、瞞報、弄虛作假。對逾期未申請年檢和申報有關材料或虛報、瞞報及弄虛作假的,按照建設部《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二)年檢需提交材料。各企業需按時到所在地園林主管部門進行資質年檢,并提交《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年檢申報表》(見附件3)和其它相關材料(見附件4)。各縣、市園林主管部門應認真審查企業在年度內依法經營、安全生產、技術人員、年產值、固定資產及設備等情況,提出年檢意見。其中三級以下(含三級)企業由地市級園林主管部門年檢,二級以上(含二級)企業經縣、市園林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我廳年檢。
(三)年檢結論。企業年檢結論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
1、對完全符合所定資質等級標準的企業,且在近年內未發生工程建設嚴重事故及違法行為的,可定為“合格”。對連續兩年年檢均為“合格”的企業,其試行等級可轉為正式等級。
2、對于基本符合所定資質等級標準(指一項指標達到80%以上,其他均達到標準要求)的企業,且在近年內未發生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及違法行為的,可定為“基本合格”。試行期滿,但當年年檢“基本合格”的企業,不能轉為正式等級。連續兩次以上(含兩次)定為“基本合格”的企業應根據該企業實際達到的資質情況予以重新定級。
3、對于與所定資質等級標準差距較大的企業,且在近年內發生過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及嚴重違法行為的,應定“不合格”。對年檢“不合格”的企業,要予以通報并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間,企業按降一級資質等級承接業務(在資質證書附本變更登記欄中注明),情節嚴重的應直接取消其資質,對整改期滿仍未達到合格的企業,給予降級或取消其資質的處理。
(四)企業無故不參加年檢的,不得參加有關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投標活動,園林主管部門應給予通報警告(一年未年檢)或取消資質(兩年未年檢)的處理。
四、加強綠化企業三級和四級資質審批和年審備案管理工作。
(一)各地園林綠化企業三級和四級資質編號由我廳統一規定。編號格式為“XY一300XX”和"XY一400XX”(XY分別為各地級市拼音首字聲母)。南寧市為“NN”,柳州市為“LZ'’,桂林市為“GL”,梧州市為“WZ'’,北海市為“BH”,欽州市為“QZ”,防城港市為“FC'’,貴港市為“GG'’,玉林市為“YL”,河池市為“HC'’,百色市為“BS'’,賀州市為“HZ"來賓市為“LB'’,崇左市為“CZ"。
(二)各地應按有關規定,在完成三級和四級資質資質審批工作后,由城市園林主管部門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報送我廳,并附每個企業的資質申請表一份。
(三)綠化企業資質證書由建設部統一印制,我廳統一編號、統一發放。我廳將按照各地備案企業數量下發相應數量的綠化企業資質證書。如有不按規定進行備案的,則不發給綠化企業資質證書。
(四)各地園林主管部門須在每年6月底之前將三級和四級資質審批發證,以及年審情況填表(表格和電子文件各一份),同時以文件和電子郵件的形式報我廳規劃園林處備案。我廳將根據各地上報備案表及相關材料適時組織進行抽查。今年年審備案期限延長至7月30日。
原由我廳核發的三級和四級綠化資質企業,按資質管理規定通過年檢的,資質證書繼續有效。我廳將在今年7月1日起逐步將我廳核發的三、四級資質企業名錄和申報、年審資料轉各地備存。我廳核發的三、四級企業資質證書在明年年審時請各地統一收回,并按規定編號換發新證。
五、各級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要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工作,加強制度建設和對資質管理人員的管理。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人員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嚴格遵守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做到辦事公開、公正、透明。要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接受企業和社會監督。各地園林主管部門收到本通知后,請將具體負責資質審核的科室、負責人、聯系電話、對外電子郵箱等一并報我廳規劃園林處。
六、各城市園林主管部門在工作中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我廳城市規劃園林處聯系。
聯系電話:077l一2810269
電子信箱:gxghc@163.com
附件:1.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請表
2.申辦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必備材料
3.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年檢申請表
4.申請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年檢必備材料
5.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審批備案表
6.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年檢備案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OO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