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標字[2004]15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
現將建設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通風管道技術規程〉的公告》(第241號)、《關于發布行業標準〈高層建筑巖土工程勘察規程〉的公告》(第251號)和《關于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局部修訂的公告》(第23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四年八月四日
桂建標字[2004]15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
現將建設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通風管道技術規程〉的公告》(第241號)、《關于發布行業標準〈高層建筑巖土工程勘察規程〉的公告》(第251號)和《關于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局部修訂的公告》(第23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四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