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15時左右,由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施工的河池市東蘭縣2015年水泥廠棚戶區改造工程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我廳《關于開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嚴管重罰 懲防并舉”專項活動的通知》要求,現責令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工整改,具體要求如下:
一、停工整改范圍
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全區范圍內施工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
二、停工整改時間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實施。
三、停工整改主要內容
(一)工程實體安全防護工作;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請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立即將本通知轉發至所轄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接到本通知后,應立即督促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本轄區內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實施停工整改。
(二)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整改完成后,需由該公司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工檢查申請(加蓋公章)。
(三)我廳委托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接到該企業書面復工檢查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當地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對在建工程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凡整改未達到合格條件的堅決不允許復工;達到合格條件的,應書面同意復工。如該企業拒不執行停工整改指令的,請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四)請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本市內(含所轄縣區)該企業工程項目停工整改及復工檢查情況材料的電子版報送廣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以便匯總后向社會公開;發出的扣分通知書等書面材料電子掃描件一并報送。
聯系人:藍劍,聯系電話:0771—5855409,電子郵箱:gxzljd@126.com。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6月3日